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以名代书和以人代书。</p><p class="ql-block">前几天朋友转发给我几个展览的“征稿启示”,说实话,我对这些早就没有丝毫兴趣了,这几年也不参与这些事情,但是既然转过来,不看一眼似乎不礼貌。看到某些启示中有一条: 中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于初审。想起来觉得不可理喻,所谓书法展览不是都应该用作品说话吗?难道“证件”比作品重要吗?</p><p class="ql-block">以名代书。名家之有名,当然是其书艺不凡的结果。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什么样的书家之作,也未必件件都是成功的作品,也未必件件都是同样的水平。而今人论书,则多属“望名生誉”。一见名家之作,则不分青红皂白,恨不得将知道的所有誉美之词统统用上。评鉴至此,则非属“审美”,而是“审名”。这不仅是书法评判的“名存实亡”,也是导致书风混乱的原因之一。 </p><p class="ql-block">以人代书。书为心画,书如其人,其书本是其人的精神面貌的显现。但诚如何绍基所说,并非人品道义冠绝者都能写出好字,若无一定的艺术才能与素养,人品道义是“搬移”不到书作之中的。但是,人们论书过程中的以人重书,以人代书现象却极为普遍。是“忠臣”,是“墨客”、是“名流”,则若不将其书也说得与其人相仿佛,似乎就过意不去。这与上述以名代书相较,情况更槽。名家笔下,即使非成功之作,也大抵不会低到艺术品的起码水准之下。</p><p class="ql-block">就目前书法评论而论,这两个因素起的消极作用不容忽视。可以说,“以名论书”、“以人代书”已成了一种相当流行的评鉴模式。因而,书法展览中,不问优劣,凡名家之作便悬要位,书法结集中,不看好坏,是要人之迹则居卷首。倘名实相符,当然无可厚非,无奈实际情况往往并不如此。当今书风的不纯正,这也是原因之一。 </p><p class="ql-block">书法鉴赏中的非艺术因素,不但妨碍书法审美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妨碍书法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书法艺术缺乏应有的独立性的表现。当然,若想“非艺术因素”被彻底从我们的书法审美领域中清除,还有赖于人们的鉴赏水平的普遍提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