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的“亲亲相隐”——评拜登的“护犊子”

白水岩

<p class="ql-block">  2024年12月1日,拜登利用总统职权赦免了自己的儿子,有人骂其“无耻”、川普也怒斥“滥用权力”,有人甚至上升为“充分暴露了漂亮国的政治与法律的黑暗与虚伪”,一时附合者众。我耳畔响起灵魂拷问的声音: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是法治的乖张?还是正义的羞辱?</p> <p class="ql-block">  然而,冷静下来,作理性分析后,发现拜登赦免自己儿子的行为其实合情合理合宪。</p><p class="ql-block"> 一、谓其合情,因为此举符合人之常情。“法律不外乎人情”,“舐犊护犊之心”,人皆有之。保护自己的家人,乃人之天性、本能。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能苛求他人。拜登不是圣人,也不想做圣人,他做不到大公无私、铁面无私,更遑论大义灭亲。在垂暮之年、落幕之时,他选择做一个平凡的父亲、普通的政客。自己亲生的儿子,含着泪、被打脸也要出手相救。“养不教,父之过”,自己不肖的儿子,背负“滥用职权”的骂名也要颁发特赦令,这是美版的“亲亲相隐”。(“亲亲相隐”,是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之一,它允许人包庇自己犯罪的亲属而免负法律责任,禁止亲属之间相互检举、揭发)</p><p class="ql-block"> 二、谓其合理,是他认为此案“司法不公”,需要行政纠正。他任职以来尚未行使过特赦权,他儿子被指控犯有吸毒、未及时纳税和非法持枪三项罪名,这些在刑法上属于轻罪,在很多州甚至都不构成犯罪,仅属于行政违法。况且他儿子后来补交了所有的税款及利息、罚金,且系初犯,具有从轻情节,法院竟然判他儿子25年监禁,涉嫌严重“区别对待”、“司法不公”,涉嫌政敌利用司法打击他本人,带有明显的审判政治化色彩。另外,美国总统行使特赦权有不少先例,如克林顿任总统期间赦免了自己的哥哥,特朗普上任总统期间赦免了自己的盟友。</p> <p class="ql-block">  三、谓其合宪,是因为有宪法依据。美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总统:“有权对于违犯合众国法律者颁赐缓刑和特赦”,即是说美国总统有权赦免违犯美国法律的任何人(弹劾案除外),因为“违反美国法律者”并未排除对总统亲属的适用。根据分权与制衡原则,行政权对司法权亦有制约,司法权也是公权力,法官也不是神,司法权也可能被滥用、也可能不公,也可能错判。</p><p class="ql-block"> 针对拜登违背𠄘诺、出尔反尔的行为,(之前说不会赦免,后来又赦免)有人骂他“伪君子”、“撤谎”。严格来说,这不属于撒谎,只是食言,因为他并未隐瞒事实或虚构事实。他这种公开食言,不同于在法庭上作伪证,只负道义责任,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他后来向媒体解释,说他开始对案情了解不够,面对记者逼问才草率作出“不会赦免”的表态。后来发现此案不是这么回事,存在明显“司法不公”的因素,所以反悔,决定收回之前的承诺,这是一种纠错。</p> <p class="ql-block">  拜登所为,有违德治,不悖法治。他必然会遭受道德的审判,但免受法律的制裁。显然,老拜头不是大公无私的青天,不是言而有信的君子,更非伟大的领袖;他只是一位半痴呆的、迟暮的老人,一位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护犊子的父亲!他这次向全世界人展现了人性的真实与温暖。“慈父”,是他用法律挽回的最后一丝尊严。</p><p class="ql-block"> 耶稣有言:“我们不能高举道徳的石头砸向他(她),因为我们都有罪。”因此,对于拜登的“以权谋私”,我不能赞同,但可以理解;对于他的“晚节不保”,我为之惋惜,但无从指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