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城市化建设

东标哥讲故事

<p class="ql-block">第四节 队改乡、乡改村、村改居、居分居、居再分居</p><p class="ql-block">一、队改乡、乡改村</p><p class="ql-block">1983年7月,撤销“政社合一”,公明公社改为公明区。将石大队改为将石乡。</p><p class="ql-block">1986年10月,公明区改称公明镇,将石乡改称将石村民委员会,南庄生产队改称南庄村民小组。</p><p class="ql-block">二、村改居</p><p class="ql-block">  村改居是南庄社区发展中一个重大变革事件,为城市化的发展与建设,村改居起到积极的作用。</p><p class="ql-block">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区经济结构基本实现了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变为第二、三产业为主,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福利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村民基本脱离传统农业生产。2003年城市化前,宝安区共辖8个镇2个街道、127个村民委员会、468个村民小组、4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区实行城乡并存的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2004年城市化后,宝安区共辖10个街道办事处,154个社区工作站,234个居民委员会。在行政管理上,撤销镇、村和村民小组,分别改建为街道办、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居委会经费由财政承担,与原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脱钩,独立运作,主要负责党政工作。原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移交到股份合作公司作,主要从事经济经营活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一环是原农村户口村民,一次性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同时享有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参加深圳市社保的权利。2003年10月3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龙岗、宝安两区开始推行农村城市化进程试点工作,从行政、经济、发展规则、土地资源等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p><p class="ql-block">2004年,公明镇改称公明街道,将石村民委员会改称将石社区,将石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南庄村民小组改称南庄股份合作公司。</p><p class="ql-block">三、居分居、居再分居</p><p class="ql-block">2016年8月31日,光明新区原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二分为六,新设光明、公明、新湖、凤凰、玉塘、马田6个办事处。将石社区属马田街道管辖。</p><p class="ql-block">2017年6月,将石社区分拆,新庄社区成立。</p><p class="ql-block">2023年11月,新庄社区分拆,南庄社区成立。</p><p class="ql-block">附:深圳市居委会再拆分居委会的原因</p><p class="ql-block"> 改善居住环境和提升城市形象。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划的调整,原有的居委会管辖范围可能无法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城市的发展需要。拆分居委会可以有助于对老旧、拥挤、环境较差的区域进行改造,从而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p><p class="ql-block">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拆分居委会,可以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空间的优化布局。这有助于解决一些居委会用地利用率低、空间浪费和资源浪费的问题。</p><p class="ql-block"> 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和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居委会的拆分往往伴随着周边区域的更新改造和基础设施的完善。这将吸引更多的人口流入,带动周边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升房地产市场的活力,推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p><p class="ql-block">提高基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拆分居委会还可以使基层管理更加精细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新的居委会可以更好地了解居民的需求和诉求,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和保障。</p><p class="ql-block">深圳市居委会的再拆分是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及提升基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p><p class="ql-block">第五节 股份合作</p><p class="ql-block">一、农村股份合作制  </p><p class="ql-block">1984年,公明改变过去“以粮为纲”的做法,从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转变成三大产业全面发展的格局。1986 年,区公所改称镇人民政府,乡改称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政策上全面调整农村的生产关系,地所有制与土地生产经营权分离,从而涌现包括个体户等多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将土地的使用权采取出租(或承包)和入股的形式,创建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将石村和南庄村民小组也开始探索股份制。</p><p class="ql-block">二、城市化股份合作 </p><p class="ql-block"> 2004年,南庄村民小组改称南庄股份合作公司。一是村民变股民,二是村民变市民。</p><p class="ql-block">股份合作公司转制是这次城市化的关键,而最核心的一条就是“村民变股东”。把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真正成为股东,这在历史上还是首次。实施土地“统转’’,除村民宅基地和少量集体土地外,土地全部收为国有。农村户口村民一次性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城市化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凡是宝安、龙岗两区原农业户籍的村民,只要是年满18岁,并参与股份合作公司分红的城市化人员,都能以股份合作公司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p><p class="ql-block">附:深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为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股份合作公司的主要原因</p><p class="ql-block">经济发展需要。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发展。为了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转型。</p><p class="ql-block">产权明晰。通过股份制改革,可以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使得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更加规范。</p><p class="ql-block">增强竞争力。公司的形式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p><p class="ql-block">促进村民利益。公司可以使村民通过持有股份的方式直接参与到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中,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归属感。</p><p class="ql-block">适应城市化进程。随着深圳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许多农村地区逐渐转变为城市社区。公司的形式有助于这些地区更好地融入城市经济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p><p class="ql-block">政策引导。深圳市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份合作公司转型。</p><p class="ql-block">深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转型,不仅在经济上取得了显著成就,而且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上也实现了现代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