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960年11月,原老郊区的行政区划再次调整,第三次扩展了管辖范围。此次调整将原土默特旗所辖的桃花乡(后分为4个小乡)划入郊区。自此,对大黑河的河道管理范围和长度得以扩大,从大黑河的上下游算起,东至原乌盟(现乌兰察布市)武东县(现卓资县大部)旗下营镇厂合少村的大黑河水文站,西至潘庄四间房(现土左旗辖村)。随着行政区划的扩展,水利业务也随之扩大,郊区农牧林水局内部设立了水利股,赋予了一定的水利管理权限,并增加了管理人员。首任局长为任耀忠(兼任),副局长为刘福海。1962年至1963年间,农牧林水局未设正局长,仅设有三位副局长,分别为于泉海、郭养贞和刘福海同志。</p> <p class="ql-block"> 1963年5月,农牧林水局因近郊乡村筹办安装电力(拉电线进村)发展农电事业,需要增设办事、协调、管理和领导机构,郊区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农电业务与原农牧林水局下设的水利股合并,成立“水电科”,并升格为郊区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科级行政单位。这是农牧林水局分家及升格的原因。首任水电科科长为<b>高东元</b>,副科长为<b>刘福海</b>(分管农电,后曾任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p><p class="ql-block"> 郊区人民委员会增设成立<b>水电科</b>后,下设6个2级单位和内设办公室,包括行政办公室、农电管理办公室、水利技术管理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打井队、乌素图水库管理所。后期还成立了“水利钻井队”,与打井队不同,钻井队使用新设备新钻机,不仅成井还有钻探任务,但仅维持一年多时间便被撤销。</p><p class="ql-block"> 1964年8月,原郊区的行政区划进行了第四次调整,将沙尔营、沙尔沁、白庙子和台阁牧四个小乡划归土默特旗(今土左旗),水利业务也随之转移。</p><p class="ql-block"> 1966年,全国进入“特殊年代”。1967年8月,郊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并实行“军管”。解放军某部团政委<b>张道进</b>把持“革命委员会”工作。此时,原有机构全部撤销<b>,水电科</b>当然也不会例外。“革命委员会”下设了一个名为<b>“生产建设指挥部”</b>的指挥机构(亦是领导和管理机构)。也怪,那时<b>生产建设指挥部</b>的领导不称“指挥长”或“指挥”(总指挥、副总指挥),而是称为指挥部“<b>主任</b>”,当时任“<b>主任</b>”的是一位解放军代表,名叫<b>刘振富</b>,据说他是一名副团职军干部(未经证实);副“<b>主任</b>”为弓满良(后当过农业局长)。当时的任务及口号是“抓革命,促生产。”<b>生产建设指挥部</b>下设农业生产组,原<b>水电科</b>的业务工作直接由农业生产组负责管理和领导。</p><p class="ql-block"><b>(未完待续)</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