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保强会长出席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陕西省河南商会

改革呼唤担当,奋斗铸就伟业。1月15日上午,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开幕。大会由省政协副主席李兴旺主持。 省政协主席徐新荣代表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br> 徐新荣在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在中共陕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团结带领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积极履职尽责,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了新的贡献。<br><br> 徐新荣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省政协将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锐意改革创新、全面提质增效,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制度优势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找准政协和省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履职和发展的切入点、政协改革和全省改革的链接点,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陕西省政协常委、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陕西省河南商会会长、西安郅辉企业集团董事长范保强在主席台就座。在听取两高报告后,针对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效能、优化营商法制环境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强化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捍卫公平正义最后底线。对生效判决没有执行结果的公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现实生活中大量没有执行的生效判决是对法治社会的践踏,更是对公平正义的亵渎,建议立法、司法解释,法院执行工作安排和考核以及行政机关资源共享,特别是金税四期工程与执行工作的共享链接等,从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秉承“民营企业是自己人”的理念,在法律适用中作保护民营企业裁量。民营企业是自己人,法院应该做践行者和先锋队,有一些模糊和争议的法律问题中,陕西省高院能否率先站在民营企业是自己人的立场上先行先试?例如,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滞纳金不能高于本金,全国各地关于税务滞纳金的判决不一,至今陕西省高院没有作出明确判决,是不是陕西省高院学习全国有的省市做出表率,出具具有指导性的判决,引导陕西省税务机关规范滞纳金的执法工作。三是检察院对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加强监督,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只要民营企业不躺平,中国的经济就还有希望,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法制建设,法制建设的核心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公正司法,高院和高检责任重大,希望陕西省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依法监督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陕西发展浪潮中,陕西省河南商会成绩斐然,多人荣任省、市、区政协委员。他们深感责任重大,充分发挥代表职能。在政协会议上,积极建言献策,将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凝练成一条条务实且具前瞻性的提案。无论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还是推动民营经济优化升级,他们都踊跃发声,以实际行动展现商会担当,为陕西社会发展与经济腾飞贡献智慧与力量 。 (部分内容转自:陕西日报) 编辑:朱炫吉<div>责编:庞 侃</div><div>审核:贺 琳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