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读老子《道德经》第十七章的感悟(中)</p><p class="ql-block">——从己到异,从异归己’(新的自己)</p><p class="ql-block">理平</p><p class="ql-block">(接上文)</p><p class="ql-block">我们应反思神圣、反思权威、反思精英、反思万岁、反思自然、反思社会、反思自我!我们就一定能“从感性认识(善与恶)上升到理性认识(真与假);从理性认识上升(回归)到悟性认识(美与丑,就是新的善与恶,即新的感性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我们应当不断追求认识上的良性循环(规律——道),即“从善到真,从真到美(新的善)”的不断升华!我们应力避认识上的恶性循环(癌症),即“从恶到假,从假到丑(新的恶)”。</p><p class="ql-block">笔者认为只有“规律——道”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凡符合“规律——道”的认识才能称之为“真理”,“规律——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遵循道(规律),我们才能事半功倍,无往而不胜,否则迟早会受到道(规律)的惩罚!</p><p class="ql-block">勇于反思,精神可嘉;善于反思,棋高一筹;相互反思,走向成熟。只要我们勇于反思,善于反思,相互反思,就一定能得到认识的不断升华,达到悟然、超然的境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道”就在每个人的心里,心中充满光明的人就会有“道”!地球每自转一圈,产生一个新的“明”天,地球绕太阳每公转一圈,产生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的轮回,这就是客观规律!在客观规律面前,我们人类只能遵循,不能改造规律,更不能逆道(规律)而行!就如任何人都不能让地球停止转动一样,人类征服改造大自然的力,最终会受到大自然反作用力的偿还!逆规律而行,必然受规律的惩罚!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地球在喊冤(台风)、在呻吟(飓风)、在发怒(地震)!人类啊,人类,快快找回你的理性、悟性、灵性,适可而止吧,大自然已经开始报复了,别让人类像恐龙一样被灭绝了。快快从“白猫黑猫”(只有无限欲望的发泄)的折腾中醒悟,成为灵欲合一,日月合明的巨人!笔者认为,我们应当遵循以道(规律[法律——近似的规律])为本,全方位,良循环,可持续地发展!不断建立和完善民主法治的笼子,把执政者真正关进民主法治笼子,让其真正做回公民的公仆,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成为灵欲合一,日月合明的巨人,才能引领中华民族走上光明大道、和谐大道!现代化大道!</p><p class="ql-block">如果说人类是“己”,大自然就是“异”,从异己平等,化异为己,异己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的角度看,双方可实现双赢、多赢,即达到“人人呵护自然,自然哺育人人”的良性循环,这种状态就是和谐互动,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新的物质)的状态。从这意义上说,真正的生产力应当是人用先进的工具(科技)不断取得与自然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与人斗,与天斗,与地斗的恶性循环,才能取得与人为善,海阔天空,与物为善,宇宙无限的境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