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每个人对以往的某人或某事会有着某种回忆、留恋,即便是人与事已经改变,也会对其表达出持久的牵挂和关注,给予一份思念和关心,因而产生出某种情感。哪怕时间已经过去长远,这种深厚的感情依然存于心中,甚至无法断绝。这种情感,心理学专家取了一个名字叫:不了情。<br> 作为一直在萍乡交通稽征系统工作的最早人员之一的卢昆就存有着这种“不了情”。 1963年10月出生的卢昆于16岁高中毕业,考上铁道部直属的株洲铁路机械学校。两年后毕业被分配到同为铁道部直属的华东交通大学工作。1988年11月,他结婚成家。妻子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而他在南昌,夫妻俩两地分居。1989年9月生下小孩,小家庭的生活出现难题,于是他想着调回萍乡。果然天赐良机,心想事成。这年10月,他调入到省交通局车辆监理处萍乡所。 怎么那么顺利呢?他也有些纳闷。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原来是他如今所在的单位之前发生了重大机构变革,人员正在扩张,这给他带来了机遇。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从1986年10月7日起,江西省交通局车辆监理处萍乡所进行改革,车辆监理工作划归到萍乡市公安局,该所部分人员依据“人随事走”原则去了当地公安系统,而所里原“两费办”人员划归到江西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处垂直管辖、组织关系挂靠当地、且于1987年6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的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处萍乡所,继续承担老业务,负责征收“养路费、车辆购置费”。1988年,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处萍乡所更名为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萍乡分局,宗旨是为江西公路交通建设筹集资金。 同为交通厅管辖单位,调动的手续办理起来自然方便很多。当知道卢昆家庭的实际情况,且考虑到他又是“从高往低处走”的顺向调动,领导们便做了一个“顺水推舟”的好事。而这一安排,似乎犹如命运之神将他紧紧锁住,从此令他再也没有离开过交通稽征系统。<div> 那段时期,调入单位的同志还有好几位,从萍乡公路局也整合了一批,队伍由组建时的22人迅速扩员到近60人,继续在萍乡公交公司对面的原址办公。他被安排在业务科当科员。</div> 单位挺好的,职工们可以统一着穿原交通监理服装。按照国务院1985年颁发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及交通部、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下发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购买或自行组装使用的车辆在购买时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以车辆实际销售价格为计费依据,费率为10%。国内生产和组装的车辆,由生产厂或组装厂代征。国外进口车辆由海关代征,其费率为组合价格的15%。市稽查征费所负责在萍乡全境范围内征收。同时,为了避免少征或者漏征,经批准还“可在必要的路口、桥头、渡口设立收取通行费的站卡”。 由于有着在大学工作的经历,并且在华东交大工作时曾脱产三年读完了大专,显然卢昆在单位上是位“才子”。他勤奋努力的工作态度、灵活机动的工作方式、温文尔雅的交流方法,得到了分局领导的认可、同事们的肯定及前来办事老百姓的赞扬。 那个年代车辆少,差不多都是供销社、粮食所、生产队、煤矿、瓷厂、砖厂等单位或集体的,个人有车的几乎没有,所以谁家已交费、谁家没交费,很容易掌握。收费对象还包括拖拉机、三轮车,后来对胶轮车也开始收费。当时收费标准每月只有70元/吨,全市一年征收的养路费也只有100多万元。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物质条件逐渐好起来,相关车辆自然也多了许多,不过在那一段时间里主要还是以机关单位、工矿企业的车辆为主。自从国家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分工以来,公安系统与交通部门各自明晰了职责,既分工合作,又互相支持,上下游工作流程明确,这为稽查征费带来了许多便利。 紧接着,农村的机动车也开始多了起来,尤其农民在利用拖拉机从事农田作业的同时,积极参与运输活动,这显然有利于农村商品生产,活跃城乡经济。但是那些机动车和拖拉机是从农业(农机)部门购置的,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的用于运输经营的从业者对缴交养路费、车辆购置费十万分的不理解,不缴、拒缴甚至逃缴是常事。面对这一难题如何改善与突破,是卢昆所在业务科的一项工作,但大家也显得无奈。直至199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加强对拖拉机运输交通管理的通知》后才有了新的转机。 有一天,科长带领卢昆等同事们在萍乡某城乡结合点处“蹲点”追缴养路费。当时还没有电脑等仪器记录出“逃费车”,他们便把难以记牢的“逃费车”车牌号写在硬纸壳上,藏在隐蔽处“守株待兔”。一辆卡车缓缓驶过,“一瞄一对”果然是“逃费车”。他立即向守候在50米远处的同事挥动了几下红色三角旗,发出信号,该车被拦截,成功追缴了养路费。 1991年,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萍乡分局获得上级高度重视,被批准择址新建办公区,随后又得到建设专款。分局领导通过多方挑选,最后确定在萍乡城北桥外公园路购买了近10亩地,建起了一个包含大门、一栋4层主办公楼、一栋两个单元5层职工宿舍及大型停车场的综合院子。1992年8月,卢昆一家也随即搬入新住宅。虽然这一地点有些偏僻,且不利于小孩上下学,周边的生活配套更是跟不上,但能够住上好房子,他显然是高兴的。 1992年初,湘东稽查征费所和湘东收费站被提格,分别被确定为正科级、副科级。2月,卢昆得到了组织的提拔重用,被安排担任该所副所长兼任站长。当时收费站各方面的条件较差,业务也有待于拓展,仅有5名正式工作人员,站点上的收费员都是外聘人员。 利好消息是当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关于交通部门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及高速公路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交通部门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统一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原来在1988年10月,伴随着我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长18.5公里的沪(上海)嘉(嘉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包括收费在内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问题凸显出来,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才有了这一文件的出台,这为今后的交通稽征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卢昆当然知道湘东收费站的一些基本情况:从1988年起,站里在湘东区下埠镇的陈家塘村设有一个收费卡点,对8吨以上的汽车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路损费。但明确了一点,只收外省籍的过境车辆,对本省籍的车辆一概不收取。这一卡点位于萍乡市与湖南省交界处,有着一种边界收费站点的概念。因此省局有时还将没有边界收费站点的宜春地区部分工作人员调来萍乡支援工作。 他清晰地记得,北京、武汉等外地客商来萍乡汽车发动机厂拖运发动机路过收费卡点时,称这个站点是线路上最贵的一个点,反应十分强烈,相关矛盾时有发生。从1990年起,湘东收费站将卡点搬至湘东镇泉田村位置,明确为320国道收费站,收取车辆的过路费。 作为站长,卢昆明白自己的主要职责就是收费管理,努力提升收费站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他积极开展日常工作,推行智能化收费模式,引入先进的收费系统和设备,优化收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收费效率。同时,注重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他不断提升包括聘请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1993年1月,省交通厅作出决定,将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萍乡分局更名为省交通稽查总队萍乡支队,升格为副处级。当年10月,又更名为江西省交通稽查征费局萍乡分局,将单位升格为正处级。局机关设征收科、车购费科、计财科、稽查科、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并下辖安源所、湘东所、芦溪所、上栗所、莲花所及湘东收费站,承担着征收境内汽车养路费、交通重点建设费、机动车辆附加费、货款路通行费和车辆购置附加费任务。正是在这一年的扩员期内,我老婆有机会进入到分局安源所做财务工作。 1994年1月1日,省政府作出决定,明确对本省籍的机动车辆进行收费。由于开始收取本省籍车辆的费用,湘东收费站的相关矛盾越来越多,压力明显增大。卢昆站长和他的同事们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于是向上级请求支援。按照分局的统一安排,我老婆也要随同局机关的干部和安源所的同事一起支援和帮助该站开展工作。 那时,我和老婆还没生育小孩,闲得无事时我也偶尔会借着老婆值班的机会一同前往。那天,我坐上钟宇、陈文福的车来到现场值守夜班,第一次认识了卢昆。听说家属来到,他认真地前来和我握手,表示欢迎和感谢。他们都穿着制服,我老婆也一样。他们有春秋常服、春秋执勤服、夏装、冬执勤服、冬防寒服,包括大檐帽、卷檐帽、防寒帽及单皮鞋、皮凉鞋、棉皮鞋等,满足不同季节和场合的需求。外套均为军绿色,配有硬胸徽、硬胸号、硬肩章和挂式臂章,正式感和威严感十足。那是夏季,老婆穿着蓝色短袖,佩戴者鲜艳的胸徽、笔挺的硬肩章和醒目的挂式臂章,戴着白色卷檐帽,含着口哨,开展着执法工作,确有那种英姿飒爽的风姿。或许这就是爱人及爱物吧,我在内心之中对他们这份神圣的工作表示出油然而生的敬意。 值班完毕,已是下半夜,我请他们吃夜宵。此前就是好朋友的钟宇、陈文福自然不讲客气,几瓶啤酒下肚,我也与卢昆逐渐熟悉起来。他此时表扬我老婆工作认真,但善意地对我老婆说:千万不要再站到汽车的车头前去,用身体拦阻车辆,有很大的风险,不安全。老婆工作热情高,不知潜在的风险,他能这样用心指出,我很感动,从此对他刮目相看。 时间一长,任务又重,湘东收费站的同志们渐渐地吃不消,分局及兄弟所的支援也不是长久之策,卢昆也想了许多办法,最后联络同为交通系统的本地所在单位萍乡公路分局湘东区公路段,请求他们派来一些男职工协同值班,矛盾逐步得到缓解。就在1994年,湘东收费站升格为正科级建制。不过,组织上似乎还在考验他,只是明确他为主持工作的副站长。 参照外地的经验和做法,湘东区政府有意与收费站合作,试想从中获得一定的财政收入。他充分考虑到湘东区当时具备得天独厚的道路条件,双方通过论证,一致认为完全可以堵死车辆的流向,有利于扩大征收养路费的效果。于是卢昆多次前往省交通厅拜见厅、局领导并进行详细汇报。鉴于他个人此前就与省交通厅有着良好的人脉关系,在他的积极努力争取下,方案最终获得省厅的支持,促成萍乡分局与湘东区政府达成合作协议,明确以头年收取到的养路费总额为基数对新年度增加部分进行分成。 湘东区政府给予扎实有力的支持,采取了有效措施,例如将湘东泉湖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对收费站龙门架放小限大,设立驻站警务区处理相关纠纷等。在不影响卡点收费工作的前提下,他抽出人员发力与湘东区有关的几个乡镇开展深度合作。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且逐年有新突破、新起色,收入逐年实现新增长。 湘东区政府从中获得可观的一笔收入,最后转化为政府财力,大家均喜笑颜开。省、市、分局对这一创新举措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作为一个基层收费站,卢昆不但为萍乡交通稽查征费分局增加了丰厚的收入,更为分局领导争了光彩和荣誉。有这样的业绩,卢昆也感到满足和骄傲。这一合作最终持续了整整五年,维持到1999年,正好是区政府的一届任期。 鉴于320国道萍乡境内全路段要进行新的拓宽建设,萍乡市政府采取了部分贷款的办法解决资金的缺口,因此境内路段成为“贷款路”。省厅同意湘东区、芦溪区在320国道萍乡境内各自与外域分界的位置设立一个“贷款路通行费站”,收取贷款路通行费。芦溪区贷款路通行费站为新成立,并新增一处卡点。湘东收费站被冠以湘东货款路通行费站名称,合二为一,继续使用原卡点。1996年上半年,卢昆得到了组织认可,转正为站长,提拔为正科级。这一年,他33岁。 这几年,随着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分局征收到的规费也逐年增长:1992年,共征收规费3525万元;1993年,共征收规费4575万元;1994年,共征收规费5304万元;1995年,共征收规费6338万元。到1996年,全分局的干部职工人数有123人。每当看到年终的这些数据,卢昆内心是开心的,因为在这其中也有自己的一份功劳。分局有如此好的成绩,他也感到无比骄傲。 随着改革发展,国家设置了G60(上海—昆明)高速公路,成为国家高速公路网18条东西横线中的第13条,作为其组成部分“昌(昌傅)金(金鱼石)高速公路”是江西省境内连接宜春市所属樟树市和萍乡市湘东区的一段,预计于2002年9月开工、2004年9月通车运营,然而通往湖南的一段却不知什么原因还没有建设计划。闻知这一消息,卢昆敏锐地嗅觉到几年后本站可能出现危机,因为这条高速在湘东区境内设有一个出入口,很显然部分进出高速的车辆将会绕开湘东收费站卡点来往于湖南,造成无法收到相关费用。 他紧急向上级汇报,提议将收费站卡点改建到萍乡与湖南交界处的老关镇某村位置。他的提议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很快获得批准,于是他负责了新站卡点的建设。通过一番努力,实现了迅速选址、迅速建设、迅速配套、迅速开通,2001年下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得到领导们的肯定和表扬。 2001年年底,他转任省交通稽查征费局萍乡分局湘东所所长。由于自己多年来一直担任着挂名副所长,虽然这只是为方便站所合作而配任的一个虚职,没有具体的分工,但在实际中多多少少会接触到相关事务,因此对所里的工作也会略知一二。任职后,他自然会有着一种轻车熟路的感觉,但真正接手后,他还是感觉到所与站的工作有着明显不同。 为了提升单位形象,他决定从进一步改善办公基础设施入手,积极争取省市的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改善,完成所里的办公标准化建设。所里的稽查车也开始配备了笔记本电脑,装入稽查程序,只要输入车号,便可以显示车辆缴费情况,避免了高峰期检车和逢车必检,节省时间,提高了效率。 在上级单位的支持下,卢昆更加注重强化征管措施,在征管形式创新上下功夫,建立和健全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完成了全所规费征收微机网络改造,实行了滞纳金减免会审制度,建成无线稽查联网收费系统,实现征收、稽查两大系统的无缝连接,推动稽查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早在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车辆购置税,取代原有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继续由交通部门代为征收。车辆购置税是国家向购车单位和个人在购车时征收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国产车辆按售价的10%征收,进口车辆以车辆到岸价加海关相关费用的组合价的10%征收。征收范围包括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无论国家机关还是军队,只要购车都要缴纳。<br><br> 自从实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以来,虽然政府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为合理筹集公路维护和建设资金起到应有的作用,且由交通稽查征费部门代征也相应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在实际的工作之中并没有很好地得到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认可。这里面主要包括社会上一些舆论倾向不太对劲,对车辆购置税费改革的评论越来越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认为有负担,呼吁车辆购置税费改革要更为深入。包括卢昆在内的交通稽查征费部门的干部职工都隐约听到或者感受到单位机构改革的风雨即将到来,大家的心事有些不安。 2005年10月,卢昆被提拔为分局副局长,分管财务、稽查工作。在以前配备更新电脑、宽带上网、激光打印机的基础上,他积极筹资为各所站和稽查科配备了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掌上电脑等,基本实现了全分局办公自动化。为杜绝个别人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造假”、“少收”等以权谋私行为,他在分局党委的共同决策和统一指挥下,配合局纪委具体负责并统一安排设计操作人员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加密,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使得各所站不按规定收费的机器不能工作,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近几年,分局和基层站所征费收费设施实行了微机收费并与全省联网。 经过四年过渡期,国家作出政策调整,从2005年1月1日起,将车辆购置税整体移交给国税部门收取。原来从事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的人员随岗位全部于12月31日前被当地国税局吸纳,相关业务财产划转、移交、接收工作也随即完成。作为分管财务的分局副局长,卢昆为此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周爱德、丰绍斌、钟宇、林一虹等一批同事分别被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及其下辖的各县区局、分局接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交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萍乡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通告》,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偷、逃、漏、抗缴公路交通规费专项行动,目的在于加强国家费税体制改革前公路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征费秩序,促进全市公路交通事业发展。 尽管大家没有放松工作,但无不感受到一场新的改革风浪即将到来。面对着即将到来且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改革,作为分局的一位副职,卢昆必须议改革、想改革、抓改革,争当击楫中流的改革先锋;但也明白自己并不是这场改革的旁观者和局外人,还做好相关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自己摆进去,主动作为、挺膺担当。 2008年12月5日,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十几天后又随即发布正式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燃油税改革。燃油税实行从量征收,消费者多用油多交税、多用油多负担,以促进对燃油的节约,这与原来统一定额交纳养路费相比,更加公平合理。然而《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也相应取消了养路费等,这意味着负责征收养路费的执法队伍——萍乡交通稽查征费分局将随之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以及省交通厅精神,全省交通稽征部门自2009年1月1日停止征收公路养路费等相关费用,各设区市交通稽征机构转入欠费追缴和资产清查核查工作。同时,根据上级对交通稽查征费人员分流安置的有关精神,2009年是交通稽征改革安置过渡期的第一年。卢昆的工作重心随即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省政府发布《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和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公告》,从2009年2月21日零时起,对江西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含桥梁)收费站点全部统一取消,保留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其中属于萍乡交通稽征分局管辖的需要撤销的就是320国道芦溪收费站及湘东收费站。对站里的人员安排又成为了一项棘手的工作,好在大家都有些心理准备,卢昆也不得不相应履行好自己的本职。 2009年6月2日,卢昆出席了2008年度全省交通稽征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心情与参加大会的全体人员一样五谷杂陈。这次会议标志着江西交通稽查征费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已经完成了她的历史使命,江西交通稽征在光荣与辉煌中正式谢幕。时代在变迁,卢昆感受着改革的步伐,怀揣着信念与热情,准备与同事们共同迎接新的挑战。 6月26日,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客服机构接受稽征人员录用考试工作在南昌进行。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萍乡有钟水萍、张伟等6名同事分流至江西省联网管理中心萍乡客服处(后来又多次更改名称,分别为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萍乡分中心、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萍乡监控指挥中心、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宜春运行监测分中心萍乡办公区),同时有龙辉、宋波等2名同事经省交通稽征局党委推荐,省交通厅成品油税费改革人员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在萍乡当地的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 8月8日,全省成品油税费改革分流至税务系统人员考试统一在南昌进行。省国税系统在省交通稽征管理人员中考录49名公务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4名;省地税系统在省交通稽征管理人员中考录214名公务员、1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56名。我老婆报名参加地税事业单位考试,经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阶段,她最后顺利过关。萍乡交通稽征分局有1人分流至国税系统,17人分流至地税系统,共计18人。 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等事宜的批复》,省交通厅组建了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萍乡支队也随之成立,并下设三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萍乡支队一、二、三大队,共有在编人员58人。2010年,卢昆担任萍乡支队党委书记。2017年,他开始兼任支队长,此后担任支队长。 “站好最后一班岗”,这话对于留在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萍乡支队工作的各位原萍乡交通稽征分局领导、干部职工同志们来说最恰当不过。尽管卢昆也显得有些伤感,但他是单位的领导之一,没有躺平,没有退缩,更没有萎靡,他在困难面前不畏惧,责任面前不推脱,勇敢地和同志们一道继续完成新的使命,迈出新的步伐。 根据省委编委《关于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2021年3月1日省交通厅组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这一做法将江西省内的高速公路打乱市级管辖划分,进行区域分解,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萍乡支队被撤销,整体归入新成立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十支队,支队的机关设在宜春市,卢昆被任命为该支队党委书记。原萍乡支队办公场地、设备及全部人员统一归为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十支队下属且坐落在萍乡辖区内的二大队、六大队、七大队之中。 新组建单位的工作职责由交通执法变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的畅通,主要承担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负责责任区内的省级本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执法工作。 改革促使科技进步,创新驱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变化无不催人奋进。延续着整个国家、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的脉络,新组建的单位演绎出一个凤凰涅槃般的动人故事,经过脱胎换骨,执法交通工具由过去的自行车、边三轮摩托变成现在的四轮制式小汽车,执法人员制服由37年前的军绿色变成15年前的白色,再变为如今的蓝色制服,日常办公执法装备由纸笔变为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车载终端、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电脑等电子类信息化装备,而且该支队目前已使用上集路政综合业务管理、路政指挥调度、路政OA、财务集中报账管理于一体的路政信息化系统,全部制式车辆已安装GPS系统,搭载视频指挥系统,实现了远程监控指挥,路政执法发生了质的飞跃。每当看到这些,往事历历在目,卢昆感到无比自豪。 卢昆对我说:干了这么多年交通规费征收工作,对交通稽征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在此期间也有好几次转岗到其它系统工作的机会,他都放弃了,到现在也不后悔。回头来看,当初交通监理所“分家”时,一些朋友去当了公安交警;2005年车购税改革时,周爱德等同事去了国家税务部门;2005年成立萍乡海事局时,毛慧明当了副局长,后又转任萍乡市交通局副局长;2009年8月,宋波等同事去了省联网管理中心;2009年8月通过考试等流程,2010年10月周冬青等同事去了国家税务部门,江星等同事去了地方税务部门;李文莉申请调动,去了萍乡市财政局;2010年,胡明、李一萍、龙启林等三位同事去了江西省高速集团宜春管理中心。 千千万万个人相遇,千千万万个人告别。聚是一把火,散是满天星,人们终将各奔前程,是为世间寻常。曾有哲人说:生活,绚烂之极趋于平淡,虽淡如水,却总能泛起细碎的涟漪。卢昆早已深信人生一世不可能再重来的道理,回不去的岁月皆惘然,看淡每一场离别,来日才更好重逢。 2023年10月,卢昆退休回到萍乡。也许真的是退了休,也许是想念着老同事,亦或是珍惜与老同事在一起可以无拘无束的场景,他时不时会约上几位老同事们相聚,也或被老同事们相约。 对于老单位、老同事,卢昆在内心中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似乎总是包含着某种难以忘却的回忆。他虽然知道有些事情可能永远无法实现,却始终默默地保持着一种愿望和期待,就像一颗永不熄灭的火种,燃烧在他内心深处,总想找到某根纽带,将自己的这份情感传递给每一位曾经的老同事,带给大家力量,向着那美好的方向前行。这便是他与萍乡交通稽征真实意义上的不了情,是始发于内心且永藏于内心的那种难以割舍的情感。<br><br><br> 文/摄影:黄薄双;感谢卢昆提供采访机会和相关资料;感谢毛慧明、丰绍斌、陈文福、龙辉、宋波、李洁、央莉红、李文莉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夫人江星提出主意和创意并作出精心安排。 2024年11月10日,我和卢坤在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十支队二大队合影留念。 同日,我们一行在原萍乡交通稽查征费分局地址合影留念。 以下是江星当天拍摄的小视频,记录卢昆与老同事相聚。请点击打开欣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