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物理课堂,共享教育智慧——汨罗市张小广名校长工作室“送教下乡”暨汤志兵高中物理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

汨罗市桃林寺镇初级中学

<p class="ql-block">  在教育均衡发展的征程中,汨罗市张小广名校长工作室与汤志兵高中物理名师工作室携手,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走进桃林中学,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送教下乡”活动暨初高中物理课程衔接研讨会。此次活动旨在促进城乡教学互动,探索物理教学有效策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与趣味性。</p> <p class="ql-block">  清晨,送教团队准时出发,奔赴桃林中学。见面会准时在桃林中学拉开帷幕。吴若鹏校长热情致辞,诚挚表达了对送教团队的感激与期待,他提到,此次活动是桃林中学汲取先进教学经验、拓展教育视野的宝贵契机,将为我校师生带来前所未有的教学启发。</p> 教育鸿音:理念领航启新程 <p class="ql-block">  张小广校长随后发言,他深入阐述了活动的意义与目标。他指出,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城乡学校各有其独特优势与特点,通过教学互动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此次聚焦初高中物理课程衔接,旨在从学科体系构建的连贯性出发,帮助初中学生更好地为高中物理学习奠定基础,提前培养物理思维与科学探究能力,同时也让高中教师深入了解初中教学实际,使教学更具针对性与衔接性。这不仅关乎学生个体的学业发展,更是推动整个教育体系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p> 教学雅韵:初高中物理的知识交响 <p class="ql-block">  刘爽老师的《物体的密度》课,从生活实例巧妙导入,引导学生逐步深入探究密度概念。课堂上,学生们积极参与实验操作,亲身体验密度的奥秘,刘老师耐心指导,生动讲解,让抽象的物理知识变得鲜活易懂。</p> <p class="ql-block">  紧接着,工作室成员郑爽老师带来《欧姆定律(复习课)》。她以独特的复习视角,系统梳理知识脉络,通过典型例题分析,加深学生对欧姆定律的理解与应用。课堂互动频繁,学生思维被充分激活,展现出高效复习课的魅力。</p> 慧心点课:智启物理新航 <p class="ql-block">  汤志兵老师的课例点评,是本次“送教下乡”亮点。其专业剖析展示课,赞刘爽《物体的密度》从生活引入、实验精妙,夸郑爽《欧姆定律(复习课)》体系严谨、例题精当。于衔接处,强调初高中知识过渡技巧,倡导多元教学法融合。此点评为教师指明方向,助力大家以更优技艺与方法,引领学生开启物理探索新程。</p> <p class="ql-block">  老师们也都各抒己见,思维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大家围绕初高中物理课程衔接的难点与突破点、如何提升课堂教学趣味性与有效性等核心话题,深入交流,毫无保留地分享教学经验与心得。</p> 素养新章:理念升华的教育启迪 <p class="ql-block">  吴开艳老师的微专题讲座《优化物理课堂教学策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将活动推向高潮。他深入剖析当前物理教学现状,结合实例阐述如何在课堂中优化教学策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生动的讲解、实用的方法,让在场老师们深受启发,为今后的教学实践指明了方向。</p> 宏图展望:教育征程的璀璨星芒 <p class="ql-block">  张小广校长对活动进行总结讲话。他强调,通过教学观摩、研讨交流以及专题讲座,老师们深刻认识到物理教学在不同阶段的关联性与递进性,以及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加强校际合作,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让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流动。无论是线上的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搭建,还是线下的教师互访交流、联合教研活动开展,都应稳步推进。期望通过这些努力,能够逐步缩小城乡物理教学差距,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物理教育,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物理学科人才。</p> <p class="ql-block">  此次“送教下乡”活动虽已结束,但教育交流的步伐不会停歇。工作室将整理本次活动的教学设计、课件、教学论文等教学资源,建立长期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线上平台定期分享教学经验与心得,并组织桃林中学物理教师到工作室所在学校进行教学交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城乡物理教学将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为学生们开启更广阔的物理学习之门。</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编辑/吴菁越</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摄影/吴双 刘晓晗</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一审/许钰</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二审/吴新军</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终审/刘林海</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