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关于包干制合同下物业企业是否需要公开收支明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包干制物业公司不需要公示收支明细。因为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承担,物业公司的收支情况与业主支付的固定物业服务费用无直接关联。</p><p class="ql-block">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说,虽然包干制物业公司不需要公示收支明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公司仍然需要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p><p class="ql-block">所以,包干制物业公司在某些方面仍需公开一定的财务信息,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