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国保单位一一绛州大堂!

空降兵

<p class="ql-block">绛州大堂,位于山西省新绛县799县道路南,始建于唐,具体年月已不可考。建筑面积449.68多平方米。</p><p class="ql-block">绛州大堂,原为绛州州守衙内的正堂,高大宽阔,巍峨壮观,东西长29.20米,南北宽15.40米,绛州大堂建筑为元代重建遗构。</p><p class="ql-block">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刻制,上书敕宋真宗赵恒御制的“文臣七条”碑流传至今已八九百年,徽宗时朝散大夫,绛州知州时恪恭刻,并标示“昭示万代,仰遵圣训”,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件珍贵的文物。在今天,不仅有其历史的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而且有一定的现实意义。</p><p class="ql-block">1996年11月20日,绛州大堂被国务院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