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今天下午,在街上碰见一个拉羊挤奶,现挤现卖的奶山羊养殖户。跟前有好几个人在等着挤奶,使用的就是用过的纯净水的瓶子。我看那个挤奶的也不知道挤奶前给羊消毒了没有,手捏着瓶口对准乳头在挤奶,反正看着是不卫生。</p><p class="ql-block">我问在场的人一斤多少钱?她们有人回答说:十块。这个价格不低,乳品厂收奶是每公斤七块多。</p><p class="ql-block">现在的消费者已经接受了羊奶,知道羊奶比牛奶有营养,易于消化吸收,都开始喝羊奶了。但购买这个街边现挤现卖的奶是绝对不可取的,是有食品安全隐患的。不论是奶牛还是奶山羊,它们都可能患上人畜共患的疾病,例如布鲁氏杆菌病,如果现场挤奶,不经过处理,有可能患上一些疾病。这里有很多惨痛的教训。</p><p class="ql-block">据媒体报道,前几年,西安一个小孩患上布氏杆菌病(布病)。这名小孩是一名2岁女童,居住在西安临潼区。她因为饮用了小区附近小贩出售的现挤羊奶而感染了布病。据孩子奶奶介绍,她看到购买的人很多,又听说刚挤出来的羊奶新鲜有营养又好消化,于是给孩子买了。虽然羊奶也煮开了喝,但还是没能挡住细菌。</p><p class="ql-block">这一事件引起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西安市疾控中心发布提示,饮用新鲜羊奶有感染布病风险,不要轻易购买走街串巷小商小贩的新鲜奶。同时,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并对养殖的源头环节及市场销售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p> <p class="ql-block">人畜共患病是指动物和人类之间传播的疾病。这些疾病可能由共同的病原体引起,如细菌、病毒等。人畜共患病的危害不仅在于对动物的威胁,更在于可能对人类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一旦感染这些疾病,轻则出现发热、头痛等不适症状,重则可能导致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p><p class="ql-block">常见的人畜共患病有:狂犬病、禽流感、链球菌病、炭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口蹄疫、登革热、黄热病、流行性乙型脑炎、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肝片吸虫病等。就这个奶山羊和奶牛来说,这个布鲁氏杆菌病最容易跟我们接触。</p><p class="ql-block">人畜共患病还会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p> <p class="ql-block">政府监管部门对养殖户的禁止在城市现场挤奶现场售卖的政策,是基于对乳品质量安全的严格监管和保障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的。</p><p class="ql-block">一是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现场挤奶现场售卖的方式难以保证生鲜乳的卫生和质量,可能增加食品安全风险。</p><p class="ql-block">二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禁止这种做法可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经过严格检验和加工的乳制品,保障其健康权益。</p><p class="ql-block">三是促进奶业健康发展。通过规范乳品生产和销售行为,有助于推动奶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发展。</p> <p class="ql-block">国家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0年政府出台了最严厉的乳品安全管理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p><p class="ql-block">政府监管部门具体的禁止政策主要体现在对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严格管理规定上,其中针对养殖户现场挤奶现场售卖的行为,主要禁止政策如下:</p><p class="ql-block"> 禁止无资质收购和售卖</p><p class="ql-block">• 生鲜乳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或者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这意味着,养殖户如果未取得相关资质,不得擅自设立收购站进行生鲜乳的收购和售卖。</p><p class="ql-block">• 禁止直接上市:国家明确禁止生鲜乳直接上市销售,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以及其他有害物质对牛奶的污染,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非法经营者非法进行乳品加工,危害乳品质量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p><p class="ql-block">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来禁止和规范生鲜乳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奶业健康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