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我们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许多促进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各种场所一直强调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近年来,随着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增多,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增加,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安全生产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方关系显得越来越“紧张”,究其原因可能包括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者被监督者双方对待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上存在一些差距,有些差距非常明显,甚至截然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果。我们有必要静下心来认真分析一下产生的原因,可能有益于我们监督人员和被监督人员对安全生产问题的理解和沟通,促进双方之间根本目的和利益一致,调动双方之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造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方在安全生产问题上的工作差距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生命至上 安全至上</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一、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拥有的知识层次不同</b><span style="font-size:22px;">。安全生产本身就是一门科学。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群众性和综合性,旨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从而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的工作者需要有比较高的文化,还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系统学习和实践,才能将理论实践合二为一,熟练掌握相关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完全了解和灵活运用其基本的原理方法。安全生产关系复杂、知识密集、综合性特别强,需要将机械、建筑、物理、化学、工程、管理、消防、管理及心理学等等多门学科知识糅合在一起灵活运用。笔者走上工作岗位开始,一直在应急、安全监管等岗位。自2006年开始每年都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初始教育及再教育,通过十多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做过文化知识结构程度比对分析。在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大学文化及以上占比约18%,大专文化以上占比约32%,其余均为高中及以下,近几年稍微有所上升;而企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中大学大专文化占比约为10%,其余均为高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其次通过经常深入到企业单位进行过送教上门活动,了解到从业人员之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仅有0.1%左右,尤其是建筑施工单位,大专以上文化的从业人员几乎为零。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中,大学文化以上占据约57%,其余均为大专文化,近十多年中高中文化都没有了。由此可见生产经营单位由于缺乏基础的安全知识,缺乏系统科学的学习和研究,通过安全监督者的简单介绍就获得对安全知识的全面了解和认识,的确比较困难,就算明白一些道理也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由于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客观上具有安全生产知识上的不平等,造成了认识上的差距,导致了一些误解。</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安全隐患排查考验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水平</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二、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学习态度上完全不同。</b><span style="font-size:22px;">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但每年参加培训的人员几乎都是流于形式,迫于监督者依法监督而疲于应付监督者的检查。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名义上参加学习,实际上课堂上参加学习仍然牵挂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每年在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培训中,除了培训当天报到时人数相对比较齐之外,课程进行到一半时,参加学习的人员都会以各种借口离开继续教育课室,尤其是近些年开设的网络课程,电脑一开,几乎没有一个认认真真在屏幕之前学习,该干啥就干啥去了。网络课程开发人员掌握到这种情况后,中途设置课间题目,需要完成课间中途题目测试才能继续,被监督者则完全将学习任务交给办公室工作人员挂网完成。监督者的学习:课程针对上年监督出现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开发课件,让监督人员更加珍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今后在监督检查过程出现类似的问题而主动请教授课的教员或者上级机关明白道理的人。故而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决定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最终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font-size:15px;">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全体人员合影</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三、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同。</b><span style="font-size:22px;">从本质上来说,安全监督和被监督双方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为生产事故直接威胁一线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被监管者肯定不希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监管人员更加不希望将自己监管辖区出现生产安全事故,不仅影响监管人员的仕途同样对监管人员存在被追责的法律风险。因此作为安全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都不希望发生安全事故,正常来说应该双方都应严格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向好。现实中,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依然存在较大差异,正是这种意识差距造成很多被监督者在日常安全管理中不敬畏制度,不敬畏管理,自以为是,我行我素,重复违章屡禁不止,而一旦引发安全事故,不但自己可能付出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而且还可能导致身边同事(朋友)付出鲜血或生命的代价,同时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集体利益受损)。</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国家法律对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者在工作中很注意预防工作,充分利用一切机会或创造机会向企业单位及社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然而被监督者不少人对此并不感兴趣,依然一幅漠不关心,毫不关己的样子,总是认为安全事故离我很遥远。更加离谱的是很多从业人员认为,安全生产事故只是一个意外而已,没什么大惊小怪,安全监督人员在各种场所安全监督如果能让事故不发生才算有本事,预防不预防与自己的关系不大。另外一个思想就是许多被监督者重救轻防,不注意改掉一些不良的安全习惯,这种本末倒置的思想是十分有害的。笔者时常到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检查(尤其是临小工程),安全帽不佩戴或佩戴不规范十有八九,监管人员现场指出存在较高风险时,被监督者依然振振有辞大声嚷嚷道:哪有这么多的规矩,我们需要吃饭,需要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是不是你们给饭吃呀;我们做了这么多的地方,也没有看到谁不戴安全帽就出事了。当监管人员指出某时某地出现事故时,被监管者又扬言云:都是自己不小心,是个意外而已。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才是最根本的。平时不注意预防,放纵自己的不良习惯,乃至出了安全事故遭受了损失,才去学习安全知识,永远都说是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力,已经为时已晚。</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事故发生专挑麻痹大意人</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方的工作重点不同</b><span style="font-size:22px;">。监管者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依法进行监管人员,首先应当具备的就是责任意识,主要考虑采取何种方式方法督促各级被监督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等,工作重点放在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对被监督者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事故发生;被监督者通常考虑更多是产量和效益等因素,有意无意地将安全问题放到较为靠后的位置,如简化工作程序,降低对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由于被监督者可能对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是“找茬”或“罚款”的,对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逆反心理。这种心态导致被监督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够配合,甚至产生对抗情绪。正是因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方工作的侧重点不一样,所以实践中,有时会导致被监督者认为监督者在给自己找麻烦、妨碍生产的运行进度,进而产生矛盾冲突。在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问题上被监督者可能更注重事故发生后的应对,而忽视事故预防。据了解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的火灾爆燃事故,安全监督人员在事发前一个月就发现了事发点的安全事故隐患问题,企业负责人为了不影响当时单位生产效益进度,将事故隐患暂且搁置一边,等生产工作进度不忙的时候再进行整改,最终导致发生火灾造成121人死亡的特大火灾事故。许多人认为事故是意外,上天注定无法预防的,不重视预防工作,导致在出现问题后才去学习安全知识,这种本末倒置的思想不利于长期的安全管理。</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意识决定态度 态度决定行为 行为决定结果</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五、监督者和被监督着双方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研判通常也是不同</b><span style="font-size:22px;">。许多被监督者往往对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良安全习惯往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缺乏足够的认识,更不会想到将来有一天会降临自己身上,对可能发生安全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估计不足。但事实上,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都有致灾的可能,只是其发生的概率、危险程度不同罢了。而多数监督者对此有较清醒的认识,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被监督者整改。</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从安全隐患状态到事故状态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慢慢积累的过程。量变过程中人们常常毫无察觉,意识不到正在发生可怕的甚至不可逆转的变化。一些事故隐患一旦诱发,往往是隐患已发展到某种程度,由于初期缺乏有效的整改措施,往往造成较大的灾害。2019年7月1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C套空气分离装置发生冷箱泄露,安全事故隐患带病运行长达23天未予以消除,最终导致发生爆炸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的事故。事实上,一些安全隐患一旦诱发,灾害的造成就具有不可逆转性,这往往是被监督者及其社会各界不理解且难以接受的。同时安全隐患整改,是一个相对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监督者的法律行政手段,通过被监督者的努力,建立了安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消除了隐患,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单位的安全状况实现了新的平衡,但这种平衡只是一种静态的平衡,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即此时单位的安全也是相对的暂时的。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应尊重这种客观规律,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盲目认为单位的隐患消除了就安全了,不会发生事故了导致新的危机形成。</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对事故研判有积极作用</b></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综上所述,由于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所拥有的安全知识不同、身居的地位层次不同以及所处的工作环境不同,导致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存在许多差距,被监督管理者对安全的预防缺乏应有的重视;且目前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尚不能完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再有现实存在安全监管工作和人们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及差异性,导致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预测认识各不相同,安全只是一种相对的状态,风险是绝对的。尽管如此,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的根本目的和利益是一致的,那就是预防事故,提高生活质量。我们需要通过充分调动被监督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完善基层监督可执行性和人性化,应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促进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良好沟通,以缩短差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span></p> 谢谢您的雅赏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编辑:临风</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文字:临风</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图片:临风、网络</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22, 126, 251);">音乐:网络</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