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险记

老兵新传

<p class="ql-block"> 历 险 记</p><p class="ql-block"> 李昌生</p><p class="ql-block"> 考虑再三,我还是决定把那次难忘的历险记录下来,目的就是让大家了解历险经过和事后反响,从中得到一些有益启发和应急警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历险经过 </p><p class="ql-block"> 11月2日上午,无要紧事儿,我便上街闲转。当走到市委东院门口时,看路上无南北行驶的车辆,就沿斑马线自西向东走去,打算到对面的北河沿菜市场逛逛。当快到路中间时,突然发现一辆摩托车从北向南疾速驶来。太出意外,还没做出任何反应便被撞倒在地,且全无知觉。 待明白过来,发现自己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第一感觉——被撞了!同时,脑海也闪现出被撞前的一些情况。我伸伸胳膊、蹬蹬腿,转转脑袋、拍拍胸腹,觉无大碍便坐了起来。环顾四周,尽管便道行人很多,但都驻足观看,竟无一人近前问询,估计他们担心一个又一个的“万一”。低头眼前,见摩托车倒地,肇事者躺在车边,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他年纪也就30多岁,白白胖胖,倒也不像奸诈之徒。我想:暂且不要追究责任,如他有伤在身,还得先报警、打120。于是,我试探着问了一句:“小伙子,没事吧?”没成想,他却质问我:“你怎么不看着点儿?” </p><p class="ql-block"> 虽然我知道这是大多数肇事者推脱责任的先声夺人,还是压不住心中怒火。我斥责道:“年轻人,看你不像个恶人,怎么能这么说话?你车速那么快,过缓冲带都没有减速,撞倒了我还强词夺理,有你这样的吗?我把话撂这儿,今天你不认错、不赔礼道歉,咱们就请人主持公道!”可能是他自觉理亏,警察来了更没有好果子吃,就改了口气:“你没事儿吧?对不起了!”听他这么一说,我就站了起来说:“万幸,没事儿!记着点儿,以后一定按规矩驾驶,车速要有节制。”说完,我就离开现场回家了。 </p><p class="ql-block"> 走了200米左右,突感右胳膊肘火辣辣的刺痛,估计擦伤了。到家一看,创面有大拇指肚大小,颜色白中泛红。老伴儿在帮忙消毒、并用两个创可贴覆盖后问:“这是怎么整的?”我说明了事发经过,她又责备道:“这可了不得,楞头青!你走路咋就不看着点儿呢?”一听这话我就来了气:“听你的口气怎么与撞人者说法一样!我正常走路,他硬往身上撞,有什么办法?”她接着说:“那就不能随便让他走哇!别的不说,你这伤口的白色要是骨头外露怎么办?” </p><p class="ql-block"> 这么一说,还真切中了我的担忧。果若如此,就必须住院、植皮缝合。为搞明白,上百度,越查越糊涂、越紧张;找医生吧,四肢归骨科,可骨头没有伤。思虑再三,拨打了原252医院皮肤专家的电话。他听后说:“别着急,裸露的部分可能是皮下軟组织。我正出门诊,你过来吧,我要看不了再给你找别人。”到诊室看后,他劝慰道:“没事儿!给你开防止感染和刺激皮肤增长的两种药,一个星期就能愈合。”至此,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事后反响 </p><p class="ql-block"> 几天后,我被撞的消息不胫而走。到院内的活动场所,好多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我,似乎想找到什么;也有人直接问询那天的情况。我如实相告后,大家议论纷纷,表达着不同的认知、看法。 </p><p class="ql-block"> 大多数人赞叹我的身体好,说:“都奔八十的人了,被摩托车撞倒楞是没事儿!”对此,我是这样看的:当摩托车与我相碰的一霎那,驾驶员的本能保护意识驱使他左打方向,故车头偏了而车身撞到我的左侧,导致右臂、腿部先后着地而没有伤及要害,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否则,血肉之躯决然抗不住钢铁摩托的撞击。 </p><p class="ql-block"> 有几个80多岁的老姐姐这样评说我:“你是个好人,做的好事太多了!”言外之意就是好人有好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对因果关系我虽不以为然,但对她们的谬赞却不得不举手致敬:谢谢老姐姐们的抬爱!小时候父母的教悔和部队多年的培养,让我不断地修炼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目标就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自知做的不够,今后仍需努力! </p><p class="ql-block"> 有平时经常在一起的聊友做了另类解说:你觉得自己做的不错,可离开现场后,那个肇事者肯定说你是个傻蛋!太便宜了那小子了,最少也得让他掏一千元。我说:当身体无不适之感时,就没有了向对方索赔的想法;既便肇事者主动提出,也会断然拒绝。这样,我才会心安。如果说这是傻的话,从我懂事的那天起一直都是这样! </p><p class="ql-block"> 有位在医院工作多年的战友在点赞我“格局大,有容量”的同时,对我的处理方式提出了质疑,他说:肇事者的行为决非偶然为之,而是日常恣意妄为导致的必然必然结果,必须交警察处理,让他汲取教训。这么做,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他本人负责;再说了,出事后3天内是一个危险期。突如其来的撞击使得精神高度紧张,就算要害部位受伤当时也未必有察觉。所以,清醒后首先要办的就是报警,以免为后来的处理带来麻烦。这个说法我深表赞同,回应道:这次没有经验,仅凭惯性思维做了草率处置,下一次就知道怎么办了。</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切身感受 </p><p class="ql-block"> 俗话说:树老根多,人老话多。介绍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想再谈谈这件事带给我的感受: </p><p class="ql-block"> (1)从出事后肇事者的故意倒地不起和周围往来的众多“吃瓜群众”,我们可以看到:“扶不扶”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这是网络的负面引导造成的恶果。大家知道,现今的老年人都是沐浴着党的雨露阳光、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成长的,他们历经坎坷、明辩是非,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而那些故意“碰瓷”讹诈的,则是这支队伍里的另类,切不可以偏概全,把极个别的“坏人变老”当成普遍的“老人变坏”。 </p><p class="ql-block"> (2)多年部队生活的历练,让我们在处理与他人矛盾冲突时,习惯于“和为贵、忍为上”,养成了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不能说不对,但类似于这次发生的事件,就需要理智一点儿,用法律去规范自己的言行。清醒后的第一时间就是要报警,切不可私了。这样,既能让肇事者接受法律的惩戒,也可以为处理后续事情规避风险。</p><p class="ql-block"> (3)被撞之后,有至亲和好心人劝导我:现在民间的怨气、戾气甚至凶气较重,安全起见,以后还是少到外面闲转吧!我觉得,谨慎小心是必要的,但也不能“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外出欣赏美景、感受人情世态也是一种享受。我们不去惹事,但也不能怕事。人生不易,来日并不方长。我们应该经营好活着的每一个日子,不辜负每一段生命,不黯淡每一寸时光。</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多余的话 </p><p class="ql-block"> 这次历险,是我有生以来的第四次。 </p><p class="ql-block"> 第一次,被车撞。当时我两岁多一点儿,在村里街道上玩,被装满粮食的马车从左下腹到右肩碾压。无医无药,与死神抗争了三个月后康复。 </p><p class="ql-block"> 第二次,自找的。在读初一时,用过自带的午饭后百无聊赖,就约几名同学去不远的陡河洗澡。从拦河坝的平台跳下,游到了逆流,怎么用力都原位不动,彻底绝望了......在我睁开双眼时,已经到了岸边。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个中原由,可能是人在绝望中产生的洪荒之力战胜了逆流吧! </p><p class="ql-block"> 第三次,救战友。1975年任指导员时,组织连队在部队西南的山包进行三七高炮训练。突然刹车失灵,炮体和抱着牵引杠的战士顺坡下溜。我冲了过去,同那个战士一道把扶,牵引杠杵到了掩体,我俩侥幸躲过一劫。</p><p class="ql-block"> 细想四次历险,沿着“被车撞——自己找——救战友——被车撞”,画了一个圆圈。如若照此循环,再转一圈还有75年......如若到此灾难已满,那就愿余生无恙,幸福安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