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博弈

欧阳文律师

<p class="ql-block">  2024-12-5上午,在湖北某县级市法院开庭,庭前,我们提交了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调取现场勘验证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申请。</p><p class="ql-block"> 出庭检察官没有回应我们的申请,却突然提交了被害人在鉴定机构的录音录像光盘,作为证据提交,法官主持下我们花了个多小时的时间详细观看了录像,我和冯娜律师说,这个录像完全不具备证据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不能达到案件的证明目的。</p><p class="ql-block"> 在延宕一个小时后,法官终于宣布开庭了,令我大跌眼镜的是,我们三百公里赶过来开庭,被告人却在看守所,让我们视频开庭,真的晕赖。</p><p class="ql-block"> 主审法官宣布完程序权利后,我立刻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视频开庭是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的,我们作为辩护人不同意视频开庭,请法庭考虑。</p><p class="ql-block"> 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作为外地的辩护律师对此不予以狙击,我想下面的开庭就有可能流于形式,这不是我愿意看到的。</p><p class="ql-block"> 借此机会,我们也能表达辩护律师在本案中坚定维护当事人权利的立场,并且让法官和检察官看到我们的决心。</p><p class="ql-block"> 主审法官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江湖,她马上宣布,鉴于辩护律师要求当事人到庭审理具有合理性,本案暂时延期审理,今天的开庭转为庭前会议,下面,就有关程序问题和辩护律师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p><p class="ql-block"> 随后,我们就三份申请书提出的,对某关键未成年人的笔录没有同步录音录像,无法核实笔录的真实性问题。现场勘验人员没有勘验证,直接导致勘验结果的真实性存疑问题。关键笔录没有依据未成年保护法112条规定,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的问题。详细申述了我们的理由,目的直指侦查机关证据收集的合法性问题!</p><p class="ql-block"> 庭前会议的结果是,主审法官要求检察机关对此作出说明,休庭!</p><p class="ql-block"> 我们下次再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