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从事刑侦工作多年,审结过很多案件,处理过许多人,虽然接触的犯罪嫌疑人形形色色,但大多随着时间的久远已经淡化,唯独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名少年犯;他的犯罪经历,他那一道回眸,他那满眼哀求和无助,永远刻在我心里,至今耿耿于怀,心痛不已。</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上世纪末,我在一家基层执法单位从事刑侦工作。一天中午,辖区治安办送来一名持刀入室抢劫嫌疑人,这是一宗社会影响恶劣暴力刑事案件,所里自然不敢怠慢,抓紧时间审讯处理。</p><p class="ql-block">秉着谁值班谁接案的原则,审讯工作自然落到我头上。提出犯罪嫌疑人,让我大吃一惊,这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一脸幼稚和惶恐,并没有想象中的狡猾和凶悍。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顺利,不需要斗智斗勇,不需要绞尽脑汁提取证据,一加讯问嫌疑人倒豆子一般把犯罪经历说了出来。</p><p class="ql-block">嫌疑人来自湖南农村,16岁,初中刚毕业就和同村年轻人一样,迫不及待办好身份证,满怀希望来广东打工,以图改变家庭贫穷的面貌,一心打造新生活。大巴摇摇晃晃到达深圳时已经天黑,少年懵懂无知、毫无社会经验,手忙脚乱下车时钱包被扒走,举目无亲又身无分文,只好在绿化带蜷缩一晚。睡到半夜,听到身边劈哩啪啦一阵急促地奔跑,原来辖区派出所查暂住证,吓得无业人员到处乱窜。少年在老家听人说过,没暂住证会抓起来送收容所,打不了工不说,还会被关起来劳动,连忙拎起袋子跟着躲入海边的芦苇丛。</p><p class="ql-block">第二天醒来时,一同躲藏的人不见了,身份证也被偷跑了。钱包被扒,身份证被偷,没有认识的人,加上查暂住证,少年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饥肠辘辘地躲了两天,第三天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只好壮着胆子上街想讨口东西吃。谁知道刚开口,被饭店老板当成社会上好吃懒做、专门乞讨行骗的骗子:年纪轻轻不学好,学人骗钱骗东西,滚开!连续两三家遭到驱赶,甚至连口水都没喝上。少年单纯憨厚,以为只要努力,就能来广东打工挣钱,没想到遭遇种种不幸,到了欲哭无泪的地步。一连串的打击,少年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茫然失措,浮萍一样飘来荡去,不知道找谁求助,人情冷漠看不到希望,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有漫无目的地转悠。</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中午时分,少年虚脱了,昏蒙的头脑,沉重的腿步,颤巍巍的身子,两眼看到一切都是白花花的,在这个富丽繁华的城市,少年饿得前胸贴后背,却得不到任何帮助。坐在路边休息一会,又支撑着站起来,毫无目的地寻找充饥的希望。跌跌撞撞路过一处民宅时,看到一个买菜的老龄妇女,沉甸甸的购物袋让少年闪现一个念头,再不吃东西就要饿死了!求生的欲望让少年恶向胆边生,掏出一把削水果的折叠小刀,尾随着跟上二楼,企图威胁妇女要点钱买东西吃。妇女打开门,看到身后跟着一个持刀男子,吓得大声呼救:来人啦,抢劫!少年还没进门,听到妇女呼叫,吓得掉头就跑,但疲软的双腿不听使唤,还没到楼下就被闻声赶到的治安人员按住。</p><p class="ql-block">少年的犯罪经历,作为一个办案人员也难免心生怜悯和同情,内心不由一阵悲哀。我想罪恶的产生,往往是同情心丧失,少年初入社会就遭到一记重拳,不仅影响他一生,而且过早感受社会寒冷,势必留下伤痕,产生负面的心理。假如不查暂住证,假如没把钱包偷走,假如没有骗子消费善良,假如饭店伸出援助之手,他带着美好的愿望为家庭奋斗,也不可能走到这一步。</p><p class="ql-block">不久之前也处理过类似案件,找不到工作的男子饥渴难忍,在商场偷了一根火腿肠,被发现扭送派出所。该男子本是一个斯文人,找工作无着盘缠散尽,饿得发慌才去偷东西。看着戴眼镜的偷窃者一脸狼狈和疲倦,抓到派出所最强烈的感觉不是怕而是饿,生活将一个知书达理的人逼成这样,实在让人感慨。情节轻微,警告教育后,我将同事打给我的饭菜让他吃了,考虑短时间内找不到工作,掏钱买了一张回乡的火车票,避免男子再次落魄街头。</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少年的案件简单明了,人证物证俱在,尽管年纪不大,但已够刑事处罚年龄;而且案情不具备免除处罚的可能,虽然千万个不愿意,可是<span style="font-size:18px;">持刀入室抢劫</span>是一个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不可能不处理。我知道,只要进了监狱,少年的一生不再是坦途,这让我痛苦纠结。</p><p class="ql-block">呈捕的最后一次讯问是在看守所进行,录完口供准备送回监仓时,少年向我讨要香烟,我知道少年不抽烟,但仓里规矩我是知道的,提审能拿到香烟回去会得到仓霸照顾。总觉得少年走到这一步我有责任,心里很是内疚,虽然违反规定,我把整包香烟撕开,看着他四处掩藏。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只是希望他在监仓得到善待,以弥补内心的愧疚。</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签完逮捕通知书,案件则视为审结完毕,卷宗将由预审科呈送检察院,自此公安侦查工作告一段落,我和少年不再接触会面。看着忐忑不安的少年,我心如刀绞,只是告诉少年监仓内注意事项,也安慰希望检察院、法院看他年纪尚小、抢劫未遂从轻处罚。少年泪流满面,因紧张憋红了脸颊,一向不善言辞的他语无伦次地询问各种未知的事项,他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怎样才好,总想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惶惶然不知道如何面对。</p><p class="ql-block">当监区最后一道门打开时,少年再一次回头看向我,那可怜、无助、迷茫而又渴盼的眼神,针芒一般扎在我身上。他是多么的希望得到救助,他是多么的希望我把他带出去,他是多么的渴望得到自由,尽管我不忍心送他进去,可是我什么都帮不了,只有沉重的心理和负累。如果他是一个凶神恶煞的抢劫犯,我会问心无愧、毫无感觉;可面对一个白纸一般的少年犯,从他的作案动机,作为办案人员无疑会遭受良知的谴责和质问,是谁造成这个结果,致使一个初入社会的少年遭受牢狱之灾?</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我记得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p><p class="ql-block">我想,确实如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