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说来赛罕区原水务局在2001年以前也不叫水务局,而是叫赛罕区(原郊区)水电局和水利局。这个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一直以来,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开时存续不了几年,合并时又排名最后,比如现在的<b>“农牧水利局”</b>。似乎有“附庸”的意思。“附庸”这个词虽然在现代语境中很少使用,但“依附”的意思必在其中。显然,排在名称最后的单位不及排在前面的单位重要!很明显的有了差距。当然,用“<b>附庸</b>”、“<b>依附</b>”这两词比喻现今的“机构改革”不是很恰当,不过,这里所指的是作用的大小而言。</p><p class="ql-block"> 在笔者看来,水务(利)这个行政部门一路走来,坎坎坷坷,忽起忽落,“流离”不定,“失所”常有。</p><p class="ql-block"> 既然提到《赛罕区原水务局始末》这个话题,我们不妨再往前追溯一下早期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原郊区,亦称“老郊区”)水利部门的机构设置及沿革。在此不得不先从“老郊区”(更名赛罕区前的名称)谈起,权当是我们这些一度从事过水务(利)工作的老同志重温一段“老郊区”的水利往事吧?</p><p class="ql-block"> “老郊区”的水利往事,其实是一段充满波折的历史……不过谈论老郊区的水利往事(机构设置及历史沿革),还得先从“老郊区”的行政区划谈起,有了<b>郊区</b>才有了“老郊区”的水利机构及水利事业。</p><p class="ql-block"> 1949年9月19日,呼和浩特市(原称归绥市)的蒙汉各族人民迎来绥远省和平解放。从此,土默川地区回到了蒙汉人民的怀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新的归绥县人民政府、归绥市人民政府和土默特旗人民政府。</p><p class="ql-block"> 1953年5月,绥远省归绥市成立了<b>郊区工作委员会,</b>共从城郊划出10个行政村24个自然村(村名略)组成4个乡,即麻花板乡、什拉门更乡、西菜园乡、碱滩乡。所设4乡(当时称小乡)属<b>郊区工作委员会</b>管辖。</p><p class="ql-block"> 1954年4月27日,归绥市改为呼和浩特市。原归绥市郊区工作委员会遂之更名为呼和浩特市郊区工作委员会,属呼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绥远省建制,与内蒙古自治区合并。同时亦结束了原“旗县并存、蒙汉分治、一地二主”特殊行政区划的格局。郊区工作委员会刚成立时,办公地址设在呼和浩特市原旧城玉泉区新生街的两个连通的四合头院内。</p><p class="ql-block"> 1956年9月,郊区工作委员会在原管辖4个乡的基础上扩大了行政区划,将原土默特旗管辖的台阁牧、攸攸板、坝口子、白塔等17个乡、280个自然村划归郊区管辖,此后共管辖22个乡、304个自然村。同年11月,撤销郊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呼和浩特市郊区人民委员会(笔者注:不是人民政府),并召开首届郊区人民代表大会。也就在这个时期才有了水利这个名称。但没有水利专设机构,一些水利方面的业务工作由郊区人民委员会下设的基建科分管。</p><p class="ql-block"><b>(未完待续)</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