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一站!莲湖区举办《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讲专项培训

莲湖区总工会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29日上午,全市首场《条例》宣讲专项培训在莲湖召开,本次活动由市总工会主办,莲湖区总工会承办,各街道、桃园开发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各系统工会、直属工会专干及全区企业工会、社区工会联合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等160人参加培训。 会上,市总工会首先肯定了区总工会在工会工作法治化工作中做出的成绩,以及在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创出的一批先进经验。市总工会强调,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是落实今年中华全国总工会“559”工作总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会干部和监督员要深入、完整、准确学习和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原意,同时发挥“头雁”带动作用,组织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引导职工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指导帮助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提高监督能力,引导企业经营者理解和支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市总工会强调,<b>一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b>在推动辖区企业普遍建立监督组织上下功夫,重点加强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力度,同时加强监督员培训;<b>二要灵活运用“一函两书”全面开展监督。</b>要以今年涉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为基础,常态化开展监督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尽量扩大活动覆盖面;<b>三要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b>区总工会要主动与检察院、法院,以及人社等部门联系,强化衔接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对接、检查联动机制,形成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支持。 省总工会《条例》宣讲团讲师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特色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江苏省江阴市总工会实际案例,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展望,深化了本次课程的主题。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工会干部劳动法律监督员及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并提升了自身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区总工会将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会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在宣传《条例》内容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育及“一函两书”在全区范围内的全面应用,推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