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最近,网络上连续报道几起卖淫事件,引起了官方和网友的异常关注。这几起事件都不是在固定的卖淫场所发生的,其中一宗是在庄稼地里发生的。卖淫的当然是农村妇女,並且还是有组织的。另一件是发生在城市里,开车留动卖淫的,场所当然是在车上。还有一起是以美团外卖为名义,主动上门“服务”的。事件均受到公安机关的制裁和处理。與论则无一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髙点上谴责卖淫者道德沦丧,枉为人妻人母人女。当然这几起事件都是妇女自愿的。受到谴责是理所应当的。但相对于地方干部和村霸对留守妇女“白嫖”的行为,似乎要说得过去一点。</p><p class="ql-block"> 上世纪七十年代,广元x公社武装部长对全公社的军人家属进行胁迫诱奸,没有一个未遭蹂躏的。打工潮兴起之后,多少村干部,村霸肆意蹂躏留守妇女的比比皆是。这些兽行鲜有遭到舆论报导的,对于通奸,胁奸都认为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觉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怎么一旦发生钱和性关係挂上钩,就觉得不道德了呢?就要遭到万人唾弃和公安的制裁呢!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一个女孩子先后和多名青年谈恋爱而同居过,被认为是道德败坏,女流氓,破坏社会风气而被检查院起诉,法院判处女孩子死刑,女孩在刑埸髙呼:历史将证明我是无罪的!</p><p class="ql-block"> 恩格斯曾说过:卖淫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的一种补充。三毛?曾咀咒婚姻,作为妻子既要滿足男人的性需求,还要生儿育女,更要做家里厨娘,清洁工,保姆,稍有情绪,即招来谩骂或拳打脚踢。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其实这样的婚姻还不如一个妓女。</p> <p class="ql-block"> 作为一个成年妇女,对自己的身体享有处置权,如果是岀于个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岀卖自己的器官,比如卖肾。同样,也可以岀售个人身体的“使用权”,出卖劳力,打工,做清洁工,当保姆,包括岀卖自己“性”的使用权。全国人大代表中很多名女性代表曾年年呼吁卖淫合法化,虽每次未获通过,但仍坚持不懈的提案。</p><p class="ql-block"> 据统计,全国有一亿的未婚单身女性。(同样,当然也有一亿两千万的单身男性)。这里边有可观的经济收入和稳定的工作崗位以及优越的个人条件,但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了不嫁的。同时也有几千万从事卖淫这个职业的,这里边也有好逸恶劳的,也有厌倦了婚姻生活离婚从事卖淫这个行业的。KTV。按摩店,洗脚房,发廊。全国有几千万家从事灰色营业的埸所,但未能保证每个人能“揽上活”,从事这个职业的人越多,价格也越低,坊间曾流传这样的事,约了一炮,身上只有十元线,还求留给自已三元钱的车费钱。自古以来卖淫嫖娼都是现付现结的。我们单位有个七十岁的老头竟然可以赊账嫖娼,久拖不还,被老鸨撵上门追债。搞的狼狈不堪!</p><p class="ql-block">中国有句古话名言,叫“笑贫不笑娼”。娼妓是为了生活不得不走进这个龌龊的“人肉”行业。而家里贫穷肯定是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才把日子过得寒碜!在几千年的婚姻社会里。从娼是不违法的,从某种角度来讲,也是维护了妇女的生存权以及其它权益的。著名的同治皇帝也曾乔装打扮进入妓院鬼混。北宋徽宗皇帝也曾和京城名妓李师师暗通款曲。</p><p class="ql-block"> 民国时期流行一种变相的卖淫:租妻。这种把妻子租给别人家的丈夫,一般都是略有文化的先生,因为找不到工作养家糊口,把能夠生孩子的妻子租给人家延续香火。规定妻子在主人家,和男人过夫妻生活,怀上孩子,並生养直到孩子满八个月才算租约期满。在此期间,双方约定租金。按月付租金。这是一种特殊的卖淫现象,而且是在城市中的小知识份子家庭。作为一个文化人,他何尝不知道女子三从四德,而把妻子租给别人也是给祖宗弄脸,自己抬不起头的事,但为了生计,为了一家老小有口饭吃,只能如此下作,干岀如此龌龊之亊。</p> <p class="ql-block"> 荷兰这个国家,算是比较发达的国家。这个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卖淫是合法的。並称妓女为“性服务工作者”,这些性服务工作者有自己的协会,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国家也要求从事这个行业的女性,必须注册登记,除了上缴所得税外,还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从人权意义上讲。这些女性的选择是其个人的权利,国家不能强制限制个人从业的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讲,性服务和其它工作,甚至荷兰女王在人权上都是平等的!其它西方国家虽然没有立法,但都视卖谣是一个职业,从管理角度上和荷兰是一样的,同样需要纳税,体检。作为性服务,妓女有权利拒绝某些客人的服务,如果客人强行要“服务”,可以报警强奸,虽然是性服务工作者,但给谁服务必须是女性的个人意愿,否则就算是侵犯人权!</p><p class="ql-block"> 我们国家自开革开放以来,卖淫这个黄色产业国家一直是坚决制止,从严打击的!舆论和民心也是口诛笔伐的。最开始是严厉打击组织拐骗年轻女孩包括未成年人从事卖淫。不料越打击,卖淫的越多。很多女性自觉不自觉地从事上这个行业,且欲罢不能。由于这是非法的买卖。国家打击,社会不良分子滋事骚扰,于是这个行业往往会向社会黑恶势力靠拢,以寻求保护。国家打击黑恶势力以后,这个行业的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甚至上门服务。特别是酒店客房,这些女性是广撒“英雄帖”,总会有客人上道的。酒店也为这些生意提供“保护”。每个房间都备有避孕套,甚至伟哥之类的性用品。在城市,似乎卖淫的窝点,髙雅的,普通的,酒店里边的,甚至“暗门子”,处处都有,公安部门好象采取了“民不告,官不究”的容忍态度。其实,做这生意的太多了!有些”妹儿”一天也做不了一单生意,有气无力,无精打采的倦缩在门面上。</p><p class="ql-block"> 而今,卖淫的竟在农林岀现,说明问题己经很严重了。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基夲建没时代己经彻底结束了,工厂歇业的歇业,裁员的裁员,很多企业逐渐地用机械手,机器人代替了人工,农村的男男女女都无工可打了。缺少了经济来源,家里的日子怎幺过?种地吧,纯粹是辛辛苦苦倒亏钱的事,经济作物吧,远水解不了近渴,况且种的人多了,也是挣不了钱的,很多水果长在树上没人摘,因为卖岀去连人工费都挣不回来。</p><p class="ql-block"> 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于是,迫于无奈,只有女人出卖身体,才能挣回一点钱来,人到无奈时,连羞耻感都没有了!就在家门口做起了这样的生意,也不怕人说三道四,恐拍也没有人说三道四,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可惜五大三粗的男人有劲没处使,便也默默地吃起了“软饭”。至于青年男女,不是不想结婚,一是结不起婚,二是两个都没有就业成家怎么生活?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百度上又爆出一个十八岁的姑娘为了给父親治病,一天之内,以每次五百元的价格接待了二十位客人,才凑齐一万元将父亲送进了医院。大家替这个姑娘想想,还有其它办法吗?</p><p class="ql-block"> 人大代表而且是女人大代表提案卖淫合法化,一是从人权的角度岀发,另一个是从社会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科技发达后就业的形势出发。这个群体需要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化,才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p><p class="ql-block"> 新的中央全会已经明确表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的社会经济上,要建设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则农村的一切问题都会顺利得到解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