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留园之秋

QiHang

<p class="ql-block">  留园,曾名“东园”、“寒碧山庄”,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留园路338号。</p><p class="ql-block"> 留园 为中国大型古典私家园林,代表清代风格。</p><p class="ql-block"> 1961年3月4日,留园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p><p class="ql-block"> 1997年12月,作为苏州古典园林典型例证,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留园 与 拙政园、网师园、环秀山庄 共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p><p class="ql-block"> 2007年,苏州园林(拙政园、虎丘山、留园)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p> 留园,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始建,为太仆寺少卿徐泰时 的私家园林,称东园。<div>  徐泰时 当时已把衰落的 归元寺 改建为宅园,称为西园,东园即与之相对。<br>  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园为吴县东山 刘恕 所得,在“东园”故址改建。清嘉庆三年(1798年),修建始成,因多植白皮松、梧竹,竹色清寒,波光澄碧,因园内竹色清寒,故更名“寒碧山庄”, 俗称“刘园”。</div><div> 清咸丰十年(1860年),苏州遭兵燹,园遂荒芜。</div><div>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为常州盛康(旭人)购得,缮修加筑。清光绪二年(1876年),修缮完工。</div><div> 清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起,因园已归 盛康 之子 盛宣怀,革命军将园没收,后经 盛宣怀 四方活动,于民国元年(1912年)底终于由 袁世凯 下令发还。<br></div> 抗战时期,留园 经日军蹂躏,园从此荒废。<br>  1953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修复留园,并邀请了一批学识渊博的园林专家和技艺高超的古建工人。经过半年的修整,一代名园重现光彩。<br>  1954年元旦对外开放。来游者日以万计,无不交口赞赏,遂被誉为全国四大名园之一。<br>  1992年3月,动工整修,年底竣工,经整修后建筑基本保持了原先的模样。从此,留园 集园林、祠堂、住宅为一体,更趋完整。 留园 ,占地面积23300平方米,园以建筑艺术著称,厅堂宏敞华丽,庭院富有变化,整个园林采用不规则布局形式,使园林建筑与山、水、石相融合而呈天然之趣。<br>  留园 内亭馆楼榭高低参差,曲廊蜿蜒相续有七百米之多,颇有步移景换之妙。建筑物约占园总面积四分之一。建筑结构式样代表清代风格。在不大的范围内造就了众多而各有特性的建筑,处处显示了咫尺山林、小中见大的造园艺术手法。 留园 利用云墙和建筑群把园林划分为中、东、北、西四个不同的景区。<br>  中部以山水见长,东部以厅堂庭院建筑取胜,北部陈列数百盆朴拙苍奇的盆景,一派田园风光,西部颇有山林野趣。其间以曲廊相连,通幽度壑,秀色迭出。 中部是原来 寒碧山庄 的基址,中辟广池,西、北为山,东、南为建筑。假山以土为主,叠以黄石,气势浑厚。山上古木参天,显出一派山林森郁的气氛。山曲之间水涧蜿蜒,仿佛池水之源。<div>  池南 涵碧山房、明瑟楼 是 留园 的主体建筑,楼阁如前舱,敞厅如中舱,形如画舫。楼阁东侧有 绿荫轩,小巧雅致,临水挂落与栏杆之间,涌出一幅山水画卷。涵碧山房 西侧有爬山廊,随山势高下起伏,连接山顶闻木樨香轩。山上遍植桂花,香气浮动。该处山高气爽,环顾四周,满同景色尽收眼底。</div><div> 池中小蓬莱岛浮现于碧波之上。池东 濠濮亭、曲溪楼、西楼、清风池馆 掩映于山水林木之间,进退起伏,错落有致。池北山石兀立,涧壑隐现,可亭立于山冈之上,有凌空欲飞之势。</div> 漏窗透景 时近深秋,绿树开始变色。 悬匾“恰航”的敞轩之上为 明瑟楼,“恰航”两字取自杜甫诗“野航恰受两三人”,表达出园主不随波逐流,孤高洁身的志趣。 <p class="ql-block">  果实累累</p> “绿荫”小轩临水而筑,轩外景色溪山深秀。<div>  进入“绿荫”,朝北整面无墙,完全敞向山池,三种墙面的处理手法是掩映——透漏——敞开。明高启葵花诗:“艳发朱光里,丛依绿荫边。”建筑西侧原有一株古枫,小轩笼罩在树荫下,故名。建筑似轩,硬山造,临水而筑,刘氏寒碧庄时已有。轩南庭院墙上有石匾嵌于其上,钱大昕书“花步小筑”。</div> 留园 的建筑在苏州园林中,不但数量多,分布也较为密集,其布局合理,空间处理巧妙。每一个建筑物在其景区都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从全局来看,没有丝毫零乱之感,给人有一个连续、整体的概念。 盛康,别号待云庵主,此处是盛氏家庵,是园主参禅礼佛的一方净土,故名待云庵。<div>  建筑为单檐歇山造。“待云”二字原为朝西砖细门宕上的砖匾。据杨一村讲,1953年整修时,他是工地负责人,其时砖匾已破碎,只剩下面半段,当时缺乏有关资料,疑为伫云(见留园1982年前所有说明书)。后经园林有关专家考证,认为应作贮,孟郊诗“开亭拟贮云,凿石先得泉”。庭院中有峰有泉,故名(1988年南京工学院出版的苏州旅游丛书《留园》,即称贮云庵)。今已根据史料,恢复原名。</div> 刘恕 喜好法书名画,他将自己撰写的文章和古人法帖勒石嵌砌在园中廊壁。后代园主多承袭此风,逐渐形成今日 留园 多“书条石”的特色。刘恕 爱石,治园时,他搜寻了十二名峰移入园内,并撰文多篇,记寻石经过,抒仰石之情。 东部重门叠户,庭院深深。院落之间以漏窗、门洞、长廊沟通穿插,互相对比映衬,成为苏州园林中院落空间最富变化的建筑群。主厅 五峰仙馆 俗称 楠木厅,厅内装修精美,陈设典雅。其西,有鹤所、石林小院、揖峰轩、还我读书处 等院落。林泉耆硕之馆 为鸳鸯厅,中间以雕镂剔透的圆洞落地罩分隔,厅内陈设古雅。厅北矗立着著名的 留园 三峰,冠云峰 居中,瑞云峰、岫云峰 屏立左右。 <p class="ql-block">  五峰仙馆,明万历年间为徐氏“后乐堂”,刘氏扩建为“传经堂”。后因 盛康 从 文征明 停云馆 中得峰石放在园内,故名“五峰仙馆”。</p><p class="ql-block">  大厅面阔五开间,由于梁柱及家具均以楠木制作,俗称为楠木厅,厅内装修精丽,陈设雅洁大方。</p> <p class="ql-block">  五峰仙馆 喻指馆前厅山为庐山五老峰。</p> 林泉者,指山林泉石,游憩之地;耆,指高年;硕,有名望的人。这里是指老人和名流的游憩之所。<div>  馆为一屋两翻轩,南北装修不同。北为方梁,有雕花;南为圆梁,无雕花。窗及地坪方砖也有所不同,故又称鸳鸯厅。 </div><div> 厅为四面厅形式,单檐歇山造,其北两角飞檐上塑有凤穿牡丹图案。建筑三开间九架屋,并环有走廊。</div><div> 馆为盛氏时所建。馆内有两匾,南“奇石寿太古”,北“林泉耆硕之馆”。“冠云峰赞序”屏门对着冠云峰。</div> 冠云峰 位于 留园 东部,林泉耆硕之馆 以北,因其形又名 观音峰,是苏州园林中著名的庭院置石之一,充分体现了太湖石“瘦、漏、透、皱”的特点。<div>  冠云峰相传为宋代花石纲遗物。<br>  因石巅高耸,四展如冠,所以取名“冠云”,另一说认为冠云之名出自郦道元《水经注》中“燕王仙台有三峰,甚为崇峻,腾云冠峰,高霞云岭”。<br></div> 冠云峰 高5.7米,底高0.8米,总高为6.5米,重约5吨,其高大为江南园林中湖石之最。 此地原有名石 瑞云峰(原物于清乾隆四十四年春被移入苏州织造署西花园,今苏州市第十中学内),也有说法认为园主以冠云表达超过原石之意 。<br> 冠云峰 与位于苏州市第十中学中的 瑞云峰、上海豫园中的玉玲珑、杭州江南名石苑中的 绉云峰 并称为江南四大奇石。<br> 冠云峰 所在的庭院被布置为水石庭,北为冠云楼、东为冠云亭、东南为伫云庵、西为冠云台,均为赏石之所。<div>  中心水池名 浣云沼,南为平台石栏,水中植莲花,池北出半岛,立 冠云峰,瑞云峰、岫云峰 屏立左右,为留园著名的姐妹三峰。</div><div> 三峰下罗列小峰石笋,花草松竹点缀其间,大有林下水边,胜地之胜的林泉景色。<br></div> 峰后建楼名曰 仙苑停云,盛氏时楼曾名“云满峰头月满天楼”,又叫 冠云楼。这前池后楼和石峰在色调上与形体上,形成了深浅明暗和高低横竖的明显对比,从而把 冠云峰 衬托得更为高大凌空。 在 刘恕 利用东园故址建 寒碧山庄 时,此峰已位于园林东侧围墙外,虽然 刘恕 十分仰慕和喜爱这块峰石,但由于无力再征地扩园,成了他一桩心病。<br>  刘恕 之孙 懋功 为满足观赏 冠云峰 的愿望,过痴石之“瘾”,竟别出心裁地在 寒碧山庄 东侧围墙边、邻近 冠云峰 的地方筑了一幢小楼,供自己在楼上可以和 冠云峰 朝夕相对 ,并将这幢小楼取名“望云”。<br> 至 盛康 整治 寒碧山庄,建立 留园 时,冠云峰 周围因战乱而“数百家亦化为荒烟蔓草,惟此峰岿然独存”。<br>  盛康购得园东隙地及这几块太湖石,又觅两巨峰,西名 岫云峰,东名 瑞云峰(为以新石沿旧名),分置冠云峰左右。形成一主两副、左右对称、突出中间的布局,围绕峰石,构筑亭台楼馆。 盛康之子 盛宣怀 曾将这三块太湖石的名字分别给家中三个孙女儿取作小名,其中 瑞云 幼时不幸夭折,后来下人告诉 盛宣怀 瑞云峰 为拼接而成,盛怒之余敲断石峰,断石斜靠在一侧,而冠云(盛毓青,小名冠云)则“因名字吉祥,身体一直非常健康”(盛毓青自述)。 后记:<br>  2024年11月28日,天高云淡,秋意正浓,正是赏秋好时光。赴苏州游览,游览了 拙政园 西园寺 后,最后一站来到 留园,已经来过N次 留园,还是感觉亲切,冠云峰 前逗留良久,不想离去,良园美景,不负盛名。 注: 文中部份文字摘自”百度百科“ 等网络资料。 Qi Hang 摄影 制作 于 2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