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该 发 生 的 事

穷乐

<p class="ql-block">  不知道以前我们那个校长小胡同志,现在在哪高就了。也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那次做过的荒唐透顶、可笑至极的事,更不知道他事后有没有去反省,有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不对,那个真正打他20分的人,不知有没有找到。</p> <p class="ql-block">  我非常清楚的记得,那是 11年7月5日下午。全校老师给校长打分,晚饭时分,我突然收到胡校长的短信:“谢谢你两年打我二十分一辈子记住你。”天那,真是莫名其妙——我没打二十分呀!三项每项四个等级:9、8、7、6。我按照教师互评时校长的吩咐“不能打满分,打满分无效”的宗旨,给校长打了第二等级,各8分共计24分,我记得请清楚楚啊,那张评分纸我还折了两下的。他怎么就认定是我呢?奇了怪了,他凭什么?到底凭什么?难道就凭我心直口快,而且平时爱提意见这一点?没道理呀!鲁迅在〈痛打落水狗〉一文中说:不叫的狗最会咬人!像我这种人什么事都挂在嘴上,怎么可能会背后打人一棍呢?再说,他的属下那么多人,“口蜜腹剑、笑里藏刀”、“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言行不一”,如此之类的人看得清吗?他以为在他面前说几句奉承话或者喝几杯酒就是他的心腹了 ,错了!“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被人玩死都不知道。</p><p class="ql-block"> 开始,我觉得这件事不怎么样,可是后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分明是怀疑我的人品,侮辱我的人格呀!此事非同小可,决不能容忍。于是我就像一只发怒的狮子,在群聊中疯狂地向全校老师喊冤!求助!诅咒!发誓!以求清白。</p><p class="ql-block"> 当然, 作为一名正直、善良的普通老教师——我被一个儿子辈的人冤枉了不算什么,我相信老天有眼,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倒是他——身为堂堂的一校之长,又那么年轻,居然平白无故血口喷人,这究竟属于什么行为?什么性质?该当何罪?我觉得这完全不是普通的错:首先,别人打他几分是别人的自由,他说了本身就不对,更何况他冤枉了我,这就错上加错了!不过我还得感谢他——这个无知可笑的校长,感谢他说出了真话!要不然这个不白之冤我就要蒙受一辈子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稍微好受了一点点。但是这种被冤枉的伤痛是永远也难以平复的!</p> <p class="ql-block">  我之所以在此事过去十多年的今天,还要把它公之于众,是想让所有的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领导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因为年轻气盛而冲动,甚至妄加揣测、冤枉他人。如果遇到一个想不开点的人发生这样的事,一定会出大事:或者抑郁,或者告你诬陷,你会吃不了兜着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