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历史,吾辈自强 —— 博乐市第六小学与湖北江岸区长春街小学开展云队会

博乐市第六小学

<p class="ql-block">  为了缅怀那些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同胞,铭记历史的教训,传承和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2024年12月13日,博乐市第六小学与湖北江岸区长春街小学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云队会活动,旨在缅怀南京大屠杀中的遇难同胞,加强青少年的历史责任感与民族使命感。</p> 出旗、唱队歌 <p class="ql-block">  随着激昂的出旗曲奏响,护旗手们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身姿挺拔,目光坚定。在激昂的歌声中,能感受到新一代少年们传承使命、砥砺前行的坚定决心。</p> 历史回顾、谈感受 <p class="ql-block">  通过播放视频,在场队员了解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背景与事件经过,通过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历史图片、一段段饱含血泪的幸存者证言,将那段黑暗岁月生动地呈现在同学们眼前。</p><p class="ql-block"> 在分享感受环节,402中队的祖白尔、501中队的麦合穆代、长春街小学的队员们积极发言,表达了对和平的珍视与向往。</p> 默哀 <p class="ql-block">  为了表达对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思,全体队员共同默哀三分钟。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时间仿佛凝固,每一位同学都沉浸在对历史的缅怀之中。</p> 知识问答 <p class="ql-block">  通过紧张而又精彩的知识问答环节,我们看到了同学们对国家公祭日知识的掌握情况,进一步加深对国家公祭日的认识和理解。</p> 展示交流 <p class="ql-block">  武汉市江岸区长春街小学的队员们为我们带来《孩子剧团故事》,听完孩子剧团这一段令人动容且充满力量的故事,队员们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们是那个特殊年代的英雄少年,他们的故事是对爱国精神、抗争精神最生动的诠释。</p><p class="ql-block"> 博乐市第六小学的队员们带来手抄报和绘画作品。每一幅作品都像是一颗饱含情感的心灵在呐喊,在警醒世人莫忘国耻,珍惜和平,激励着大家为了祖国的强大与世界的和平而不懈努力。</p><p class="ql-block"> 京剧社团的队员们也为纪念公祭日编排了一首快板《勿忘国耻--祭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以明快有力的节奏和饱含深情的话语,生动地重现了那段黑暗历史,将悲愤与缅怀之情传递给观众。让每一位聆听者都能深切感受到历史的沉重,铭记南京大屠杀中死难同胞的苦难。</p><p class="ql-block"> 长春街小学的队员们的朗诵《少年中国说》,将经典篇章中的壮志豪情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们用铿锵有力的声音传承了先辈们对少年中国的殷切期望与坚定信念,激励当代青少年以昂扬斗志和拼搏精神为祖国繁荣而奋进。 </p><p class="ql-block"> 博乐市第六小学的少先队员们为我们带来的经典歌曲《打靶归来》,以其激昂的旋律和充满活力的节奏,生动地展现了革命军人的豪迈气概和乐观精神。</p> 倡议与宣誓 <p class="ql-block">  国家公祭日的警钟长鸣于耳,历史的伤痛鞭策我们奋勇向前。六小大队委王禹潼宣读和平倡议书,让大家深刻领悟到维护和平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p><p class="ql-block"> 队员们举起右拳,在大队委夏合娜孜的带领下用激昂的誓言,坚定地表达我们维护和平、报效祖国的决心。</p> 辅导员讲话 <p class="ql-block">  博乐市第六小学大队辅导员巴哈提老师为本次云队会作总结讲话: 愿我们都能将这份对历史的敬重、对和平的向往深埋心底,化作日常学习与生活的动力源泉。以知识为剑,以信念为盾,努力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让我们带着对历史的铭记,坚定地迈向未来的征程。</p> 呼号、退队旗 <p class="ql-block">  在仪式的尾声,大队辅导员杨老师目光坚定且充满期许,有力地带领着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少先队员们齐声高呼:“时刻准备着!”</p><p class="ql-block"> 随后,伴随着退旗曲的奏响,护旗手们迈着正步,庄严地护送队旗缓缓退场。他们的脚步坚定有力,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时刻准备着贡献自己的力量,续写属于新一代的辉煌篇章。</p> <p class="ql-block">  云队会如同一座无形却坚实的桥梁,有力地加强了两所学校之间的联系。通过线上的交流互动、情感的共鸣与思想的碰撞,让我们携手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的道路上并肩前行,共谱教育华章。</p> <p class="ql-block">撰稿:巴哈提</p><p class="ql-block">图片:于斯老师</p><p class="ql-block"> 杨老师(湖北长春街小学)</p><p class="ql-block">审稿:刘惠芳</p><p class="ql-block">终审:张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