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全过程民主理想:现实起点坐标的省思

镇溪评论

<p class="ql-block"><b>通往全过程民主理想:现实起点坐标的省思</b></p><p class="ql-block">新时代赋予全过程民主以新的历史使命和现实意义,它不仅是党中央基于深厚历史智慧与迫切现实需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更是社会治理理想与实践方法的双重体现。全过程民主强调民主的全面覆盖、深入实施与持续推动,旨在构建一个公正、透明、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新体系。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在富某县教体局任命涉案人员刘某裕为书记校长的案例中,被赤裸裸地展现出来。</p><p class="ql-block">该案例中,刘某裕在纪委立案审查期间,且被查实其廉洁自律不过关,却仍被任命为书记校长。这一决定不仅严重违背了全过程民主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党的“德能勤绩廉”用人标准,更触动了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深切期待。一个真正践行全过程民主的主管部门,绝不会允许被立案审查期间的涉案人员成为主要领导的拟任人选,这样的任命文件在全过程民主的公示程序中更是无法立足。</p><p class="ql-block">更令人震惊的是,面对群众的多次信访举报,相关部门给出的回复竟是“该任命,是富某县教体局根据工作安排,且经纪委同意的……”。这样的解释不仅未能消除公众的疑虑,反而进一步加深了问题的复杂性与严重性,引发了公众对全过程民主在个别地方是否仅停留于口号的质疑——这样的工作安排是否坚持了德能勤绩廉用人标准?纪委可能同意廉洁自律不过关者担任主要领导吗?</p><p class="ql-block">全过程民主的理想星空璀璨,但通往这一理想的道路却并非坦途。富某县教体局任命案虽是个案,但所暴露的问题却具有普遍性,反映出全过程民主在实践中面临的现实挑战。要实现全过程民主,不仅需要制度上的不断完善与有力保障,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的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监督与坚定执行,将全过程民主的理念真正转化为实际行动。</p><p class="ql-block">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现实中的问题与挑战,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全过程民主的落地生根。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与实践,我们才能逐步缩小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让全过程民主成为推动社会治理进步的强大动力,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