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第二中学中学宪法晨读活动圆满结束

桃花源

<p class="ql-block">12 月 4 日是第十一个宪法日,根据学校“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华龙区第二中学于 12 月 4 日早晨 7 点 15 分至 7 点 30 分,在全校范围内精心组织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p><p class="ql-block">活动中,全校学生精神饱满,齐声诵读宪法的重要内容。第一条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凸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核心地位;第二条强调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以及人民行使权力的多种途径和形式;第五条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强调了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至关重要性;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公民的身份和权利平等;第四十六条指出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一条强调了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可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第五十二条强调了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要求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明确了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p><p class="ql-block">参与此次晨读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的同学感慨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基石,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敬畏和遵守的。”还有的同学表示:“通过这次晨读,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宪法对我们的重要意义,它保障了我们的权利,也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同学们一致认为,这样的活动极具意义,能够有效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