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还是权大?和谐社会,离不开正义,不管是人制,还是法制!

中国网动态

(北京中调法治网侯学军)<br><br>在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历程中,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核心议题,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运行模式、公平正义的实现以及和谐稳定的构建。“法大还是权大?和谐社会,离不开正义,不管是人制,还是法制!”这一命题犹如洪钟大吕,振聋发聩,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在不同治理模式下权力与法律的交互作用以及正义的彰显路径。<br><br>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人治社会中,权力往往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封建王朝时期,君主的意志便是最高的法律,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各级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肆意妄为,法律成为了权力的附庸,被随意解释和操纵以服务于统治阶层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公平正义如同镜花水月,普通民众在权力的压迫下苦不堪言,社会矛盾不断积累,最终往往导致王朝的更迭与社会的动荡不安。例如,古代的一些酷吏,他们利用皇帝赋予的权力,罗织罪名,迫害忠良,使得正义蒙尘,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br><br>而现代社会,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性。法律是由全体公民共同意志所形成的规则体系,它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包括拥有权力的公职人员。在法治社会中,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无论是行政权力、司法权力还是立法权力,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当权力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法律应当成为最终的裁决者。以现代民主国家为例,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一旦行政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就会被司法机关依法纠正。这种以法律为核心的治理模式,有效地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公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普通百姓,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规则,违法者都将受到相应的制裁。<br><br>然而,在现实中,尽管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权力挑战法律权威的现象。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审判,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私利;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时,可能会出现选择性执法或违法行政的情况。这些行为都是对法治原则的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和社会矛盾。例如,在一些环境污染案件中,某些企业因为与当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在违法排污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导致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环境权益受到严重侵害。<br><br>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正义的基石,而正义的实现必须依靠正确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在法制健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通过建立完善的权力监督体系,如独立的司法监督、民主的舆论监督、广泛的公众监督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其不敢也不能侵犯法律的权威。同时,要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法治的捍卫者。当全社会都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时,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才能得到妥善处理,正义才能得到充分彰显。<br><br>无论是人治还是法制,其目标都应是实现社会的和谐与正义。在现代社会,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法治道路,让法律成为社会运行的主导力量,让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享有平等的权利,追求幸福的生活,让正义的光辉普照大地,永不熄灭。<br><br>(内容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