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均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应知应会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是怎样制定的?

元宝山区平庄矿区中学肖鹤薇

<p class="ql-block">  《办法》的研制与起草工作历时两年多,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p> <p class="ql-block">  第一阶段是设计指标。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一是政策文献梳理,收集了近年来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文件,尤其是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教职工编制、经费保障机制等重要政策。同时,整理了与义务教育办学相关的国家标准,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陕西等地的省市级办学标准或规章。二是实地调研,选择江苏、湖北、浙江等部分县区,深入了解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的可信度、各地对指标的认可度。三是构建体系,内容涉及到学校建设、装备、教师、政府履职、学校管理、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依照指标的属性与评估方法的不同,组成不同的版块。以教育质量为核心,筛选出与质量相关度较高的各项指标。  </p> <p class="ql-block">  第二阶段是制定标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运用2014、2015年两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2015年底前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1302个县进行测算。二是与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对应。三是在测算的基础上,二次优选指标,保证指标的有效性、可操作性。</p> <p class="ql-block">  第三阶段是征求意见。《办法》初稿形成以后,十几次组织专家对《办法》进行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包括了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包括国家督学、全国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校长、教师等,涉及十几年省(区、市)。后期,又两次以书面形式征求了32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内有关司局的意见,教育部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就《办法》现场征求意见。</p> <p class="ql-block">  《办法》于3月2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p><p class="ql-block"> 来源: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答记者问(2017年5月23日)</p> <p class="ql-block">编辑:肖鹤薇</p><p class="ql-block">审核:董艳军</p><p class="ql-block">总审:王继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