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三堂会审</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我国年龄大一些的人,大都看过传统剧目《玉堂春》,剧中有一场戏叫《三堂会审》。说的是从良妓女苏三受人诬陷,被县官问成死罪,随后押解到太原,接受三堂会审,想不到的是主审官竟是旧时相好王金龙,这才洗刷冤屈,最后苏三和王金龙二人喜结莲理,得以团圆,皆大欢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除了传统戏剧,《玉堂春》外,还有许多文艺作品中都有重大案犯被“三堂会审〞的情节。但是“三堂会审”到底指哪三个司法机关,古代判案是什么断案流程,很多朋友可能并不太了解。</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一般“三堂会审”的案件意味着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是很高的,也是非常受重视的。通俗地讲即大案、要案,像宋朝的“狸狸换太子”,清朝的“刺马”案等等之类的案件。那么三堂会审是指哪三堂呢?</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三堂会审"就是三个部门的最高长官同时、同地、同场审理同一个案件。若现在来说,就是公安、检察、法院。在古代,“三堂会审”一般为重大案件或涉及敏感部分,特别是有关皇室、宗亲的内部案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其实,古代“三堂会审”准确地应该称作“三司会审"。是古代“三法司”(三个司法单位)共同审理重大案件的一种制度。如果追根溯源,这要从我国古代审判、检察制度谈起。封建时代的政治制度内部,有一个很重要的制约系统,即对官僚机构和管理的监察。</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 三法司”指的是什么?在《商君书.定分》中记载“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后世的“三法司》即源于此处。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为三法司。”</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自秦代开始,在皇帝之下设置三个最重要的官职,即丞相、大卫、御史大夫,并称三公。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务,御史大夫掌监察。汉称秦制监察机构称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唐代监察机构内部形成严密的三院制,其监察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御史参与司法审判,重大案件皇帝“则下诏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同案之”。这种制度延续到明清,但因为习惯,人们还是将其称为三堂会审。</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凡“三法司”参与审判的称三司会审”,习称“三堂会审〞。这种体制奠定了中国两千余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span></p> <p class="ql-block"> 在古代,许多作品中都有重大案犯被三堂会审的情节。 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天差地别,许多人看到三堂会审都是不甚明了。</p><p class="ql-block"> 总的来说,古代的三堂会审管辖的都是处于流放、刑徒以上的重大案件。三法司联合办案,体现了古朴的正义原则,防止了一家独大的司法漏洞。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古代的司法制度无法古为今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