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背后的“三线”故实64:四川玻璃厂在公司化进程中的“三年三级跳”

陈桥

<p class="ql-block">  四川玻璃厂是1971年国家根据四川经济建设发展需要,为改变我国西部和东部地区建材玻璃工业布局不合理状况,并填补四川玻璃工业空白兴建的自贡地区最后一个三线建设企业。它主要生产建筑用平板玻璃、超薄超平整度特种玻璃、真空磁控射镀膜玻璃和中碱、无碱玻璃球,是四川建材行业的骨干企业。四川玻璃厂经过自建厂二十多年的拼搏,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一步一个台阶,实力逐渐增强,效益越来越好。尤其是1990年、1991年和1992年,连续三年效益大幅度增加,实现利润分别为1003.49万元、1248.25万元和1869.35万元;上交税利分别为478.92万元、593.64万元和1540.99万元。1991年被列为四川5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1992年被列为四川建材工业十强企业第三位;1993年6月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统计局列为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并被国家建材工业局和国家统计局评为中国建材工业50强企业。1993年,经济效益再创历史新纪录,实现销售收人15480万元、创利税5468.4万元,其中实现利润3097.8万元,较1992年分别增长79.47%、45.45%和65.72%。1994年,企业被四川省政府列为“四川省支柱产业拳头产品重点企业”,并授子“四川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称号,在全省命名的十家“四川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中亦榜上有名。</p><p class="ql-block">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四川玻璃厂股份制改造工作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于1993年2月到1995年1月间全面实施了从“新亚公司(单个项目股份制)——川玻股份公司(工厂全面股份制)——中外合资公司”的三年三级跳。</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陈桥藏川玻废旧文献资料:</p> <p class="ql-block">陈桥藏川玻厂徽:</p> <p class="ql-block"> 股份制试点:新亚公司诞生</p><p class="ql-block"> 新亚公司,其全称是四川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它是四川玻璃厂探索公司化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p><p class="ql-block"> 一、新亚公司的审批</p><p class="ql-block">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为了调整产业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振兴四川省建材工业和玻璃行业,四川省经委于1993年3月17日以川经(1993)技改358号文批复了四川省玻璃厂“300吨/日级浮法玻璃技改项目”。当时,为加速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四川省玻璃厂、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四川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市分公司、交通银行自贡市支行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自贡市办事处、自贡市财源开发公司、自贡市投资公司、自贡市天然气公司、广东省南海市盐步供销企业集团、四川省出口商品开发公司、成都市建筑材料公司、四川省建筑材料工业供销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公司、四川省建筑材料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西南公司、重庆市建筑材料公司、隆昌县制镜厂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发起组建四川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建设浮法玻璃项目。</p><p class="ql-block"> 在发起人协议书签订后,发起人共同委托四川玻璃厂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四川玻璃厂于1993年2月17日以川玻(1993)字第057号文向自贡市体改委提出设立“四川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试点的申请。该申请理由有五:</p><p class="ql-block"> 1、玻璃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玻璃作为基础建筑建材已从普通平板玻璃发展到镀膜玻璃、超薄玻璃、钢化玻璃、挡风玻璃、夹层玻璃,且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制镜、钟表、光学仪器等行业。玻璃常年供不应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p><p class="ql-block"> 2、公司设在自贡具有良好的生产、政策环境。从生产条件上看,自贡市保证提供其生产的一切基本条件,特别是保证天然气的供应,这是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同时,随着成渝高速公路、内自快速干道和自乐铁路的建设,自贡交通状况将有重大改善,并提供最宽松的政策环境。</p><p class="ql-block"> 3、公司的核心发起人——四川玻璃厂具有良好的商誉。它属国家大二型企业,该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有一支思想业务素质过硬的职工队伍,产品质量高,市场开拓能力强,连年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由这样实力雄厚的企业作核心发起人,能够保证公司的顺利设立。</p><p class="ql-block"> 4、公司发起人19个,阵容庞大,其中有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外贸企业、能源供应部门,有利于公司发挥多方结合的优势,更多更直接的贴近市场、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p><p class="ql-block"> 5.公司的主体项目300吨/日级浮法玻璃生产线起点高、技术新、规模大。公司属于竞争性强、资金技术密集型和规模经济要求高的行业,属于国家政策鼓励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对象。</p><p class="ql-block"> 1993年3月1日,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川体改(1993)24号就四川玻璃厂300吨/日级浮法玻璃项目进行股份制试点给自贡市体改委做出批复:关于四川玻璃厂300吨/日级浮法玻璃项目进行股份制试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进行股份制试点。请你们加强指导寺按规定办理。自此,四川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正式筹建。</p><p class="ql-block"> 那时,新组建的四川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川玻路82号,法定代表人:陈洪忠)议定:</p><p class="ql-block"> 1、公司总投资2.23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建设新增资金投入19431.9万元(其中用于建筑工程3826万元,设备及安装9562万元、器具工具36万元,其他费用6007.9万元),土地及实物投入2028万元,流动资金889万元。工程建设周期两年,即从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p><p class="ql-block"> 2、公司主营:浮法平板玻璃的生产和经营,玻璃深加工,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营销。公司兼营:生产资料、五金交电购销、房地产开发等。</p><p class="ql-block"> 3、公司的发展方向:是不断采用高新的玻璃生产技术,在生产优质浮法玻璃的基础上,进行玻璃的深加工、包括镀膜玻璃、超薄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风档玻璃的开发利用:以玻璃生产为主,寻求多方产业结合,将公司发展成为企业集团公司。</p><p class="ql-block"> 4、公司设立方式:公司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总投资:2.23亿元人民币;公司股本总额:1.2亿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比例为总股本的60.61%,即7273万元人民币。</p><p class="ql-block"> 5、公司的股份及构成:股份总数12000万股,每股为人民币壹元。股份类别:全部为普通股。股权结构:法人股9600万股,占股份总额80%:其中,个人股为2400万股,以公司内部职工持有,占股份总数20%。</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四川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试点申报材料汇编:</p> <p class="ql-block">四川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p> <p class="ql-block">  二、公司发起人及认股情况</p><p class="ql-block"> 当时,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共有19个:</p><p class="ql-block"> 1、四川玻璃厂</p><p class="ql-block"> 国营大二型企业、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金6945.6万元。工厂法定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川玻路82号,法定代表人:陈洪忠,职务:厂长。工厂始建于1971年,是四川省第一家生产平板玻璃的厂家、现有固定资产原值6609万元,主要产品有:普通平板玻璃、超薄玻璃、镀膜玻璃以及中、无碱玻璃球。工厂1991年创利税1517万元、1992年创利税2900万元。工厂认股2400万元,占股本总额20%,出资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经自贡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自贡市国土局土地评估,自贡市国资局批准,确认工厂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法定地址:成都市暑袜北三街19号,法定代表人:蔡汉初,职务:总经理。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营信托、委托存贷款、投资业务、房地产投资、有价证券、金融租赁、代理财产保管与处理业务;代理收付、经济担保和信用鉴证、经济咨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他金融业务。该公司1992年实现利润3690万元。该公司认股200万元,占股本总额1.67%。出资来源: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成都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四川省国资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3、四川中银实业有限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1600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兴隆街6号,法定代表人:田壁才,职务:总经理。经管范围: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器及器材、化工原料、塑料制品、日用杂品、瓶装饮料、化工产品、工艺美术(不含金银饰品)石油制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等。公司始建于1992年,当年实现利润2180万元。该公司认股800万元,占股本总额6.67%。出资来源: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成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由公司职代会决议同意出资认股。</p><p class="ql-block">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市分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东路80号。法定代表人:彭布尔,职务:经理。经营范围:国内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业务。该公司1991年实现利税990万元,1992年实现利税556万元,公司认股240万元,占股本总额2%。出资来源:人寿及财产保险准备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自贡市审计师事务所验资,国家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厅自贡市财政局中企组批准和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确认,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5、交通银行自贡市支行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441万元。法定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法定代表人:杨顺时,职务:经理。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装修改房租赁、代管、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针织百货、服装、计算机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五金工具等。该公司1992年实现利润15.6万元,该行认股160万元,占股本总额1.33%。出资来源: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自贡市审计师事务所验资,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厅自贡市财政局中企组认可,该行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6、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自贡市办事处</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金:1149万元。法定地址:自贡市解放路135号。法定代表人:尹淑贵,职务:经理。该办事处经营范围:省公司在自贡市的信托存、贷业务、委托存贷款、投资业务、有价证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代理收付业务、经济担保及信用鉴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他金融业务。该办事处1991年实现利税250.7万元,1992年实现利税270万元,该办事处认股260万元,占股本总额2.17%。出资来源: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自贡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国家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厅自贡市财政局中企组认可,该办事处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7、自贡市财源开发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招待所。法定代表人:王诗远,职务: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办理财政有偿扶持生产资金的贷、收、存和财政的其他委托业务等。该公司于1993年正式成立,1993年元月至2月实现利润28.8万元,该公司认股240万元,占股本总额2%。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自贡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自贡市国资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8、自贡市投资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9号。法定代表人:王林,职务:总经理。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营固定资产项目的投资、筹资及经营管理、设备租赁、固定资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咨询服务、投资信息、中介服务、办理省投资公司委托代管承包的业务。兼营:建材、五金、交电、百货。公司1992年底成立,公司认股240万元,占股本总额2%。出资来源: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自贡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自贡市国资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9、自贡市天然气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2520万元。法定地址:自贡市大安区杨家冲。法定代表人:凌一河,职务: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工业、生活用气的输配供应和管理、天然气管道及民用气的设计、安装、维修、燃气用具及配件的销售、校验、维修。该公司1991年实现利税376.05万元,1992年实现利税450.96万元,公司认股240万元,占股本总额2%。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自贡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自贡市国资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0、广东省南海市盐步供销企业集团</p><p class="ql-block"> 在广东省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1200万元。法定地址:南海市盐步镇直街。法定代表人:王汉棠,职务:总经理。经营范围:农副产品购销、化肥、农药、水产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针织品、纺织品及原料,金银以外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煤炭、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橡胶及制品、电缆、交电、木材、粮油及其制品、饲料等。该集团公司1992年实现利润390万元。公司认股320万元,占股本总额2.67%。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该集团公司职代会讨论同意,南海市审计事务所验资,南海市国资局同意,确认该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1、四川省出口商品开发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金:625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西玉龙街小福建营巷5号,法定代表人:王崇明,职务: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国家规定的第三类进出口商品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公司开发的第二类出口业务。该公司近年来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亿美元,其中出口创汇4000多万美元,实现利润3000余万元。公司认股310万元,占股本总额2.58%。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四川省审计师事务所验资,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2、成都市建筑材料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蜀都大道少城路11号,法定代表人:张立仁,职务:经理。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有色金属、化轻产品、机电等。公司1991年实现销售收入近1亿元、1992年实现销售收入1亿5千万元。公司认股320万元,占股本总额2.67%。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3、四川省建筑材料工业供销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556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德盛路34号。法定代表人:曾修良,职务:总经理。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矿产品、建筑机械、仪表仪器、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石油制品、载重汽车及零件、木材、通讯器材。公司认股278万元,占股本总额2.32%。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四川省振兴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4、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408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解放路二段15号。法定代表人:周敏,职务:经理。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各型汽车、木材、电气机械及器材等。公司1991年实现利润110万元。1992年实现利润120万元。公司认股160万元,占股本总额1.33%。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成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5.四川省建筑材料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664.5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东御街4号。法定代表人:李淑芝,职务:总经理。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石棉及制品、玻纤制品、金属矿产品、建筑用钢材、建筑五金电气产品、化工产品、油料、汽车等。公司近三年销售和利税分别以年平均50%、20%的速度上升。公司认股160万元,占股本总额1.33%。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四川振兴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6、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5009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一西段115号。法定代表人:张光纯。职务: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水、火、核电站工程总承包及分包、电站设备的成套技术开发咨询、成套设备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套设备制造及设备销售。公司1992年实现利润3453万元。公司认股160万元,占股本总额1.33%。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四川振兴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7、中国建筑材料西南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826万元。法定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号。法定代表人:邓俊儒,职务: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材机械配件、钢材等。公司1991年实现利税178.24万元。公司认股320万元,占股本总额2.67%。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华西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18、重庆市建筑材料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法定地址:重庆市解放西路85号。法定代表人:吴海芃,职务: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有色金属、化轻产品、机电等。公司1991年实现利润76.53万元,1992年实现利润127万元。公司认股305万元,占股本总额2.67%。出资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重庆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确认该公司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 <p class="ql-block">  19.隆昌县制镜厂</p><p class="ql-block"> 在隆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618万元。法定地址:隆昌县隆桥路20号。法定代表人:袁世铭,职务:厂长。该厂经营范围:民用镜、汽车后视镜和玻璃深加工。工厂1991年创利税40万元,1992年创利税47万元。工厂认股240万元,占股本总额2%。出资方式:货币资金。经厂职代会讨论通过,隆昌县审计师事务所验资,隆昌县轻纺工业局批准,确认该企业具有出资认股能力。</p><p class="ql-block"> 资料显示,四川省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所兴建的“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于1993年6月8日正式动工建设,工期20个月,预计于1995年2月点火投产。</p><p class="ql-block"> 而事实上,就在<span style="font-size:18px;">四川省新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所兴建的“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span>建设正如火如荼推进的时候,四川省玻璃厂于1993年11月22日前就全面启动了四川玻璃厂全面股份制改造工作。</p> <p class="ql-block">  全面股份制改造:川玻公司成立</p><p class="ql-block"> 川玻公司的全称是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四川玻璃厂。</p><p class="ql-block"> 一、筹建公司的动因</p><p class="ql-block"> 四川玻璃厂1971年开始建厂,自建厂起的二十多年以来,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四川建设发展的需要,发扬拼搏精神,坚持科技兴厂,不断发展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成为四川第一家最具规模、最具实力、经济效益最突出的国家大型综合玻璃企业。进入上世纪九十初期,工厂的生产经营形势一年比一年好,综合效益在自贡市工业企业中乃至全省、全国同行业都名列前茅。1990年、1991年和1992年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977.86万元、5584.15万元和8625.40万元;实现利润分别为1003.49万元、1248.25万元和1869.35万元:上交税利分别为478.92万元、593.64万元和1540.99万元。1993年再创新纪录,实现销售收入15480.15万元,创利税5468.40万元,其中实现利润309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9.47%、45.45%和65.72%。1989年获省级先进企业,1991年起连续列入四川省5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行列;1993年6月在自贡市工业企业中唯一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统计局列为1992年度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同时被国家建材局、国家统计局列入中国建材工业50强企业排名榜。</p><p class="ql-block"> 面对诸多殊荣,四川玻璃厂并未就此停步,而是更加紧贴市场,继续追求发展高新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扩大生产规模,建设以玻璃生产为主体的综合性玻璃加工企业集团。为实现这一目标,工厂结合四川建材玻璃市场长期存在的供求矛盾,早在1984年就着手作建设四川第一条高技术的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准备工作,并为此投入了一定人力、物力、财力。但终因多种原因未能实现,然而工厂始终没有放弃这一追求。1992年底,四川玻璃厂再次直接得到国家建材局和省、市政府支持后,真正有了实现八年未成的事业的好时机时,又紧紧抓住股份制这一新机制,一方面迅速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步伐,欲早日建成,早见效,一方面促进建立崭新的企业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尽快形成规模经济。基于上述动因,激发了全体发起人携手共建300吨级浮法玻璃项目的愿望、为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提供了前提条件。</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文件汇编:</p> <p class="ql-block">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p> <p class="ql-block">  二、公司筹建的主要过程</p><p class="ql-block"> 四川玻璃厂的股份制改造经历了两个重要工作阶段,即新建项目的股份制试点申报阶段和全面改制组建股份制企业的申报阶段。</p><p class="ql-block"> 1、新建项目的股份制试点申报阶段。</p><p class="ql-block"> 当时,为了加速浮法玻璃项目的“上马”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尽快设立,四川玻璃厂首先通过认真学习,探索股份制有关理论知识,及时组织力量到四川峨嵋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取经。通过建立股份制企业,建设四川第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的消息很快传开,省内外许多友好的企业和社团法人积极要求争做公司的发起人,欲同四川玻璃厂一道共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四川玻璃厂也积极与省内外经济实力较强、业务来往密切的企业联系,交换思想,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约集共十九家工商贸企业,召开了第一次发起人会议,完成了发起人邀约,编制《章程(草案)》拟定《发起人协议书》等前期工作,并不失时机地将申请进行股份制试点的报告上报市体改委转省体改委。省体改委对此非常支持。于去年3月1日以(93)24号文批复同意以新建的浮法玻璃项目组建股份制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为公司筹建提供了法定依据,顺利完成了股份制试点的资格审查程序。</p><p class="ql-block"> 当时,为确保公司筹建工作能按规范化要求顺利进行,四川玻璃厂决定由陈洪忠厂长挂帅,陈安泰常务副厂长具体负责,抽调总经济师等四人组成股份制工作班子,研究政策、制作具体方案,并积极作召开第二次发起人会议的准备工作,在第二次发起人会议上,发起人正式签订协议书,成立了公司建设期董事会,使公司筹建有了组织保证并进入了实质性阶段。</p><p class="ql-block"> 正当筹建工作不断加快步伐之时,1993年3月中旬,国家在经济上加强了宏观调控,并对企业的股份制改制试点进行整顿。遵照国务院指示,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紧急会议,重申股份制试点的规范要求,在对股份制企业清理整顿的同时,对新申报的暂缓审批。由此,尽管川玻运行规范,但在审批问题上也无例外受到影响。在这严酸的考验而前,全体发起人深刻认识到股份制是我国企业体制深化改革的一大方向,按规范化运作是股份公司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其建立信誉和树立形象的基础.因此,面对暂缓审批、整顿的局面,仍然坚定信心,建设期董事会决定继续扎实地工作。各发起人积极支持配合,逐一都完成了由各地政府授权机构对其资信的评估和审查工作。股份制工作班子很快汇集编制出全套申报材料,在省暂缓审批的情况下,仍得到自贡市体改委的大力支持,在他们组织下,顺利通过自贡市股份制联审小组的联审,由市联审小组以(93)04号文向省体改委转呈了川玻公司的申报材料。</p><p class="ql-block"> 那时,为了加速筹建步伐,以求早日审批,自贡市市委书记刘永顺、市长陶晞晦、副市长罗时槐等领导及四川玻璃厂厂长陈洪忠、常务副厂陈安泰亲自赴蓉,向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详细汇报了公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浮法玻璃项目筹备情况,进一步加深省政府对情况的了解,为公司筹建工作立体化展开创造了条件。但是,清理整顿仍在继续,审批工作仍高亮“红灯”,“开闸”时间一拖再拖。在这样的形势和环境条件下,川玻厂并没有等待、观望,而是立足于抓浮法玻璃项目的开工,以工程建设促股份制试点,更加积极主动为公司的创立创造有利条件,在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1993年6月8日,川玻隆重举行了浮法玻璃项目奠基仪式,并借此进行公司形象宣传,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特别是奠基前夕,正值第三次发起人会议和建设期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正式组建公司筹建处,设置相应办事机构,初步形成了以新建浮法玻璃项目组建股份公司的管理体制,通过了建设期董事会《关于建设期若干问题的决议》这一重要文件,为公司筹建工作及浮法玻璃项目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尤其给人以激动兴奋的是在6月6日,国家领导人吴学谦同志视察了工厂,接见了与会的全体发起单位代表和建设期董事会成员,还挥笔提词“发展玻璃,振兴建材”给公司筹建工作和浮法玻璃项目开工建设以极大的鼓舞。</p><p class="ql-block"> 川玻浮法玻璃项目动工后,根据建设期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发起人会议的要求,四川玻璃厂迅速抽调“精兵强将”,集中了全厂五十多名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一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十多名)投入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在短短的半年中,以一种超常规的建设速度使浮法项目无论是形象进度或是完成投资额及工程量等在自贡市的“十大工程”建设中位居前茅,时任四川省省长肖秧、副省长甘宇平等以后来自贡现场视察时都一再称赞。</p><p class="ql-block"> 同时,公司的筹建工作也在不断地吸取其他单位的经验,努力进行新的探索。特别是八1993年8月,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股份制工作会议上,肖秧省长和蒲海清副省长对四川省前期股份制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全省如何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进行了部署,会议上公布了国家有关股份工作的新政策,主要是股份公司的设立由原来的“分两步走”调整为“分五个阶段进行”: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个人股比例由20%减为2.5%,并实行指标管理,集中审批权力。之后,自贡市市委书记刘永顺、市长陶晞晦和四川玻璃厂厂长陈洪忠、常务副厂长陈安泰又专门向省领导同志汇报了我公司筹建的有关情况,并向省体改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筹建工作及因政策变动带来的影响。省领导同志对此非常重视,在认真分析四川玻璃厂的实力和诸多方面有利条件的基础上,都认为四川玻璃厂应进行股份制全改制,这样更利于300吨级浮法玻璃项目建设的健康发展,保证工程建设早日投产早见效益,增强市场竞争整体实力,形成规模经济,以四川玻璃厂已产生的影响及取得的地位来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吸引力,有利于壮大实力后公司向更高层次发展。</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陈洪忠)</p> <p class="ql-block">  1、四川玻璃厂全面改制组建股份制企业的申报阶段。</p><p class="ql-block"> 这一阶段使川玻公司筹建工作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作量也随之增大。之前是单独组建浮法玻璃项目的股份制企业,而这下是加上四川玻璃厂全企业改组,方案需推倒重新制作,四川玻璃厂全部资产都需要评估。</p><p class="ql-block"> 值得一提的是,因企业全面改组,四川玻璃厂职工思想不一,议论纷纷,许多人疑虑重重,二十多年来职工们辛辛苦苦创建起来的企业,一下子倒旗、换牌,许多人心理上一时难以接受。但四川玻璃厂领导班子根据省政府和省体改委领导提出的全改组建议,结合工厂和公司筹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审时度势,组织领导骨干反复讨论,并向全厂宣传,进行改制的思想教育工作,启发职工权衡利,着眼企业未来,终于统一起思想。</p><p class="ql-block"> 与此同时,公司筹建处又以不同的形式与发起人通报,征求意见,赢得理解和支持。经自贡市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玻璃厂所有资产评估后,界定了国有股权和四川玻璃厂镀膜玻璃分厂由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和四川省出口商品开发公司投入的法人股股权,清理了非生产经营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作出了剥离的决定。很快编制出新的材料,于1993年10月底再次上报四川省体改委,11月22日省体改委以川体改(1993)144号文批复同意组建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募集股份制试点,使公司的筹建工作终获突破性进展。</p><p class="ql-block"> 川玻公司筹建处根据省体改委的文件精神开展一系列工作并很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了筹建登记手续,全面展开了筹建。紧接着在1993年10月9日和11日分别召开了建设期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次发起人会议。会议经过讨论达成了一致性的意见,并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决议:一是完全同意由新建浮法玻璃项目而单独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调整为以四川玻璃厂全企业改制而组建的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全套方案,以前所签订的所有协议有效,各发起人一如既往地承担所形成的义务和责任;二是发起人所认购的股本金必须于1994年3月底全部到位,以确保公司尽快设立和浮法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公司董事会未正式成立之前的过渡阶段,全权委托四川玻璃厂承担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全权处理筹建阶段的各项业务和一切事务工作,同时委托四川玻璃厂在广泛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特点,提出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立方案。十九家发起人的代表均在会议《纪要》上签了字。</p><p class="ql-block"> 尔后,川玻公司筹建处又着手股份募集与托管,积极与证券经营机构联系,完成了公司《募股与托管实施方案》的制作,并及时上报。四川省体改委于1993年12月29日以川体改(1993)261号文批准了方案,并要求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规定完成股份募集与托管工作,作出总结报告,上报省体改委。</p><p class="ql-block"> 川玻公司筹建处根据这一文件精神的要求,及时开展股份的定向募集和托管的工作,并于1994年元月18日、21日分别在自贡召开了自贡、重庆、隆昌、泸州片区和在成都召开了成都片区的法人股东会,又及时以电信方法向其他地区法人股东通报了会议情况。当时,“在公司全体股东的热情支持下,在证券托管机构的通力合作下,募股与托管工作顺利进行,省体改委对此及时审核确认。”</p><p class="ql-block"> 值得注意的是,按那时川玻公司筹建处的总体安排,川玻公司创立本应在1994年4月初进行,“但因与香港有关公司进行合资谈判,不得不使原订计划一再推迟,至今日(1994年4月23日)终于迎来了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的隆重召开。”这就是说,四川玻璃厂还在全面创建公司过程中,就在<span style="font-size:18px;">与香港有关公司进行合资谈判,计划走中外合资之路了。</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span></p> <p class="ql-block">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认购股份计算标准:</p> <p class="ql-block">  三、川玻公司的股本金设置</p><p class="ql-block"> 川玻公司创建之初,其股本总额为17500万元。其中:国家股6106.37万元,占股本总赢的34.9%;法人股10958.13万元,占股本总额的62.6%;职工个人股437.5万元,占股本总额的2.5%。</p><p class="ql-block"> 公司发起人为19个,共有法人股东59家,主要分布在北京、广东、南海、西安、昆明、成都、重庆、自贡、绵阳、泸州、隆昌等地。除国有股权外,公司法人股东前五名是: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1112.05万元,占股本总额的6.35%;四川省出口商品开发公司613.29万元,占股本总额的3.5%;中国工商银行自贡市分行6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3.43%:广东南海盐步供销企业集团58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3.31%: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2.86%。</p><p class="ql-block"> 其国有股形成的具体情况是:公司国有股为6106.37万元,占股本总额的34.9%,为四川玻璃厂由国家投入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形成,并经自贡市会计师事务所及自贡市土地评估事务所评估,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后投入。同时,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自国资办发(93)第93号文,决定委派陈洪忠为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代表,负责维护国有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履行股东权利,参加股东大会,代表国家股行使表决权。</p><p class="ql-block"> 1994年4月23日,四川省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做出决议:</p><p class="ql-block"> 会议以15票选举陈洪忠为董事长,以15票选举张尚稚为副董事长,以15票选举彭高慎为副董事长,以14票选举陈安泰为常务董事。</p><p class="ql-block"> 会议决定由陈洪忠兼任总经理。</p><p class="ql-block"> 会议根据总经理陈洪忠的提名,决定聘任刘仁度兼财务总监。</p><p class="ql-block"> 会议根据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平板玻璃熔窑冷修及浮法工程建设等情况,认为应稳妥地实现改制过程,决定暂不聘任副总经理,暂缓建立新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授权董事长在适当时候再执行,执行后由下次董事会会议予以确认。</p><p class="ql-block"> 在未聘任副总经理之前,公司的现生产经营管理,由原四川玻璃厂行政领导班子在总经理领导下行使职权。</p><p class="ql-block"> 自此,四川玻璃厂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全面运行。</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陈桥藏川玻公司申请改组为中外合资公司的申请报告:</p> <p class="ql-block">  追求更大发展:组建中外合资公司</p><p class="ql-block"> 一、申请改组为中外合资公司</p><p class="ql-block"> 在四川省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上,公司董事长陈洪忠曾说:“川玻公司创立本应在1994年4月初进行,但因与香港有关公司进行合资谈判,不得不使原订计划一再推迟,至今日(1994年4月23日)终于迎来了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的隆重召开。”这就表明:川玻走中外合资之路至少在1994年4月以前就开始进行相关工作了。</p><p class="ql-block"> 查阅手中非常有限的文献资料得知,四川省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5年1月10日正式<span style="font-size:18px;">以川玻司发(1995)008号文</span>向自贡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提交《关于申请增资扩股、吸收外资,改组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的。这个报告明确说道:我们(四川玻璃厂)从1993年底开始作引进外资工作,1994年4月下旬公司一创立即与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开始正式谈判,经过半年多时间互相了解,达成相应协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和公司章程,经1994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并提交1994年12月2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增资扩股形式,吸收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为股东,将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p><p class="ql-block"> 二、外方合营者情况</p><p class="ql-block"> 这里所说的外方合营者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DAILY FAIR(S)PTELTD),其法定代表人叫黄英豪,该公司系香港合创集团成员,于1994年10月6日根据新加坡公司条例第五十章成立,并经新加坡公司及商业注册处高级助理处长PONSENGFAT签暑发给成立证书。公司编号:199407228N。该公司是其主体企业香港合创集团专为在中国作投资业务而在新加坡注册组建的。香港合创集团是由香港执业律师、香港政府公务员叙用委员会委员、中国司法部委任公证人黄乾享和香港执业律师、中国司法部委任公证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黄英豪父子及家族控股的投资集团,同时在香港及我国内地、沿海地区从事地产业、酒店业及工业投资等。经中国司法部批准,在上海开设有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其家族及关联公司在银行资信稳健。此次与香港嘉陵集团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四川投资控股公司,向四川建材、化工、轻工、电子等行业投资,实力雄厚,信誉度高。</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四川省计划委员会1311号文件:</p> <p class="ql-block">中国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合同:</p> <p class="ql-block">  三、合资经营内容</p><p class="ql-block"> 开始时,四川省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议定的合资经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p><p class="ql-block"> 1、合资形式:通过增资扩股,增设外资股,将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为中外合资性质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仍为四川玻瑞股份有限公司</p><p class="ql-block"> 2、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继续本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即制造营销普通平板玻璃、超薄超平整度玻璃、浮法玻璃、镀膜玻璃等并开发系列玻瑞深加工制品。</p><p class="ql-block"> 3、合营年限:初步确定为50年,即自1995年1月1日起至2044年12月31日止。最终由合同正式确定。</p><p class="ql-block"> 4、合资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川玻路82号,本公司现址。新发展项目将按自贡市建设发展规划,在大安区马吃水开发区内择地新建。</p><p class="ql-block"> 5、总股本、注册资本、双方认股数和投资方式:合资公司总股本暂定为35714.3万元人民币,折合为4105.1万美元。外方认股占60%,全部以现全(美元或人民币)投入。中方认股占40%,以现有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工业产权等)作价投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及外方投资额在保证外方的投资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依中方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核数后的资产数最后确定。</p><p class="ql-block"> 但后来上级的相关批复出现了较大差距。</p><p class="ql-block"> 1994年12月四川省计划委员会以川计(1994)外经1311号文,对川玻公司关于组建中外合资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给自贡市计委作出批复:</p><p class="ql-block"> 为尽快实现川玻的项目发展现划,把川玻建设成为四川综合玻璃制造及加工基地,同意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合作,引进外资组建中外合资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p><p class="ql-block"> 1、合资形式: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外资股份,将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为中外合资四川玻璃限份有限公司。</p><p class="ql-block"> 2、经营范围:制造和营销普通平板玻璃,超薄超平整度玻璃、浮法玻璃、镀膜玻璃并开发玻璃深加工制品。</p><p class="ql-block"> 3、生产刚领:新增年产200万片钢化绝缘子玻璃体,年产100万平方米弯钢化、夹层汽车挡风玻璃,年产3000吨特种超薄玻璃、年产60万平方米高级镀银镜和年产270万重箱浮法玻璃(500吨/日级)的生产能力。</p><p class="ql-block"> 4、预期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使川玻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利税达到约5亿元。</p><p class="ql-block"> 5、总投资和注册资本:均为35714.3万元人民币(折4105.1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现有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工业产权等)作价投入,约14285.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外方以现全投入,约21428.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p><p class="ql-block"> 6、合资经营年限:初步定为30年,最终由合同确定。</p><p class="ql-block"> 7、外汇平衡:自行解决。</p><p class="ql-block"> 目前为止,因受史料局限,关于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在合资经营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了解不多,但有资料显示,新加坡时正有限公司最终未按合资经营合同,完全到位应投入股本金。</p><p class="ql-block"> 尽管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全线停产,但不管怎么说,当时四川玻璃厂在推进公司化进程中所实施从“新亚公司(单个项目股份制)——川玻股份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的三年三级跳,在国企改制中还是相当典型的,值得总结、研究与借鉴。</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24年11月13日•北湖上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