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我的百分作文卷</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0px;">(先父遗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一九九一年农历腊月初七日(七十五岁)</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0px;">(自序)</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去年我决定写这本书,曾对外甥刘初弘谈到我的"百分作文卷"事,他很惊奇,要让我回忆一下、写出原文,以看看这篇文章为最大愉快。当时我没置可否。之后他又催了我好几次,我仍不以为事。腊月初八日上午,我正审核前日所写的一部分稿件,突然间文章使我深深地有所感触,象下雨一般掉下泪来,好大一阵,我便决意尝试一下,也想借此测验一下我的记忆力。好在当时(注:即民国二十五年五月﹣﹣公元1936年)我曾对自己这篇最得意的文章默读如流。过了两天上午,我便坐在炕边,苦苦思索回忆,边想边写,一气记出全文,时间已到半夜了,睡下时又反复考虑文章的字句,自觉兴奋得了不得。唉!腊(岁)月的鼓声催得人越来越老了,趁这难得的兴奋,何不再跑个万米以为纪念!想得迷迷糊糊不觉入了梦乡。夜深时分,果然梦见我在旷野奔跑。当真啊!古人所谓"梦寐以求",真是形容入神的优美辞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以下便是这篇原文的记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原题】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吾人则主张公平。试就其异同而申论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正文】欲国治而恶国乱,人之所同。而治国之道莫衷一是,数千年来,识者折中于孔孟,愚夫愚妇亦大抵心向往之。此何故哉?诚以其道顺情合理,放四海皆准,质百世而无疑也。盖人之异于禽兽者,有知与无知而已,知己之情亦知人之情,知人之情故能节己之情,能任民家乘徇私,司法公平也;物有本主、主有物权,我劳我得、利 益均沾,享受公平也;保人际之信谊、求利害之公平,人 心虽不尽同,交处共依标尺。乡里同心,从不尔诈我虞, 男女守份,根除非分之想,更何患明争暗斗、国事之衰 颓也!虽然,究公平之心,实出于忠恕,己所不欲者亦人 之所不欲者也,惟有人、我一视同仁之心,方跻于公平 合理之事。况若无爱人之德,绝无一视同仁之意,亦无 见义勇为之勇,是三者皆以顺情合理为其体统,所异 者,惟阐明之度耳。孔子之于"仁",对人情之大德而言; 孟子之于"义",对行为之规范而言;吾人之于公平,对 人际之利害而言。老子云: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义,失 义而后礼,失礼而后法。前圣后圣,其揆一也。孔子曰: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瘦哉。 余曰:主张公平,视其所以也;孟曰取义,观其所由也; 孔曰成仁,察其所安也。是三者皆不同程度之意识,其 实一也。书云言之匪艰,行之惟艰。孔孟已矣,吾人欲国之 治,于是言也,阖不三思焉。(正文完)</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