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中国2000多年的官制发展史</p><p class="ql-block">中国的官制, 从秦始皇时候起, 才有了比较严密的制度, 秦统一以前的两三千年, 就不说了。</p><p class="ql-block">先将远古到战国末年的官制发展情况, 略予介绍,</p><p class="ql-block">然后再将秦汉直到清末的官制分为三个题目来谈。</p><p class="ql-block">这三个题目是: 一、中枢机构;二、中央各部门; 三、地方机构。</p><p class="ql-block">一、先秦官制的发展</p><p class="ql-block">“官”是管理事务的人。在原始共产社会时期, 已经有官, 并且还有分工。及至进入奴隶社会, 国家出现, 这时的官,性质与原来不大相同, 他不仅是管理事务人员, 而且还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爪牙了。因此,官在人民心目中变成了可怕、可厌、可恨的家伙。</p><p class="ql-block">中国述说官制追溯最远的, 似乎要属郯子。他是郯国 (现在的山东郯城一带) 的国君, 于鲁昭公十七年 (公元前526年) 访问鲁国, 叔孙昭子问到传说中少昊氏以鸟名官的事, 郯子回答道: “吾祖也, 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 故为云师而云名; 炎帝氏以火纪, 故为火师而火名; 共工氏以水纪, 故为水师而水名; 大皡氏以龙纪, 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皡挚之立也, 凤鸟适至, 故纪于鸟, 为鸟师而鸟名。”接着他列举各种“鸟”的职务。这段话自然是属于传说,其中可能夹杂着“图腾”的成分, 但也可以反映原始社会已经有了官的分工。</p><p class="ql-block">讲黄帝以后的“唐虞盛世”,一般都以《尚书。尧典》作依据, 它曾提到司徒、司空等等的官职。但这篇文章是后人所写的, 不能说是实际情况。夏代官制, 不大清楚。商代官制, 因为甲骨文的发现, 再参稽诗书的记载, 大致可知道一些。</p><p class="ql-block">就中国历史的发展阶段来说,商代之为奴隶社会, 似乎没有什么疑问。它的官制, 可以分为技术和事物两类。前者如史、卜之属,是有文化的; 后者如臣、仆、宰之属,是由奴隶选拔出来的。而其时奴隶首领, 每能掌握大权, 如伊尹本来是“媵臣”,可是他敢于而且能够一度废掉汤孙太甲。这种情形, 在中国史上并不是绝无仅有的。</p><p class="ql-block">周代官制, 从前多从《周礼》.(又称《周官》或《周官礼》)的说法, 认为它是“周公致太平之书”。其实它基本上是战国时期的作品, 其中若干官名虽是早已有之, 但在西周, 并没有那种系统严密的组织。所以要明了西周官制, 我们只能依据诗、书和金文中一些零星材料。大体说来, 西周除沿袭商代的若干官号, 如师、保、傅、史、卜、宰、仆等等之外,在后世所常见的如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宗伯等等,在那时都已有了。</p><p class="ql-block">春秋时期, 周王室 的官制大致没有什么变动。至于诸侯列国, 由于互相并吞, 有的国灭亡了, 有的国扩大了, 而扩大的国, 土地、人民既然增加, 旧的官制不能适合需要,自应有所添改。但就典籍记载来看, 当时添改的不过是中下级官吏 , 至于掌握 大权的高官, 并没有什么改变, 而且还分为两大系统, 一是齐鲁等国, 一是宋楚等国。前者是周的封国。它们和周王室一样, 辅国君发号施令的人都是“卿”, 并没有特别专名, 如司马、司寇之类。至于宋为商后,楚的存在当周兴之前,它们并不采用周制,如宋的太宰、大司马, 楚的令尹、大司马, 都是对掌文武二柄的。不过卿也好, 太宰、令尹、大司马也好, 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都用出身于公族的。这种现象, 可说是原始社会的氏族成员共同参与政治的遗留。</p><p class="ql-block">战国时期, 只剩了七个大国和一个微不足道的卫。各国的地盘更大了, 不但中央机构有变更的必要, 就是地方也急需加以增改。就中央机构来说, 在秦开始确立了丞相(尊重一些的称相国) 制度, 同时“国尉”“将军”等称号也出现了。本来“相”这一辞, 在春秋时已屡见不鲜, 如管仲相齐桓公之类, 而齐后来又有“左相”“右相”。但管仲之“相”是动词,意为辅佐, 并不是称号; 而左、右相则可以认为是一种称号了, 但它并不能明确表示出君王的威权, 至于“丞相”的意义就不同了。因为“丞”与“承”通,“丞相”就是承君王之旨, 辅理国政的意思。这样, 虽说“丞相礼绝百僚”, 但他是承君王的意旨来处理事务的。一般以为到秦始皇才进一步抬高了君王威权, 这种看法自然不错, 可是在秦始皇之前, 他的祖宗已经开始朝着抓权的方向走了。再就地方机构来说,秦、魏等国已确立了郡县制度。本来春秋时期, 地方单位已有邑、县之称, 邑县长官在鲁称宰, 在晋称大夫, 在楚称公。战国初期,由于领域扩大, 于是在内地称县,县有令,以民政为主; 边地称郡, 郡有守, 以军事为主;守和令在当时并不见得有上下之分。迨中期以后,有些郡, 人口加多,生产随之增长, 因而民政也重要起来, 这才将郡内划分为县, 至此郡辖县的制度才确定下来。到战国末期,内而中央, 外而地方, 秦的官制, 大体上已接近统一以后的情形, 为秦始皇整齐官制铺平了道路。</p> <p class="ql-block">二、秦至清末官制的发展</p><p class="ql-block">中枢机构</p><p class="ql-block">秦灭六国, 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大国。领地空前地扩大, 一切事务, 远非王国制度所能处理, 因而在官制上需要加以全盘调整。其中枢, 也就是发号施令的总枢纽, 是以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三个机构组成的。丞相掌行政 (若有二人时, 加“右”、“左”字样,以右为上。二世时又一度有中丞相), 太尉掌军政,御史大夫一方面是皇帝的秘书处长, 一方面管监察(御史是史的一种,类似机要秘书,地位不高。秦创“御史大夫”一辞,意思是统帅秘书的人)。</p><p class="ql-block">西汉初年, 仿照秦制 (汉改以左丞相为首), 但文帝以后,太尉并不常置, 而自武帝时起, 丞相地位虽高, 权力则渐缩小,皇帝常常通过内廷保管文书的尚书署亲自裁决庶政,有时更加给宦官以“中书令”的称号, 也使他们与闻政务。因此,从昭帝时起, 在皇帝年幼不能处理国政时, 每用重臣、外戚,加上“大司马大将军”或别的头衔来令尚书事。到成帝时, 尚书署的首长尚书令改用士人(以往是宦官) , 而“署”也渐以“台”来代替, 于是尚书台遂发展成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 不但丞相的职权被它夺去很多, 就是御史大夫的秘书处长职务也不复存在了。此时, 一些从儒家经典中钻出来的官僚们, 很不以秦制不师古为然, 因而提议恢复古制, 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三个官号来代替丞相、御史大夫和早已不设置的太尉(这是成帝时候,成帝时一度更改,仍留丞相。) 这样一改.大司马和太尉.司徒和丞相职务上还属相通; 可是大司空是主水土之官, 和御史大夫职务毫不相干, 后者的秘书处长职务也由尚书令代替了, 还没关系, 但它的监察职务怎么安排呢? 这只好将其属员“中丞”留下来, 专司监察。于是“御史台”一辞出现, 而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专门的监察机构才算树立起来。</p><p class="ql-block">东汉初年, 根据西汉末年制度,名义上的宰相是“三公”, 或称“三司”(因为三个官都带“司”字。在光武帝中期, 又去掉“大”字, 将大司马改为太尉。又配合“三才”, 太尉是“天公”, 司空是“地公”, 司徒是“人公”。东汉末年黄巾起义, 张角兄弟之称“天公将军”等, 是有其渊源的)。不过, 他们只是办些例行公事, 至于发号施令则归于尚书台。其长官称尚书令, 副手称尚书仆射(若是二人则分别加“左”“右”字)。东汉末年, 曹操为了掌握大权, 曾一度恢复丞相、御史大夫,到了魏初, 又改从东汉原则。不过这时三公的权更小了, 迨晋代的“八公”(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 名称出现, 这些高官几乎皆属空衔。而在魏初, 尚书台也变成外围, 成了执行的机构, 至于发号施令, 则归诸中书省。本来在曹操为魏王时, 曾在其“国”中设立秘书令, 掌出发教令。曹丕称帝后, 因汉代的尚书台权势太大,成了实质上的宰相府, 于是就把王国制度中的秘书令改为中书监、令。监是第一首长, 令是第二首长。公署通称中书省, 而尚书台渐渐也多称之为尚书省 (三国时, 蜀汉的官制并不固定, 如诸葛亮为丞相, 继他掌权的蒋琬称大司马, 后来费祎、姜维都称大将军。吴的官制, 有丞相、大司马等等, 但与后世官制发展关系不大, 不再申述)。</p><p class="ql-block">晋代一遵魏制, 中书监、令地位虽不很高, 职务则很亲重, 故有人目中书省为“凤凰池”。由于中书省权势日大,皇帝有些不放心,于是遂有南北朝时期侍中参予大政的办法。侍中从秦时就有了, 地位很低。西汉中叶以后,皇帝才渐将这个头衔加在所喜欢的官员的本衔之上。至于没有别的官号, 只称侍中的, 地位也高起来。到东汉中遂设置侍中寺 (晋时称为门下省) 。南北朝时管的事务扩大, 侍中乃成为省的长官,掌“尽规纳献,纠正违阙”。凡属重要政令, 皇帝每要徵取侍中的意见, 以集思广益, 并制中书省的越分行动。中枢官制从东汉以来变化到这般地步, “三省制”事实上已经存在, 只待遇机加以调整而已。</p><p class="ql-block">隋文帝代周以后, 就确立了内史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的三省分权制度 (隋代避用“中”字,改中书省为内史省。废中书监, 只存内史令。又改侍中为纳言, 唐初又改从旧名) 。以内史令、纳言和尚书令为宰相, 间或以别的官加“参掌机事”名号,行宰相之职。</p><p class="ql-block">唐承隋制, 也以三省长官为宰相, 但因太宗曾当过尚书令, 后来就空着它不再授人,而以尚书省的副长官——左右仆射为宰相。高宗以后, 左右仆射渐渐不能参决大政, 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 虽在玄宗时一度改称左右丞相, 也只具空名而已。 这是制度之一变。太宗时, 中书令、侍中因为位分较高, 常常用旁的官加上“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 作为实际上的宰相。自高宗以后,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中叶后改为二品)行宰相事, 这是制度之再变。三省本是各有公署的, 但后来各公署, 除尚书省外, 只是副首长以下办公的地方, 至于成为宰相的侍中、中书令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居常同在政事堂讨议国政。堂初设于门下省, 后移于中书省, 又称“中书门下”, 表示它是联合组织。这两个不同性质机构的长官们既在一起办公, 而正式长官——侍中、中书令又不常置,于是审核一层当无必要, 这样, 门下省的审查职责,实际就落到给事中的肩上了。这是制度的三变。三省制度经过这几次改变, 中枢机构事实上只有一个混合体的中书门下, 到了宋代遂简称为“中书”(三省名称在高宗、武后和玄宗时候曾有几度改变: 尚书省称中台、文昌台; 中书省称西台、凤阁、紫微; 门下省称东台、鸾台、黄门)。</p> <p class="ql-block">五代时期, 在沿袭唐制之外, 又有枢密院参与大政, 首长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本来在唐代宗时就设置内枢密使,用宦官充任, 掌承受章奏, 很类似西汉中叶以前的尚书令。但在德宗以后, 宦官抓到了兵权, 内枢密使的职权就扩大了。朱梁时代改用士人, 并改称崇政使。后唐又改称枢密使, 但不用宦官。充当这个官的, 大体都是皇帝的亲信, 地位虽不及宰相之尊, 权势则非常之大。所掌的初不限于军事, 但到后周则渐渐不预民政, 于是遂开宋代“中书、枢密对掌文武二柄”的先河。</p><p class="ql-block">宋代中枢官制的变化, 不但确定中书、枢密的“二府”制, 各“府”的组织较前期有所不同, 而且中书也经过了几度更改。最初中书只有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间有加同中书门下二品的) 的宰相, 太祖时又增加“参知政事”作为副相。初起宰相人数并不固定, 少者一人, 多者三人; 参知政事也是如此。到神宗改官制, 确定宰相二人, 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参知政事确定四人,名称改为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徽宗时, 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余无变动。南宋初年, 又将尚书左、右仆射的名称恢复, 而将其所兼的门下、中书侍郎一律改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至中书、门下侍郎以及尚书左、右丞则仍改为参知政事。孝宗时又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称改为左右丞相。从此到宋末没有再变。至于枢密院,除了枢密使、副使之外, 又增置签署和同签署(英宗后改为“书”) 枢密院事。有时以知枢密院事和同枢密院事来代替使和副使 (上述各官, 宋人习惯合称之为“宰执”,宰是宰相, 执是执政, 除了三二个宰相外,其余的参知政事和枢密院高官都是宰执) 。拿旧制比较来看, 宋代的枢密院很有点像秦代的太尉府。但秦代没有兵部, 提不到侵权问题, 宋则不然,枢密院号称“本兵”,它侵去兵部的权是很多的。与宋前后并立的辽金和灭宋的元朝, 其官制有此共同特点, 就是对汉人的防闲和夹杂着奴隶社会甚至氏族时期的残余, 而辽代尤为突出。它的中央官制分为南北两面, 南面官仿照唐制是用以位置汉人的, 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权,一切政柄都操在北面官手里。 其中枢机构是北、南宰相府 (这是第一次将“宰相”定为正式官名。而“南宰相”是属于北面官的系统, 并不是南面官) , 作宰相的, 不出皇族耶律氏和后族萧氏, 而且权势也比宋的宰相为大。辽虽然也有北、南枢密院, 但其职务分别类似宋的兵、户二部, 和宋的枢密院不大相同。</p><p class="ql-block">金代官制多仿于宋而加以变通。中枢机构名称为尚书省, 首长是尚书令, 率以皇族和外戚充任。次为左右丞相,率以女真贵族充任。次为平章政事、次为左右丞,次为参知政事, 汉人或有机会与于其选。至于枢密院则与宋制无大差别。</p><p class="ql-block">元代参照金制, 但尚书省曾有几度置废。大政总汇于中书省, 其首长为中书令。世祖以后不常置, 置则率以皇储兼领。其次为右、左丞相(元以右为上) , 多以蒙古人充任; 其次为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 杂用蒙古、色目、汉人, 但汉人至平章政事的极少。关于枢密院, 制度虽与金、宋相似,可是为了防止泄漏军事机密, 汉人是不许参与的。</p><p class="ql-block">明初本用元制, 有中书左右丞相等官。洪武中废中书省, 由皇帝直接处理国政, 而指派翰林院等文翰机关选调几个官员掌草拟诏谕, 加以殿阁大学士头衔, 是为内阁之始。所以内阁实质上是皇帝的秘书处。但这时的学士仅只承旨办事, 到成祖时, 才简拔几个所喜欢的学士入直文渊阁, 参预机务, 和太祖时已不同了。不过这些学士们,官位并不高, 权势还很小。仁宗以后, 特别是到英宗初年, 学士们多是四五朝元老, 官位很高, 而且皇帝幼小,他们权势和以往遂大不相同, 俨然成为宰相。可是太祖曾有子孙不许设置丞相之诏, 后人为了避免违制之罪, 所以称大学士们为“辅臣”, 首席的称为“元辅”或“首辅”。这些实质上的宰相, 在弄权方面, 比起从前的丞相反倒方便些, 因为丞相向不直接草诏, 而大学士却要“票拟批签”(票是纸片,票拟就是用一张纸拟旨) 。这件事向由首辅执笔, 因此明代中叶以后,抢作首辅的丑事, 屡见不鲜。</p><p class="ql-block">清初有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 后来仿明制改为内阁, 其大学士职务也大率相同。表面上满、汉各半, 实则汉大学士只是陪衬。而在有议政大臣时, 即满大学士之权也不如明代之大。迨军机处成立后, 内阁大学士更无多职任了。军机处源于雍正年间的军机房, 当时因为对西北用兵, 设置本是专为处理军务的。到乾隆年间遂发展成军机处, 派满汉大臣为军机大臣 (资格轻的为军机处行走、学习行走等) , 几乎每天要见皇帝, 有什么命令, 直接用军机大臣名义发下, 称为“廷寄”。而外边章奏也直达皇帝, 不再经由内阁。于是内阁大学士们只做些例行公事。用东汉制度来比,军机处很似尚书台, 而内阁大学士则有类位尊而不重的三公。这种办法一直沿袭到宣统三年, 才告废止。那时为敷衍立宪运动, 成立了所谓内阁, 有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满汉各一人。但行之不到半年, 武昌起义就爆发了。</p><p class="ql-block">总上所述, 从秦至清的中枢机构, 其变化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即由丞相、御史大夫制到三公制为一阶段;由三公失权, 尚书台代起以及陆续出现中书、门下省为一阶段; 由三省制的确立及其发展为一省制为一阶段;由一省制到内阁以及军机处的兴起为一阶段。这种制度的一变再变, 里面都含有一个中心问题, 那就是皇帝要抓权。至于清末的新内阁制, 则又当别论了。</p><p class="ql-block">上面提过, 中枢机构是发号施令的总部, 号令都是用文字来表达的, 自然要有草拟制诏的官, 现在附带提一提。秦及西汉, 诏令大多通过丞相、御史大夫颁下, 即由丞相属员拟好发出。御史大夫虽有秘书处长的职务, 但所做的率属行政工作, 如“受公卿奏事”之类, 并不大管草诏的事, 偶有下丞相、御史的制诏, 并看不出有专官管理。到西汉中叶尚书台渐为政务总汇,草诏的事渐由尚书郎担任。三国曹魏则改属之秘书监、令。南北朝时又归于中书舍人(初称“通事舍人”) , 其制至唐中叶以前, 无大改变。唐玄宗立翰林院, 招集各色各样的人, 如下棋的、绘画的……等等,作为政暇消闲之所, 也找些诗文名家, 假以学士之号, 来谈论文艺, 偶然叫他们代拟诏令, 后遂发展为单独机构,名称“翰林学士院”, 专掌重要诏令。其一般诏令, 乃属之中书舍人。于是演成“内制”、“外制”之分 (内制是翰林学士拟的, 外制是中书舍人拟的) 。这时的翰林学士院实际是皇帝的机要秘书处。五代到宋, 一承唐制, 只是宋代间或不命正官, 以“知制诰”或“直舍人院”代替中书舍人, 以“直学士院”或“翰林权直”代替翰林学士, 辽南面官也有中书舍人、翰林学士, 但职位远不如北面官“林牙”(契丹语译音) 之亲重。金、元都没有中书舍人,文诰之事, 金多归之翰林学士院, 元则属之翰林国史院。明初袭元制, 但直称翰林院, 迨废中书省后, 内阁大学士成为“票拟”谕旨的专官, 翰林官的职务减轻很多。清初沿明制, 但自军机处成立后, 重要诏旨都归军机大臣或由大臣交给军机章京草拟颁发, 内阁大学士只管些例行上谕而已, 成为闲员了。</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中央各部门</p><p class="ql-block">甲行政机构</p><p class="ql-block">秦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十几个, 重要者九, 所以后来有“九卿”之称。第一称奉常, “掌宗庙礼仪”, 是古代巫卜的综合体。第二称郎中令, “掌宫殿掖门户”, 统辖侍卫皇帝的诸郎, 等于侍从武长官。第三称卫尉, “掌宫门卫屯兵”,是禁卫军军长。第四称太仆,“掌舆马”, 是皇帝车马的总管理员。第五称廷尉, “掌刑辟”,类似最高法院院长。第六称典客,“掌归义蛮夷”, 是招待少数民族来朝的官吏。第七称宗正, “掌亲属”, 是管理皇族 (包括公主) 事务的人员。第八称治粟内史, “掌谷货”, 是租税赋税的总管理官。第九称少府, “掌山海池泽之税, 以给供养”, 是宫廷的总务处。后来发展成机要秘书处的尚书台, 原来是少府的属官。除九卿外, 还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营建宫室 的将作少府等列卿。总观秦的九卿, 除了廷尉、治粟内史和典客外, 其余六卿, 职务多是属皇帝私人方面, 很少及于国政的。</p><p class="ql-block">汉代沿秦制, 惟名称多有更改。如奉常改太常, 郎中令改光禄勋, 典客改大鸿胪, 治粟内史改大司农(一度称大农令) , 中尉改执金吾, 将作少府改将作大匠。诸卿职务多有增减, 尤其到东汉,少府所掌, 部分归入大司农, 组织大为缩小。而自尚书台发展后, 卿的职务不但被夺, 即地位也越来越差了。</p><p class="ql-block">尚书署发展成台后, 事务增多, 在汉成帝时, 遂派尚书四人, 分曹治事。东汉至南北朝, 曹增到二十多, 于是合并三、四个曹, 成为一部,部或五或六, 还没有定制。隋代仿周礼六官才定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 部有四司。唐沿隋制,惟在高宗时为避太宗讳, 改民部为户部。从此直到清末, 六部制基本未变,司则间有增减。部的首长称尚书, 副首长称侍郎, 司的正副首领称郎中、员外郎。吏部掌官吏的铨叙和中下级官吏的选派,户部掌户口、租税的政令, 礼部掌祠祀、礼仪、考试的政令, 兵部掌军事和军器的政令, 刑部掌司法行政,工部掌土木工程的政令。本来诸卿在秦汉时期是政务兼事务官, 迨六部制立, 他们只是事务官, 一切须听部令, 其职权之缩小, 不问可知。诸卿职权, 不仅受了六部侵削, 有的更是由于新的机构之设置而被分去。如光禄勋在秦汉本为重任, 但到曹魏,皇帝侍从改归武卫将军等统率, 它就成了冷署, 渐变为大宴时安排宴席的衙门(从南北朝时改称光禄卿, 明清时称光禄寺卿) 。又如卫尉, 在秦汉时, 地位仅次于光禄勋, 也是从曹魏时起, 卫士属于武卫将军, 它渐变为管理军用器物的机关。又如少府, 在秦汉时是个繁剧之司, 可是三国以后, 其职务分别为殿中、门下省所夺, 沦为管理织染之署(隋后改称少府监) 。又如大司农, 在东汉时它本分得少府一部分职权, 迨南北朝时, 新设的太府寺又把它从少府得来的职权抢了过去, 成为司农管仓廪、太尉管金帛的制度。又如太仆, 南北朝以后,皇帝的车驾, 不在职掌之内了, 但将养马之责担在肩上, 却还不是闲曹。至如太常、廷尉 (隋以后改称大理, 到清末未变)、鸿胪、将作大匠,算是没有多大变动, 而宗正从金元特别是明清两朝, 改为宗人府,以亲郡王领其事, 看来气势反倒巍峨了。</p><p class="ql-block">秦汉以及南北朝以来增置的诸卿, 虽然间或有所并省(如东晋初和南宋初) , 但皆不久即恢复。到了明代, 才裁减为六个, 即太常、光禄、鸿胪、大理、太仆等寺卿(在南北朝以后,都加“卿”字, 明清则称“寺卿”)和宗人府。其司农、太府归于户部, 因此户部直接管理起仓库, 以政务官而兼事务官了。清沿明制, 二百六十年没有大的更改, 但在光绪末年, 因为实行新官制, 除了大理寺升格为大理院外, 其余的一律撤消名义, 而将其职务分于各部(如太仆并入陆军部) 。从此两千多年来的九卿制遂告结束。至于明清所习称的九卿,实际是拼凑的 (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加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 所谓“六部都通大”的首长号为大九卿), 与秦汉之制已不相同了。</p><p class="ql-block">清末新官制, 实开端于咸丰十年(1860年)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的设立, 它是办理对外交涉的机构。光绪二十七年(1901) 以后, 由于帝国主义的要求, 改为外务部, 并且列于各部之上。此后为了办理骗人的“新政”, 陆续增设和改变几部, 到宣统三年春, 新内阁成立, 共有外务、民政、度支、陆军、农工商、法、学、邮传和理藩九部,部有大臣、副大臣以代替旧日的尚书、侍郎。此外, 还有海军衙门和军谘府 (即参谋本部)。这种组织就是北洋政府国务院的蓝本。</p><p class="ql-block">以上所述是中央行政机构变化的情况。大体上可以说是诸卿制和六部制的转化。在诸卿制时期, 设官分职多属于皇帝私人事务。这是封建社会初期的现象。到六部正式成立, 其职掌则属国政, 即诸卿所管的也多不是皇帝私人事务。这是封建社会成熟时期的现象。至于中央行政机构, 自然不仅是诸卿六部, 如国子监、秘书监等等, 还有很多, 但其重要性终不太大, 不再详谈。</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以上是谏官制度以及台谏合流的发展概况。</p><p class="ql-block">按监察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一大特点。这个制度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一种表现, 皇帝因为对百官不放心, 怕他们营私舞弊, 影响他 的统治, 才设置监察机构, 专事纠弹, “以儆官邪”。但凡事有利即有弊, 监察制度也是如此。作御史的不一定都是“铁面无私”, 其中有意气用事的, 有假公济私的, 还有以“天子耳目之司”为权奸鹰犬的。如南宋初年, 大卖国贼秦桧, 看到某人不合己意, 每示意给台官提出弹劾, 就是一例。其实, 即使“铁面无私”, 所纠举的也未必都对。如宋神宗初年, 才发表主张变法的王安石为参知政事, 御史中丞吕诲就上章弹劾, 连王安石的死对头司马光都感到惊讶。就作人来说, 吕诲还可算作端直一流的, 就是因为顽固, 拼命反对王安石上台。幸亏宋神宗锐意改革,没有被这篇弹文所动摇, 王安石才得展其抱负。假如碰到无定见的皇帝, 恐怕“熙宁变法”未必能成为历史上的名辞了。不过, 由于这个制度的存在, 使官员们不敢放胆为非作歹, 它对巩固统治上, 并不能说没有起一定的作用。</p><p class="ql-block">地方机构</p><p class="ql-block">秦时地方机构是郡县二级。郡的行政长官为“守”; 主军事的为“尉”; 掌监察的为“监御史”,简称为“监”。这是中枢机构的缩影。其边郡或不设守, 而以尉行守事。一郡辖若干县, 大县的长官称“令”,小县的长官称“长”, 各有尉掌治安工作。郡守及县令、长之下都有丞,类似办公室主任。惟郡丞秩位低于郡尉, 而县丞地位则略高或等于县尉。</p><p class="ql-block">汉郡制沿于秦, 只是后来将郡守改作太守, 郡尉改作都尉。至于属国都尉, 则在新发展的少数民族地方有之, 具有半独立的地位。边郡多无丞而代以长史。东汉初,略有改变, 各郡都尉均裁撤, 军民两政, 统归太守, 在必要时, 可临时增设都尉。汉代地方上层机构还有诸侯王国, 简称为“国”。其时王国的境土很广(如齐王有七十余县), 而体制多仿中央, 有丞相以辅王, 有内史掌行政,有中尉主军事, 也有郎中令、太仆等相当于中央九卿的官。到文帝时,渐感觉到诸侯王们尾大不掉, 便采取分封办法, 即在一个王死后, 就原来境土, 将他的儿子都封为王, 各据若干县, 以杀其势。或借口某王犯法, 轻者削掉几县, 重者收走一郡。迨景帝时七国叛乱平后, 这种政策更加紧推行, 不但诸侯王的境土小了, 失掉反抗中央的凭借, 而且还减损其体制。如为避免与中央官名雷同, 将王国的丞相改名为相; 或留王国各官的原名, 而将中央的官名改变, 如将郎中令改为光禄勋之类。这时, 诸侯王的“国土”已不过一郡的大小。后来又实行“推恩”之制, 就是除了王的长子继承王位外, 其余诸子, 都封为侯, 于是王的权力更小了。接着索性将王国的内史裁撤, 而以相理行政。所以西汉中叶以后的公私文件,常见有“郡国守相”之辞。诸侯王, 经过这几次改动,实际已是空有高位, 毫无实权了。</p><p class="ql-block">汉代的县制虽多沿于秦, 但也有变动。如列侯的食邑称“侯国”, 长官称“相”;公主封地称“邑”, 长官称“令”;有少数民族的地方称“道”, 长官称“长”。至于丞、尉, 不论县、邑、道、侯国, 都是一样, 只秩位高低不等。而大县的尉也不只一个, 如曹操曾为洛阳北部尉, 就是一例。</p><p class="ql-block">秦的郡监制度, 汉初没有采用。惠帝时虽又派御史监郡, 但多不称职, 文帝时乃改由丞相派属员到各郡巡视。武帝时, 汉兴已百年, 土地渐渐集中, 大地主在乡里既为非作歹, 而郡国大吏也多不遵守法令。这种情形自然会引起人民的不满, 因而影响到皇帝的统治。于是将全国划分为十几个大监察区, 叫作州, 又称为部, 每州派一个刺史。“以六条问事, 非条所问即不省”。第一条是“强宗豪右, 田宅逾制, 以强凌弱,以众暴寡”。这一条是制裁大地主的。第二条是“二千石不奉诏书, 遵守典制, 背公向私,旁诏守利, 侵渔百姓, 聚敛为奸”。第三条是“二千石不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 喜则任赏, 烦扰苛暴, 剥截黎元, 为百姓所疾, 山崩石裂, 妖祥讹言”。第四条是“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 蔽贤宠顽”。这三条是为制裁郡国守相(他们秩位都是二千石) 之贪赃枉法, 苛暴偏私的。第五条是“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 请托所监”。这一条是为制裁少爷们乱搞的。第六条是“二千石违公下比, 阿附豪强, 通行货赂, 割损正令”。这一条是为制裁郡国守相和大地主勾结的。刺史秩仅六百石,地位并不高 (六百石等于中级县令), 但他所监的郡国守相, 都秩二千石。为什么采取这以卑临高的办法呢? 揆其用意, 大概是因为他们入仕途年代较浅, 世故不深,顾虑较少; 而年纪又当壮盛,朝气犹存, 敢于破除情面,放手去作。成帝时, 改刺史为“牧”。哀帝初, 又改归原制,不久复称为牧。东汉光武帝再改称刺史。此后直到东汉末年, 因为干戈扰攘, 因人而施, 有的称牧, 有的仍称刺史。但这时不论牧和刺史, 都掌兵权, 已不是单纯的监察官了。</p> <p class="ql-block">乙监察机构(附谏官)</p><p class="ql-block">提到监察制度, 人们很容易联想到“铁面御史”。其实御史本是君王的机要秘书, 战国时,秦赵渑池之会, 双方各有御史记录当时所发生的事情, 可为明证。但淳于髡对齐王问, 说御史执法在场不敢放量饮酒, 这个御史似乎已带有监察性质了。</p><p class="ql-block">秦始皇统一后,立御史大夫以副丞相, 一方面掌天下文书, 一方面掌监察, 西汉沿袭其制。所以这时的御史大夫寺,还带有内廷秘书处的职务, 不是单纯的监察机构。西汉末年, 宰相变易名称, 为三司制。御史大夫改为与原来职务毫无关系的大司空。其秘书处职务已由尚书台代替, 至监察职务, 则别立御史如, 保留其原来的助手——御史中丞,以司其事。到这时, 单纯的监察机构才算树立起来。此后由东汉以至南北朝, 大体都相沿袭 (东汉末, 曹操为丞相, 又恢复御史大夫, 但在曹丕称帝后,又回到原来体制。又元魏时,御史中丞改称中尉)。至其组织, 则秦时只有御史,汉改称侍御史, 并偶置检校御史。御史既为监察之员, 掌纠正官邪, 号称“天子耳目”。魏晋以后, 且许风闻言事, 不必提出实在证据。御史虽为中央官, 但在秦时即派出监郡, 谓之监御史, 简称为监。汉魏以后,御史派出巡视之制仍然存在。隋世, 因避讳关系改称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 并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 专掌出外巡察。</p><p class="ql-block">唐代御史台也以御史大会为长, 而将治书侍御史改为御史中丞为之副(改名也因避讳) 。下分三院:一日台院。侍御史属之, 资历浅者称“侍御史内供奉”, 其职务不但管内外监察, 并且和门下省的给事中、中书省的中书省人,分值朝堂, 受理冤讼, 当时谓之“三司”。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 资历浅者也加“内供奉”三字。其职务主要纠察朝会时失仪和随驾检举非违。三日察院, 监察御史属之, 资历浅者称“监察御史里行”, 并偶尔添设员外监察御史或试监察御史。其职务虽也掌内外监察, 但以对外为主(武后时乱改官制, 曾一度改御史台为肃政台, 并分为左右)。</p><p class="ql-block">五代及宋大致沿袭唐制。惟宋则御史大夫向不除科,御史中丞成了实际上的台长, 而“内供奉”也都废除, 只“里行”之制, 间或有之。</p><p class="ql-block">辽的南面官也有御史大夫等官, 但实际无所事事。金元御史台都有大夫、中丞为之长贰, 下有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已往的御史台, 监察权及于全国, 至元代则因有江南、陕西二行御史台, 其中央的御史台,职掌所及就不是全国了。</p><p class="ql-block">明初曾仿元制, 至洪武十五年, 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为之长贰。下依当时省区 (正名为布政司) , 设十三道监察御史(明末定为十五道)。这些监察御史虽规定“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但以所冠道名为主。又常就其中选员带着原衔出外巡按或监察的。至于地方上有较重要的事故发生, 则派“都”字号的带衔出发, 所以《明史。职官志》将总督、巡抚都列于都察院系统之下, 而不视为地方大吏。</p><p class="ql-block">清初沿明制, 至乾隆十三年裁佥都御史, 而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又分别成为总督、巡抚的兼衔, 而中央的只有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执行职权。至监察御史, 到清末有二十二道, 这是因为省区增加的缘故。</p><p class="ql-block">以上是御史台发展的大概。下面再略述谏官制度以及“台谏”的合流。</p><p class="ql-block">谏官始于秦, 称谏大夫, 后改称谏议大夫, 掌论议设谏。魏晋以后, 又有散骑常侍, 地位略高, 也掌侍从规谏。北齐以散骑常侍、谏议大夫, 皆属集书省, 隋时并属门下省。</p><p class="ql-block">唐代有左、右二散骑常侍, 分属门下、中书二省, 但以官高, 不常除授, 故谏议大夫事实上成为头号谏官。此外又置左右补阙、左右拾遗, 也分属门下、中书二省, 资历轻者都加“内供奉”三字。</p><p class="ql-block">宋初承唐制, 但改补阙为司谏, 拾遗为正言。这些谏官们徒有其名, 多领他职, 不务正业。于是另置谏院, 以知谏院、同知谏院掌谏议之事。到神宗元丰改革官制, 才废谏院, 正式以左右谏议大夫、 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分隶门下、中书二省, 专供谏职。</p><p class="ql-block">辽仿唐制, 南面官也有谏议大夫、补阙、拾遗等官, 不过并没什么作用。金采宋辽之制, 置谏院, 有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补阙、左右拾遗等官。元不设谏官。</p><p class="ql-block">明初, 曾置谏院, 有谏议大夫、司谏、正言, 但不久即废, 而以给事中之官兼领监察谏职, 于是从宋以来“台谏”职权混淆不清的现象, 到此时逐初步合流了。</p><p class="ql-block">“台”指御史台, 其对象为内外百官;“谏”指谏官, 其对象为皇帝。台谏职权原本不同。但御史纠劾,有时不免夹杂谏诤的话, 于是弹文类于谏草。谏官纳谏, 牵涉到用人时,常常要列举其人的劣绩, 因而谏疏近于弹章。这样, 台谏职权就弄得混了。其现象在宋时已极显露, 并曾几度下诏厘正, 但终于没见大效。明太祖可能是鉴于这个症结, 才索性把两职合而为一, 以免互相纠缠罢?</p><p class="ql-block">给事中之民始于秦, 是大夫、博士等加官,掌备顾问。汉代给事中有左右曹, 分别审核尚书奏事。魏晋以至南北朝,才有专官, 其职责则大致相似。唐代以给事中属门下省, 专掌封驳(凡诏令下到门下省, 给事中认为不相宜的, 得说明理由, 退驳回去) 。宋沿唐制, 无大改变。辽南面官门下省也有给事中, 但备员而已, 无何职责。金之给事中为内侍寄禄官, 其职大异。元以给事中掌修起居注, 也和古制不同。到明太祖废谏院以后,因而对于十三布政司有十三道监察御史去监察, 而对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的监察, 不愿专属之都察院, 于是将给事中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分别稽核六部事务(还分别附带监察六部以外的各机构) , 并付以“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的谏职。这种“一身而二任焉”的给事中, 地位虽不高, 但由于他们有矫正六部违失之权, 所以权势很大。明代公私文书虽常以“科道”并称(科是各科给事中, 道是各道监察御史) , 但道在中央, 威风比之科则略逊一筹。清沿明制, 但在明代,六科是独立的, 至清世宗雍正元年, 将六科隶于都察院, 于是科道表面上成为一家。</p> <p class="ql-block">从魏晋以至南北朝末年, 地方行政的郡县制度, 大体上无甚变动, 只是县的长官一律称令,“国”的长官, 后来改称内史, 至于公国、侯国的长官则称相, 到隋统一后才一律取消。至于称州牧者多是国都所在之地,外州则率称刺史。不过, 因为这三百多年, 基本上处于分崩状态之下, 没有战事的年月很少, 于是刺史多加上“使持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或“持节监某州诸军事”或“假节督某州诸军事”的头衔, 并加将军之号(太守也多加将军号) , 权势很大, 至于不加将军的, 当时称为“单车刺史”,大率都是庶族的人, 高门甲第者是不屑于干的。</p><p class="ql-block">在东晋初, 北方地主阶级纷纷南迁, 为了保持封建集团, 多聚居一处, 并不改原来地方名称, 如南州、南兰陵郡之类, 于是出现了许多“侨置州郡”。后来为赏军功, 又分置不少州郡, 到北周末年, 已有州二百一十, 郡五百零八,其江南的陈室州郡, 尚不包括在内。到隋初,将郡取消, 只有州县两级。州的长官, 除雍州称牧外, 余均称刺史。又聚若干州为一军区, 长官称总管。刺史, 总管都加“使持节”。但此时之州刺史,实际等于从前的太守, 而总管虽觖然冠以“使持节”, 其威势也远非昔比。因为这样一变,州的僚佐, 也酌采近制, 与汉郡不同。炀帝时改官制, 以郡代州,长官复称太守, 并增通守以为之副, 其余也略有更动。至于县, 长官一律称令, 其下增主簿一官。</p><p class="ql-block">唐初, 改郡为州, 玄宗天宝间, 一度改州为郡, 但不久又改郡为州。在称州的时候, 长官是刺史, 在称郡的时候, 长官为太守, 其职权和佐贰, 没有什么大动, 仅通守一官裁掉了。至于首都或陪都所在的州, 率改为府, 有尹和少尹等官。其军区总管, 改称都督, 僚属和州相仿佛。都督中有加“大”字者, 例归亲王遥领, 事务由长史代行。县级设官,和隋相同。惟唐代又恢复了对地方的监察制度, 初行于太宗贞观八年(公元634年) , 派卿监分签字巡察各州,得罢免或升擢地方官吏, 称为黜陟使。后又派员四出,号巡察使。高宗以后,根据全国所分的十道, 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 有时称巡察使, 有时称按察使, 有时称探访处置使,名称变动频数, 到改称观察使, 才算大体固定下来。而这时节度使权力已很大了。</p><p class="ql-block">节度使本是临时差使, 始于中宗时候, 其职权类似晋以后的使持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本来唐代虽有军区的都督,但只管一般军政, 职任不重, 所以才创出节度使这个官号来, 而且并不设在内地。到安史 之乱前夕, 边郡已有十来个节度使, 所节制的兵员, 多的七八万, 少的三五万。安禄山兼范阳、卢龙、河东三镇节度,手下的兵约二十万,而且都是精锐, 所以敢于造反。迨这次叛乱结束后,河北、河东都授予安史部将, 而内地也分置节度使以位置有功的官员, 于是演成“藩镇之祸”, 弄得中央号令有时“不出国门”。</p><p class="ql-block">节度使都带京官和御史大夫衔, 又兼观察使以及营田、度支、外置等使,集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身,简直是个土皇帝, 其威风远远超过前朝的使持节都督。节度使有时置副手, 称节度副使,其下属于幕僚的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判官、推官等等, 属于军事的有都知兵马使、兵马都指挥使、都头等等, 组织相当庞大。这些幕僚和军官, 也是差使, 都兼带检校京官衔(如杜甫就是以检校工部员外郎为剑南节度参谋) 。节度也偶尔有大使, 和大都督一样, 由亲王遥领, 而以副大使知节度事代行职权。在节度使之外,有的州或置之防御使, 或置团练使, 也都是差使, 地位略高于刺史。从唐末以迄五代,刺史大率皆用武人, 于是遂启宋代以刺史为武职虚衔之制。</p><p class="ql-block">五代和前后并立的十国, 制度基本沿袭于唐, 到宋代就大不同了, 宋的地方行政也是两级, 基层是县, 设官与唐无大差异, 但有时派京官为县的首长, 称知某某县事, 简称“知县”,体制比一般县令要高贵些。县之上, 有州、府、军、监四级。自宋太祖行罢藩镇政策后, 不但节度使逐渐成为空衔, 就是防御使、团练使、刺史也不领本州之事, 州政都派京官带原衔前去管理, 称“知某州军州事”, 简称知州。所谓“军”是指厢军(地方军队), 所谓“州”是指民政。其僚属,属于军政方面的有掌书记、观察支使 (只限节度州)、判官、推官(节度州判官, 以京官充者称“签书判官听公事”); 属于民政方面的, 则沿唐制, 有各曹参军。至于长史、司马, 根本无所事事, 多用以位置被贬谪的大臣。府本沿袭于唐, 除京府外, 其职权、组织与州并没有分别。军也始于唐, 但那时的军只管一部分军队, 不理民事。宋代于沿边或冲要地区设置好些军, 其规模小的,例由知县兼军使; 大的则派京官(武的居多)带原衔去管, 称知某军, 地位等于小州, 有的也辖一两县。监多属矿区, 小的由州府兼管, 大的派京官带原衔称知某监, 地位也等于小州。凡军监的僚佐都少于州府。州府的副手称通判,始于太祖。在这两级行政机构之外, 又有监察区, 叫作路。不过, 在宋代中央集权深入的政策下, 这种组织的职权既不同于汉代刺史 , 也不同于唐代的探访处置使或观察使了。</p><p class="ql-block">宋代每路有转运司, 长官为转运使、副史、判官, 一方面监察吏治, 一方面收纳州、府、军、监所交纳的赋税,送至中央。又有提点刑狱司, 长官为提点刑狱和同提点刑狱(由武官充任), 掌稽考一路的司法案件。后来又增设提举常平司, 长官称提举某路常平公事, 专管常平仓或兼茶监专卖之事 (微宗时一度设提举学事司, 掌一路学校的政令,不久即罢)。以上都叫“监司”。又有“帅司”, 长官称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 并兼驻泊兵马都部署(后改总管) 或兵马都铃辖, 例以当路所在知州或知府充任。这种帅司的辖境, 有的和监司同, 有的并不一样, 如河北监司分东西两路, 而帅司则分四路。帅司除军事外,也要受监司的稽查。</p> <p class="ql-block">辽的地方行政基层之县, 设官仿唐。京都所在之地称府, 有尹、同知、少尹等官。州府僚佐,略似宋而较简。辽有五京, 各有留守司, 有留守、同知留守、副留守等, 分别兼府尹、同知、少尹, 总揽军民诸政,各为一个大行政区, 权任很重。辽也有地方监察官, 但不常置。至于转运使, 则只管收纳租税, 不足称为监司。</p><p class="ql-block">金代州县与辽制相似。府则有总管府、散府之别。总管府除本府民政外,兼掌所辖各地的军政, 散府则只管民事。府官大致沿于辽, 惟总管府则率以府尹、同知、少尹分别兼总管、同知总管、副总管。诸京也设留守等官兼府尹事, 表面上与辽相同, 但职权不似辽制之大。金转运使职同于辽, 也够不上监司地位。因此曾一度以按察使兼转运使, 以重其权。至于按察使, 初本称提刑使,职务类似宋的提点刑狱, 到章宗时才改为按察使。金末大乱, 曾临时在外地设行尚书省, 俾得便宜行事, 其制到元代就成了比较固定的行中书省了。</p><p class="ql-block">元代府、州、县制和金相似,只是在州制上, 废掉节度、防御、团练等使, 大州一律称尹, 小州称知州, 而县令也改称尹。又因为防闲汉人、南人, 无论总管府、散府以及州县, 各置达鲁花赤一员, 基本上以蒙古人充任。各级达鲁花赤的品秩虽分别与总管、府尹、州尹(或知州)、县尹相同, 但权势是比较大的。在府州县之上有两种道: 一种是掌军民之政的宣慰使司, 有使、同知、副使等官。这种道并不普遍。另一种是掌稽查司法的肃政廉访司(初名提刑按察司) , 有使、副使、佥事等官。这种道几遍全国, 分别受中央的御史台、江南行御史台和陕西行御史台的领导, 完全是监察机构。在诸道之上为行中书省, 体制类似中央的中书省, 也有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元末, 在北方, 曾前后设立几个中书分省, 那是为了军务紧急, 便于行事, 并非固定制度。</p><p class="ql-block">明代府、州、县的长官一律改称知府、知州、知县, 惟京都所在的府尹之称仍其旧。其佐贰, 府有同知、通判、推官, 州有同知、判官(后简化为州同、州判) , 县有县丞、主簿, 而无尉。府无总管府和散府之分, 惟州则有直隶州和散州之别。“直隶”是直接归布政使司领导的, 地位略高于府。散州则属于府。府及直隶州之上为道, 道员例派布、按两司的僚佐领之。本来明初曾沿袭元的行中书省制, 到洪武九年(1376) 才改为承宣布政使司, 简称布政司, 长官有左右布政使, 佐贰为参政、参议。制度虽然改了, 但习俗上仍称为“省”。在一省中, 除了负民政责任的布政司外,还有都指挥使司, 和 提刑按察使司, 因此,在明代省级最高机构有都、布、按三司之称。都指挥使司长官称都指挥使, 佐贰为同知、佥事, 是掌卫所政令的。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 长官称按察使, 佐贰为副使、佥事, 是掌司法事务的。布、按两司的佐贰, 本与长官同在省城, 后来将一省划为几个小监察区, 名为道, 有“守”、“巡”之分, 大致由布政司参政、参议派出都为守道, 由按察司副使、佥事派出者为巡道。此外又有些没有地盘的专职道员, 如督粮道、提学道等等,不再详述。</p><p class="ql-block">除了小监察区外, 又有以省为单位的大监察区, 仿照汉代刺史制度, 派监察御史前往稽查, 号为“巡按某处监察御史”,简称巡按。这是差使, 并非地方官员。不过巡按官阶较低, 只能办理例行公事, 遇有重要事件发生, 每须派中央大员去办, 于是有巡抚(有的称抚治)制度的树立。始于成祖永乐年间, 初本为临时差使, 到宣宗以后乃渐渐固定下来, 且为便于执行职权, 加上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和兵部侍郎以及提督军务或赞理军务头衔。终明之世, 巡抚始终不算正式地方官, 前后变革既多, 巡区也没有一定标准, 有及于一省的, 有不及一省的, 有只辖几省边区的 (如南赣巡抚江西南安、赣州,厂东南雄、韶州, 福建门州, 湖南郴州等六府州)。巡抚职权到后采渐大, 但遇有军事问题发生, 牵连到几省的, 巡抚无能为, 因而又有总督(有的称总理或总制) 制度的产生, 始于景帝景泰年间, 初设于北边, 嗣设于沿海和内地。其加卫以兵部尚书或侍郎为主, 又因赋与监察权, 另加都御史名号。自从有了都督, 巡抚逐渐似总督的副手, 而不设巡抚的地方, 其职名率由总督兼领。</p><p class="ql-block">清代县级设官, 无异于明, 仅佐贰多所并省,州也有散州和直隶州之分, 但明代散州多有属县, 清则不然(乾隆以后) 。府官后来裁掉推官, 而同知、通判又多派出去“分防”(在府境内), 逐渐渐形成一个行政单位,名之为“厅”。又在的特殊情形的地方(在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地), 设州置县都不相宜, 于是也成立一厅, 派同知或通判为长官。厅也有散厅和直隶厅, 后者与直隶州不同, 它很少辖有属县。府以上的道依然保留。不过明代的道员是差使, 本身没有品级, 完全看他所带的是什么衔, 如带布政司参政衔的道员是从三品, 带按察司佥事的道员则是正五品, 而清自乾隆以后, 取消兼衔, 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这样, 道员就不是差使而是实官了。至于省级高官, 因为卫所制的废止, 都指挥使司随之裁撤。布、按两司虽一仍旧贯, 而布政使只留一员。布政使在明代本处于省长的地位, 所以有“藩司”或“方伯”等等别称, 但在清代乾隆以后, 总督巡抚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 布政使遂失去行政上的独立性而类似民政财政两厅的厅长了。</p><p class="ql-block">清初曾沿袭明代监察御史巡按制度, 康熙后乃不派遣。到总督巡抚最初也变动不常, 到乾隆时才固定下来, 大致合两三省设一总督, 每省设一巡抚, 其无巡抚省分, 例由总督兼理。总督例加兵总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卫, 巡抚例加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和提督军务衔 (总督、巡抚都是简称, 后更简化为“督抚”,其全衔, 总督是“总督某某等处</p><p class="ql-block">地方军务”,巡抚是“巡抚某处地方”) 。经过这样一变, 总督巡抚遂成为正式地方官, 而巡抚乃等于省长兼军区司令,总督成了大军区的总司令了。</p><p class="ql-block">清末改官制, 道、府以下变动很小,省级则颇有增改, 如按察使改为提法使, 裁提督学政, 设提学使, 而东三省因地势重要, 将旧日的旗营管制改为内地省制, 总督且加钦差大臣头衔, 以示隆重。</p><p class="ql-block">综上所述, 二千余年来地方官制, 郡县两级,名称上虽然有些更改,组织也不甚相同, 但实质上变动并不算大。至于地方高级机构则不然, 不仅名称、组织常有更动, 就是实质上的变化也极大。</p><p class="ql-block">以上就是中国历代官制沿革的大致情况。</p><p class="ql-block">发布于 2023-07-06 17:4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