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演变史

清风明月我

<p class="ql-block">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诸侯纷争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封建王朝。</p><p class="ql-block">秦始皇北击匈奴,收河南地,建筑了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南取南越,设桂林、南海、象郡,使秦朝统治地域东、南到海,西到今甘肃、四川,西南至今云南、广西,北到阴山,东北至辽东。</p> <p class="ql-block">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郡设守(主持民政)、尉(主持军事)、监(主持监察事务)。秦立国之初,设立36郡。其后南并五岭以南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又陆续分析内郡:东海、恒山、济北、胶东、河内、衡山等。</p> <p class="ql-block">东汉行政区划基本沿用了西汉的郡县制为实体、州刺史部为监察的体制,分全国为十三个州刺史部。东汉末年,州由虚设的行政监察机构变为一级政区实体,开始出现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划制度,表明中国的行政区划演进到一个新的阶段。</p> <p class="ql-block">唐代正式提出“山川形变”的原则,其州界与山川走向基本一致,对后世影响颇大。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李世民分天下为10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贞观十四年(640年),全国设360州(府),共辖1557县。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天下为15道,即将山南道、江南道各分为东、西道,又增设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p> <p class="ql-block">宋朝汲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将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一级的监察区;府、州、军、监同为州级,性质和地位不同。北宋时,路的设置很不稳定,省并频繁。天禧四年(1020年)为18路,元丰八年(1085年)定为23路,这是宋代颇具代表性的路制。</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自元代开始,我国实行省(行省)、路(府、州)、县三级地方行政制度,最高一级为行省(省),开创行省时代。元初全国设置了7个行省,幅员辽阔,比如陕西行省包括后来的陕西、四川、甘肃三行省。之后的行省设置和辖区变化较为频繁,到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在全国范围内调整行省建制,除吐蕃地区直属中央宣政院外,分为中书省和10个行中书省,计11个区域。</p> <p class="ql-block">明初一段时间内曾沿袭元代行省制度,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行省取消后,因名称和辖区未变,故习惯上仍然称省。自宣德三年(1428年)后,全国分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即京师、南京、山西、山东、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今湖南、湖北)、浙江、福建、广东(含今海南省)、广西、贵州、云南,合称15省,为明朝常制。</p> <p class="ql-block">清代基本上因袭明代,但对部分行政区划作了较大调整,尤其在康熙年间的分省之举。乾隆朝中叶以后,全国确定为直隶、四川、甘肃、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8省。除了内地18省之外,还有五将军辖区、二办事大臣辖区及内蒙古盟旗。至光绪年间,方有增减。</p> <p class="ql-block">民国时期,承袭了清代的领土和疆域,并沿袭清代省制,实行省、道、县三级行政区划体制。截至1926年,全国辖一级行政单位33个,包括23省(含日占台湾省)、5特别行政区、4地方、1特别市,之下共有98道1800余县。</p> <p class="ql-block">府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或地区。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朝,并在随后的朝代中一直存在,直到民国时期被废除。‌</p> <p class="ql-block">府治所在的县称为“首县”。首县设有府城,城内设置府衙,掌管一府事务,同时设有县衙,掌管首县事务。</p><p class="ql-block">唐朝,唐太宗新开“道”,唐玄宗新开“府”。唐朝的“府”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单位,其建置一般与皇帝驻地、发祥地有关。在京师、陪都、道治所在地置府,地位与州相同;这些“府”的长官称为尹。最早设府在开元元年(713年),唐玄宗升雍州为京兆府,升洛州为河南府。后来,府逐渐增多,终唐之世有10个:京兆府、兴德府、凤翔府、河南府、兴唐府、河中府、兴元府、成都府、太原府、江陵府。他们是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一个重要的单位。</p><p class="ql-block">在宋初承唐、五代之制,有2个京府: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还有9个次府:京兆、太原、成都、凤翔、河中、江陵、兴元、真定、大名。后来,又陆续增加了很多府。</p><p class="ql-block">宋朝府隶属于路;路下设府、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略高于州。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巡游过的地方,地位重要的州,改置为府。金朝设五京、十四总管府,共十九路,路治所在地置总管府,总管府下辖州、县;元朝隶属于省或路,地位与直隶州平级;明清时府隶属于省,下设州、县。</p> <p class="ql-block">唐朝时期‌:府被设置为特殊区域,主要用于突出京城的特殊地位。例如,长安所在地设为京兆府,洛阳所在地设为河南府等。这类的府终唐之世有10个:京兆府、兴德府、凤翔府、河南府、兴唐府、河中府、兴元府、成都府、太原府、江陵府。</p><p class="ql-block">‌宋朝时期‌:府的地位与州相同,但略高于州。府的设置地点除了国都、陪都外,还包括皇帝诞生、居住或巡游过的地方。</p><p class="ql-block">‌元、明、清三代‌:延续了府的设置,府隶属于省,下设州、县。明清时期的府成为介于省和州县之间的一级通用行政区划。</p><p class="ql-block">‌民国时期‌:府这一级行政区划被废除,改为省直辖州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