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第十一章 关于理财</p><p class="ql-block"> 由于国家关于理财的项目很少,利息也少,有些人就钻政策的空子,用高息引诱大众。我有两次理财被骗的经历。</p><p class="ql-block">一,网络理财被骗</p><p class="ql-block"> 一个高中时期的文弱少女,曾被社会摔打成企业老板。她是我的学生,叫郭运华,我是她的高中班主任老师。在2017年,她向我推荐了一个理财项目,叫蓝天国际,是一个叫余正财的中国人在马来西亚办的一个企业,名称用SKY三个字母代替。并说,中国的企业,往往会被查封,而国际企业不会受到中国政策的打击。投入7500快钱,不到一年就能返还本钱。我相信了她,在2017年11月27日交给她7500块钱,她为我开户,我成为SKY的“一星”级会员”。</p><p class="ql-block">该企业实行的是我从未听说过的用“拆分法”产生利润。拆的次数多了,利息就多。但是利息不能提现,就在里面利滚利。它利用预告信息,哪天哪天可提现了,但是要再交钱,上升你的会员级别,级别高了提现就多。人性的贪婪,往往会引领着自己反复上当受骗。就这样反复两次,我发现了问题,在会员群里发起了牢骚,不料被群主(香港人)踢出群聊。我找郭运华说:“我的钱在里边,她把我踢出来我的钱怎么办?” 郭向群主说出我们的师生关系,群主才又把我拉进群里。听说会员们都不敢得罪这个群主,就怕象我这样被踢出去,没地方要钱。我不怕!我觉得中国有很多“红通”人员都能找到,难道找不到你余正财?!我在群里把群主和我认识的一个上线(介绍人)狠批了一通,最后那个群主退出了,那个上线的上线,也撒手不管了。</p><p class="ql-block">我往里投了四万块钱,没有拿到一分利息,连本钱也没影了。我只好向郭要钱,她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她也没有得到钱。会员们纷纷上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说,这是CX,只追究发起者的责任,受害者是自愿落入圈套,不予追讨投资款。我以儿子买房为借口,向郭运华借两万块钱,她只给我一万。可我那三万多块钱却石沉大海。</p> <p class="ql-block">二,钱撒海棠湾</p><p class="ql-block">距离济南市不到50公里的济阳区,有一个叫海棠湾的度假村。2016年,干医疗器械发了财的老板王广侠,租用此地成立了一家养老公司。对外号称是济南市唯一一家温泉式人文养老机构。聘用了大批营销人员发传单,招揽全省各地的老年人去参观体验。公司实行的是会员制。交费从三万元起,上不封顶。</p><p class="ql-block"> 2017年10月14日,我交六万块钱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内容很多。其中第七条规定:“甲方(公司)负责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各项健康养生、医疗管理、文化娱乐餐饮等服务质量。” 第十条规定:“产生争议的,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将该争议提交至济南市仲裁委进行裁决”。</p><p class="ql-block">我在海棠湾住了两次,不到一个月,消费了卡里四千多块钱。到2018年,公司服务质量开始下降,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经常出现断水、断电、断粮等问题。会员们向上级反映,久拖不决,纷纷上访。我没有上访。我按照合同规定,向济南市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2021年4月6日,我收到了裁决书。裁决结果是:1,解除合同,2,返还服务费六万元,支付违约金一万八千元,3,仲裁费3648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合并执行款为81648元。</p><p class="ql-block">但是,被执行人王广侠在裁决生效十日内并未执行付款。2021 年4 月13日,我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王广侠的公司在济阳区,案子又转到济阳区法院。我去过济阳区法院两次,并打电话多次,询问案情进展情况,办案人员说:目前查不到王广侠账户上有钱,等查到钱,会给我通知。然而,从接案子到现在三年了,从未接到济阳区法院主动给我打电话,更谈不上得到执行款。</p><p class="ql-block"> 三年多了,那笔仲裁委裁决的执行款,如同镜花水月,看似存在,却始终无法真正触及。它本应是法律赋予的公正补偿,是对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然而时至今日,却依旧在执行的道路上停滞不前。对司法部门的这种状况,怎能不让人感到愤懑?我们曾寄希望于法律的公正裁决能带来改变,可如今执行的困境却让这份信任逐渐消磨。我们渴望看到司法部门积极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破执行的僵局,让那笔执行款不再只是纸上的数字,而是真正能够落到实处,给予我们应有的慰藉和补偿。但三年多的漫长等待,只换来了无尽的失望和对司法效率的深深质疑。盼望司法部门能让法律的尊严得以维护,让公正不再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p><p class="ql-block"> 通过这两次被骗,我以后不会再轻信别人,一定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以备晚年不时之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