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选读——不藏金玉

马长鹏

<p class="ql-block">  贞观九年乙未,公元六三五年</p><p class="ql-block"> 丁巳,诏:“山陵依汉长陵故事,务存隆厚。”期限既促,功不能及。秘书监虞世南上疏,以为:“圣人薄葬其亲,非不孝也,深思远虑,以厚葬适足为亲之累,故不为耳。昔张释之言:‘使其中有可欲,虽锢南山犹有隙。’刘向言:‘死者无终极而国家有废兴,释之之言,为无穷计也。’其言深切,诚合至理。伏惟陛下圣德度越唐、虞,而厚葬其亲乃以秦、汉为法,臣窃为陛下不取。虽复不藏金玉,后世但见丘垄如此其大,安知其中无金玉邪!且今释服已依霸陵,而丘垄之制独依长陵,恐非所宜。伏愿依《白虎通》为三仞之坟,器物制度,率皆节损,仍刻石立之陵旁,别书一通,藏之宗庙,用为子孙永久之法。”疏奏,不报。世南复上疏,以为:“汉天子即位即营山陵,远者五十馀年;今以数月之间为数十年之功,恐于人力有所不逮。”上乃以世南疏授有司,令详处其宜。房玄龄等议,以为:“汉长陵高九丈,原陵高六丈,今九丈则太崇,三仞则太卑,请依原陵之制。”从之。</p> <p class="ql-block">  贞观九年(乙未,公元635年)  </p><p class="ql-block"> 丁巳(二十四日),太宗下诏:“太上皇的陵墓依照汉高祖长陵的规模,务存隆厚之意。”建陵的期限太紧迫,不能如期完成。秘书监虞世南上奏疏认为:“圣人薄葬其亲属,并非是不孝,而是深思熟虑,因为厚葬适足以成为亲人的拖累,所以圣人不为。过去汉朝张释之曾说过:‘在陵墓中藏有金玉,即使铸铜铁封住南山还是有空隙。’刘向说:‘死者没有生命的极限而国家有兴废,张释之所讲的,是长远打算。’他们讲得深刻,的确合乎道理。陛下圣德超过唐尧、虞舜二帝,而厚葬亲人却效法秦汉的帝王,我认为陛下不当如此。虽然不再藏金埋玉,后代的人一见丘垄如此高大,怎么知道没有金玉呢?而且如今陛下服丧依照汉文帝,三十七天脱下丧服,但是丘垄制度惟独依照汉高祖的长陵,恐怕不大合适。希望陛下能够依照《白虎通义》一书,为太上皇建造三仞高的陵墓,所用器物制度,一律节省简化,将这些刻石碑立于陵旁,此外另书写一通,藏在宗庙内,用做后代子孙永久效法。”上疏奏上后,没有回文。虞世南再次上疏,认为:“汉代帝王即位后即营造山陵,有的营建时间达五十多年;如今几个月之内要得到几十年的功效,恐怕人力难以做得到。”太宗于是将虞世南的奏疏传给有关部门,让他们详悉商讨处理。房玄龄等人议论认为:“汉高祖长陵高达九丈,汉光武帝原陵高六丈,而今九丈则太高,三仞又太低,请求依照原陵六丈的规模。”太宗听从其意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