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三寸金莲,筒称小脚女人;指古代中国女性缠足后形成极小的脚,封建时代被称为美的象征。</p><p class="ql-block">从记事起到十几年前我还经常见到小脚老太太;在我自己的亲人中,我的曾祖母和她的女儿我姑婆(祖父妹妹)母女两就是真正的三寸金莲。而我的祖母虽和姑奶同岁,但却是天然健康的正常大脚,我外婆是缠足后又放开接近三寸金莲的脚。</p> <p class="ql-block">它是旧时代残害女性的一种陋习,在旧时,它显示出女性柔弱的美,男子将拥有小脚女子视为一种荣耀;而女子们为了迎合男人喜好甚至自愿接受裹脚。</p><p class="ql-block">关于缠足的来历,在我小时候听我母亲讲的民间故事是;有个狐狸变成了天仙般的美女得到国王的宠幸,可她脚怎么也变不过来还是狐狸爪子;她没办法只得用裹脚布将两个爪子缠成三寸金莲形状穿上小小的绣花鞋翩翩起舞非常美,走起路来轻移莲步也美艳过人。国王看迷了眼便下旨令全国所有女子都缠足来显示美,女性缠足便流传近千年。</p><p class="ql-block">不久前从史料上又看到女性缠足开始于后唐,说的是后主李煜一位宠妃听了李煜一句戏言:如果人的脚可以变得像莲花小,在荷塘上翩翩起舞那就更美了。她为了讨李煜欢心开心想用刀具将脚削成红菱,但当时医疗条件不允许她便决定用保守办法用一堆白布条将脚缠起来,虽然缠足的过程痛苦至极,但她为让李煜高兴咬牙坚持下来。</p> <p class="ql-block">她为爱坚持下来的“紅菱小脚”让李煜惊喜不已。从此以后裹脚之风在宫中流行起来,最后普及官员之家女儿及民间老百姓;也就从那时开始“缠足”这种害人习俗持续了东方女性近千年。</p><p class="ql-block">在封建时代,女性的生存依赖男人,她们以这中方式迎合男人审美。正好符合封建社会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裹足使女子行走不便,甚至困在家中。裹足之风胜行使许多家庭看重女性的小脚,甚至将其视为规矩表现。</p><p class="ql-block">但真正意义来说她使女性的双脚变成残疾,而且正常影响了女性的社交;这种残害妇女的习俗而且持续了近千年。</p> <p class="ql-block">我祖母对我讲过,女孩到四五岁时开始缠足,用布将脚全部缠裹,而且双脚母指会掰断变成残疾;使肌肉变形,最终形成尖弯瘦小的脚。缠足后的脚称“莲”。其过程是非常痛苦的,在缠足中脚会出现肿胀、化浓,而且刀割一样的疼痛。</p><p class="ql-block">清朝时满族女性是天然大足,汉族女性缠足之风更加盛行。辛亥革命后,中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才废除了缠足。可是民国成立后缠足虽废除了,但是在废除的最初十几年里,偏远地区思想保守的人依然给四五岁的女孩缠足。</p><p class="ql-block">例如我的曾祖母出生于清朝是一双小脚,但出生于民国初期的我祖母是天然大脚,而与我祖母同龄的姑婆(祖父妺妹)依然和曾祖母一样是三寸金莲小脚,只因为废除缠足的民国初期我曾祖母思想比较保守,以自己三寸金莲为典范残害了女儿的一双正常脚。而我祖母的生父思想先进,认为民国不兴缠足了便喝令不许家人给我祖母缠足,使我祖母双脚没有变残废。</p><p class="ql-block">而比我祖母年轻两岁的外婆,她的父母还算保守的,我外婆的脚算缠后又放开比我姑婆的脚稍大一点;我家三位祖辈在世时,我祖母行动算正常,而我姑婆三寸金莲走路很缓慢,甚至在炕上体息睡觉时我姑婆都不敢脱掉小袜子小鞋。我姑婆也及乎不洗脚,她不敢洗脚,四五岁裹足使双脚留下终身残疾,一洗脚便双脚难受,我外婆在世时洗脚我见过双脚是畸形的,而且每个脚五个脚母指已经掰断。</p> <p class="ql-block">几千年的封建恶习残害了旧时的女性,甚至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废除掉这个恶习的前十几年中偏远地方农村守旧思想的人们还是接受不了新思想;继续用这种恶习残害自己孩子的身体。</p><p class="ql-block">从我过去认识的老太太推测,估计民国时期到了1930年以后缠足恶习在中国大地上才彻底消失。</p> <p class="ql-block">今天的我们荣兴生活在一个女性选择自主权力、追求自我价值、选择平等权益的新时代,愿我们珍惜这个美好时代,为女性的权益发声,让每一个女性都能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找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