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作者:用心言之</p><p class="ql-block">美篇号:473797326</p><p class="ql-block">图片来源网络/致谢</p> “钟税官”曾是《中国税务》杂志里的一位“人物”,他常以回信的方式为征税人和纳税人答疑解惑,我与他的相识,是在2006年的春夏之交。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中国税务》杂态</p> 当时接到举报,某高校下属的一家学院举办培训班的收入未申报纳税,我们税务稽查迅速介入,很快查实了全部培训收入,但在是否要纳税的问题上与学院产生了分歧。<br> 依据当时的规定,政府举办的高校,其培训收入可以免税,但下属单位有培训收入则要征税。学院领导表示不解,学院的刘会计也“抠”起了字眼,说学院没有对外招生权,经济上也不独立,与我们的高校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应纳税。<br> 我当时想,他们是家法学院,是否属于某高校的下属单位确实不太明确。老师们熟悉法律,刘会计又是会计专业毕业的老会计,曾多次抽调去参加他们系统里组织的财经检查,万一弄错了怕是要吃官司。为慎重起见,案子便拖了下来,但心中很是郁闷,时时不忘找出过硬的政策依据,说服他们,了结此案。<br> 一天上班,传达室拿来一叠报纸,我照例准备放入报夹,却不想从中掉出一本崭新的《中国税务》杂志,艳丽的色彩,像是给单调的水泥地贴上了一张画。我低头一看,封面上是税法宣传的图案,才想到门外张挂的宣传标语和刚刚过去的“税法宣传月”,捡起来随手一翻,几个“钟税官信箱”的黑体粗字越入眼帘。<br>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2006年第四期的《中国税务》</p> <p class="ql-block"> 细细一看,也是好巧不巧,里面正是“钟税官”就有关高校培训收入征税问题对某纳税人的回复,白纸黑字解释了高校里的学院就是下属单位,其培训所得应当征收营业税。我至今清晰的记得那本杂志是2006年第四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不正是我苦苦寻求的政策依据么?</p><p class="ql-block"> 不但如此,在这期杂志的“税务法规公报”栏目中,还有一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办学校培训收入征税的问题。我一阵狂喜:刘会计呀刘会计,我看你这回还怎么说?当即带上同事和这本杂志赶到了那家学院。</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当年的钟税官信箱栏目</p> <p class="ql-block"> 哪知刘会计又“抠”起了字眼,说“钟税官”不代表官方,没有权威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也没讲清楚。我一脸无奈,凝视着杂志里的“钟税官”,他似乎向我眨了眨眼,让我突然茅塞顿开,也得意洋洋地“抠”起字眼来:说“钟”是“懂”的谐音,是懂得、知道的意思;“税”当然是指“税法”,“官”就代表是“官方”的意思,理解下来“钟税官”就是“懂税法的官方”(后来了解杂志栏目取名“钟税官”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刊登在《中国税务》这样权威的杂志里,能不算代表官方么?</p><p class="ql-block"> 接着又结合当年的税法宣传主题,对刘会计说了番“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道理,告知其你也是参加过多次财经纪律检查的老会计,再这么“抠”下去有违法之嫌,切莫为了学院小集体的利益,损害了国家的利益。</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当年的工作单位外景</p> 刘会计不愧是位知错就改的老会计,当即向学院领导做工作,领导无言以对,只得承认培训确实是学院所为,并补税认罚,最后刘会计表示也要订一本《中国税务》杂志,好好向“钟税官”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