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节时话春秋

黄河岸边

<p class="ql-block">   渭南公安机关的历史沿革</p><p class="ql-block"> 在解放战争的进程中,每解放一个地方,随即就建立起人民的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公安队伍成长壮大的重要阶段,也是政权建设的宝贵经验。</p><p class="ql-block"> 三十多年的警察生涯,我与渭南的公安事业有着不解之缘。半个多世纪来,渭南公安事业的历史与发展对渭南的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渭南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走进渭南行署公安处时,时逢“文革”中被“砸烂”的公安处刚刚恢复。据前辈们讲,此次恢复的渭南公安处是渭南公安史上第三次组建的公安处。除了渭南全境解放后成立的渭南公安处和这次恢复的公安处外,渭南公安史上还有渭南最早的公安机关、鲜为人知的大荔公安处。</p> <p class="ql-block">(1988年,大荔公安处第一任处长、国家公安部原副部长于桑回合阳 雷俊民 供图)</p> <p class="ql-block">(雷俊民 供图)</p> <p class="ql-block"> 1948年3月,我西北野战军配合全国攻势,在彭德怀副总司令员的直接指挥下,发动了著名的“瓦子街战役”,一举歼灭胡宗南部队3万余人,给敌人以沉重的打击,改变了西北的形势,为我军解放大西北奠定了基础。此后,韩城、合阳、白水等县相继解放。为了更好地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6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成立路东工委,辖铜官(现铜川市)、富平、蒲城、白水四县,工委社会部随之成立。8月,中共东府工委宣布成立,辖韩城、合阳、澄城、大荔、朝邑、平民六个县。10月,我军又发动了著名的“荔北战役”,歼敌2.5万余人,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为我军南下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形势的发展,11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撤销路东工委,成立了黄龙情报工作站。1949年春,我西北野战军向敌人发动了春季攻势。从2月20日起,蒲城、大荔、朝邑、平民等县相继解放。3月10日,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宣布成立大荔分区,辖韩城、合阳、澄城、白水、蒲城、大荔、朝邑、平民八县,分区机关暂设在合阳县城,公安分处随分区成立(1949年11月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通知将大荔分区公安分处改为“大荔分区公安处”)。社会部是公安处的前身,大荔公安处是在原东府工委社会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安处设立了文书、侦察、治安、预审、总务等五个股和工作队、保训队。一九四九年四月,大荔分区彻底解放,公安处随分区机关迁回大荔县城。</p><p class="ql-block"> 大荔分区解放后,隐蔽的零散土匪不断进行抢劫、暗杀等破坏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公安处扩建了警卫连,干部战士共120人。警卫连除押解、看守、护送、担任机关警卫外,还负责清剿零散土匪及城防警戒等工作。随着县级人民政府的建立,公安保卫组织县保安科也相继诞生,194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将县保安科改为县公安局。</p><p class="ql-block"> 大荔分区未解放前,社会部、情工站、公安处的主要任务是策反国民党旧部投诚起义和搜集敌方情报工作,这个时期共策反投诚起义6起,获取重要情报3次,出色地配合了我军的军事攻势。1948年10月6日,东府工委社会部的同志深入敌区,积极协助朝邑地下党开展工作,策反伪保警队和常备队起义,活捉伪县长卜儒英,俘敌300余人。1949年1月,东府工委社会部策动国民党合阳县长兼第八区保安副司令潘禹九率部300余人起义。1948年9月,路东工委社会部打进敌第十二陆军编联司令部的情报力量,将敌人“关中地区作战防御图”搞到后,密交地下交通将图带入解放区,上报西北野战军,受到前总嘉奖。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的当天,进入西安部队龙江第四支队保卫科,在大荔公安处打入西安的地下情报人员指引下,逮捕了国民党保密局派来西安的潜伏特务,缴获电台、手枪。大荔分区解放后,公安处的主要任务是剿灭零散土匪、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在这一时期,共破获土匪暗杀、抢劫案件3起,抓捕6人,破获重大刑事案件9起,召开公开审判大会5场。1950年3月9日,蒲城居民刘某等八人由渭南卖炭返回,途经吴家寨被三名手持短枪和手榴弹的匪徒以我哨站名义进行检查,抢走现金60万元。县公安局获悉后立即展开侦察,将三名匪徒一网打尽。1949年4月28日,平民县南区上八户村村民苏某,因解放后协助政府工作积极,引起王某等三人不满,于深夜点燃苏家草房,烧死苏某夫妇。案发后经县保安科侦破,三天内案情大白,罪犯落网。在剿灭土匪、打击犯罪的同时,公安处进行了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1949年8月对各县特务等危害社会人员普遍进行登记,共缴获各种证件3,239件,长短枪支715枝,手榴弹150枚,各种物资2,788件。同时在全分区城乡普遍组织建立了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截止1950年3月,建立治安组织547个,村治安小组2,813个,治安组员11,155人,设立群众哨所280个,配备机关保卫干部276名。</p><p class="ql-block"> 在进行艰苦斗争的同时,公安处注重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和干部素质。1949年6月3日,公安处通过了《大荔分区各级保卫组织与任务的规定》《关于侦察工作的规定》《关于治安工作的规定》《关于逮捕、预审、看守、处理人犯等工作的规定》,明确了工作纪律。公安处的人员除老区来的骨干外,主要从进步的青年学生中选拔招收。1949年12月,公安处举办多期保卫干部训练班,对各县局、处机关和新调来的学员进行培训,提高公安保卫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p> <p class="ql-block">  1950年4月19日,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大荔、渭南两个分区合并,成立渭南专区,大荔公安处亦与渭南公安处合并。从五月一日起,原所属各县归渭南专区领导。原大荔公安处部分干部调渭南公安处工作,部分调省公安厅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发展的大荔公安处,经受了历史的锻炼和考验。在革命战争年代,他们采取秘密或公开的斗争方式,摧毁反动势力,建立人民政权,为解放关中和大西北做出了很大贡献。在解放初期,他们在接受敌伪政权,进行民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反特剿匪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为公安保卫战线培养了大批的领导和骨干力量,在大荔公安处工作的人员中,先后有三人调到新区工作,有13人调到陕甘宁边区公安厅和省公安厅。原大荔公安处第一任处长于桑同志曾任国家公安部副部长。原大荔公安处处长曹子谦同志曾任延安行署副专员。原大荔公安处副处长、渭南公安处长高步林同志曾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公安厅长。原大荔公安处副处长曾泉生同志曾任海军舰艇学院院长。原大荔公安处文书股股长草平同志曾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调省公安厅的王复士、王茂谦等同志长期担任省公安厅的重要业务处长,成为全国有名的政保、刑侦专家。更有公安处机关和所属县局的大批同志成为渭南公安战线的领导力量和业务骨干,赓续了陕甘宁边区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奠定了渭南公安队伍的良好基础。1979年我来到公安处时,公安处设在行署院内,占用两排平房和几孔窑洞共有56人,除设有政治处和办公室外,设有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刑侦科、预审科、民警科、消防科等业务科室及收审所、干训班。全区只有渭南县公安局6名交警负责城区的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归治安部门协助交通局办理。随着治安任务的增加,相继成立了武警支队和消防支队,1987年成立交警支队。1980年耀县划归铜川市,1983年临潼、蓝田县划归西安市。1985年公安处迁到民主南路新址,1995年5月,国务院改渭南地区设渭南市,渭南地区公安处改名渭南市公安局,业务范围随之拓展,人员和内设机构也不断增加。</p><p class="ql-block"> 在渭南公安史上,大荔公安处创立和发展的历史是短暂的、特殊的。然而,这段历史留存的红色基因和传统作风,铸造的警魂精神是渭南公安工作的宝贵财富,将继续激励渭南公安干警奋勇向前。应该说,大荔公安处的历史留给渭南公安事业的是永远的史迹,永远的榜样,永远的基因。</p><p class="ql-block"> (摘自《在黄河与雪域高原之间》一书)</p><p class="ql-block">‍(作者简介:田海龙,祖籍山西运城,1952年出生于陕西合阳,1968年服役西藏军区,1970年8月至1971年9月在北京大学东语系学习。1979年转业供职渭南市公安局,资深警官。曾整理出版其父遗稿《平易〈伤寒论〉铨稿》一书,出版有散文集《在黄河与雪域高原之间》)</p><p class="ql-block">‍</p> <p class="ql-block">(1983年临潼、蓝田县划归西安市,欢送临潼、蓝田县公安局人口统计人员合影 张建海 供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