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古田县行政区划

网事随风

<p class="ql-block">‌ 民国时期古田县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p><p class="ql-block"> 民国元年(1912),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古田县属于东路道。民国3年(1914),古田县属于闽海道。民国14年,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成立,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建制,古田县直接隶属于福建省政府。民国23年(1934),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古田县属于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在南平。民国24年(1935),古田县属于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在南平。民国29年(1940),行政督察区调整,古田县属于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在建阳。民国32年(1943),古田县属于第一区,专员公署设在闽侯。民国36年(1947),古田县属于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在南平‌。</p><p class="ql-block"> 在具体的行政区划上,民国时期古田县划分为多个区和乡镇。例如,民国20年(1931),古田县实行保甲制,设立多个区,后改为乡、镇,属于第二行政督察区‌2。解放后,古田县隶属于南平专区,划分为8个区,辖5个镇和13个乡‌2。1963年改属闽侯专区,1970年划归宁德地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