<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上海市长宁区】您好!关于您的举报,我局已调查核实。经查,涉举报商品/服务由商家朱小改销售/宣传/提供,其公示的住所/经营场所/住址为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汲冢镇徐寨行政村徐寨村033号。被举报人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相关规定,对入驻商家采取必要措施。 [市场监管局告知短信_05]</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上海市长宁区】接上一条:拼多多平台(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参与该商家的店铺运营,未发现拼多多平台存在违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不予立案。 [市场监管局告知短信_05]</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span class="ql-cursor"></span>【上海市长宁区】接上一条:因被举报事项为平台内经营者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将上述线索移送至商家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移送函编号:长市监案移字(2025)51310000002025010590007701号。您也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直接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局告知短信_05]</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