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贝歇夫妇:类型学里的建筑摄影</h1><h5 style="text-align: center;">案山子 - 文</h5> <h5 style="text-align: right">©贝歇夫妇</h5> <h5><font color="#9b9b9b"> 相对于建筑史的漫长岁月,建筑摄影显然就是一个初上舞台的新贵。但无论是早期主要服务于官方机构、以资料保存为主要目的,还是后来服务于建筑师、设计师等的专业门类,建筑摄影始终以建筑为主体和拍摄对象。但建筑摄影所具有的多义性,也同时使得它能够在各种艺术风格、艺术理念中融合边界,展现它的多面性,而这一点却也与当代艺术的内在逻辑刚好暗合。<br></font><br></h5> <h5 style="text-align: right">©贝歇夫妇</h5> <h5><font color="#9b9b9b"> 从这个思路来看贝歇夫妇的“类型学”摄影(或者我把它称之为“类型学里的建筑摄影”),或者由此衍生发展的杜塞尔多夫摄影学派,也许会让我们对这一脉络的摄影发展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回望艺术史的发展,德国“北威双雄”(科隆和杜塞尔多夫,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相爱相杀的两大城市)将在二十世纪中晚期成为德国艺术的重心之地。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这里率先由奥古斯特•桑德、卡尔•布劳斯菲尔德和阿尔伯特•兰格•帕奇引领了德国新客观主义摄影(也有翻译作新即物主义摄影的),而后又在二战后的废墟上重建起的杜塞尔多夫艺术学院,正是因为诸如约瑟夫•博伊斯、贝歇夫妇、格哈特•里希特等这样重要的非凡人物的存在,使得这个艺术学院誉满德国,甚至整个欧洲,一度呈现了“杜塞尔多夫艺术奇迹”的繁荣时期。其中博伊斯的政治艺术理念和贝歇夫妇后来被称之为的“杜塞尔多夫摄影学派”对今天当代摄影艺术的发展影响至为深远。杜塞尔多夫摄影学派无疑是上溯受到了德国“新客观主义摄影”的影响,继而发轫于贝歇夫妇的类型学摄影,规范的摄影语言和拍摄逻辑,严谨的拍摄手法……德国资深摄影评论家乌塔•格罗森尼克(Uta Grosenick)在他的著作《照片艺术:摄影的新世界》中这样述说:“贝歇学派或杜塞尔多夫摄影学派的标签也被用于之后的几代学生,它代表了蕴含客观视角的手法,从而明显区别于其他德国摄影师的新闻摄影或纪实摄影,后者往往使用更自由的画面语言。20世纪90年代,杜塞尔多夫摄影学派被当作新客观主义(New Objectivity)的外部延伸,甚至是德国摄影的代名词。”</font></h5> <h5 style="text-align: right">©贝歇夫妇</h5> <h5><font color="#9b9b9b"> 1931年伯恩德•贝歇(Bernd Becher)生于德国锡根市,年轻的伯恩德便在斯图加特国立美术馆学画,并在此期间深受德国新客观主义的影响。1957 年就读于杜塞尔多夫学院学习印刷工艺,同年在某广告公司兼职摄影师,专注于产品摄影的拍摄和制作,并与希拉•贝歇(Hilla Becher)结识。希拉1934 年出生于德国勃兰登堡州首府波茨坦,1954 年完成了在杜塞尔多夫学院的摄影学徒计划,于 1958 年成为该校的摄影教授。1959年二人成为朋友,开始对正在消失的德国工业建筑产生关注并着手进行拍摄。</font></h5> <h5 style="text-align: right">©贝歇夫妇</h5> <h5><font color="#9b9b9b"> 从此他们开始了对前纳粹时期德国工业与平民建筑将近三十年的持续拍摄。他们系列作品的形式很简单统一:都是尺寸为30厘米×40厘米、50厘米×60厘米的黑白照片,拍摄对象多为水塔、冷却塔、石灰窑、井架、储气罐等工业建筑、谷仓和日常楼层建筑等,画面色调一般细腻柔和,避免强硬光线和对比度,同时他们的画面里也避免了人、汽车之类的活动元素。总而言之,贝歇夫妇力图“说服”观者将观察注意力集中在题材本身,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它们基本是以匿名性为风格准则的建筑物。正因为缺少了设计感,才流露出独特的气质。”并在后来的很多展览中以“匿名雕塑”定义这个系列作品。</font></h5> <h5 style="text-align: right">©贝歇夫妇</h5> <h5><font color="#9b9b9b"> 贝歇夫妇很注重他们作品的编辑和呈现方式。一般情况下,他们作品的视觉点会被精准地安排在画面中心,而画面多为同一拍摄对象(同一建筑体)的多角度拍摄的六至二十四张照片组成,并排列成整齐划一的网格状图案。他们把这种方式称之为“类型学”,通过大量重复多角度拍摄建筑体并将其罗列,使其在不断地重复中被肯定,并在被凝视的过程中将其转换为时空中的主体,如同一个个注定会被世界遗忘掉的人物肖像,诉说着那些属于自己和其所处时代的记忆。它保持足够的细节,保持足够的清晰度,并克制其感情的流露与主观的倾诉,只待观看者单向的审视并将其个体生命经验介入作品中。而这一点,我想也是摄影史学者会将其作品归入观念艺术范畴的根本所在,同时这一点也深深影响了他们的学生以及整个杜塞尔多夫摄影学派。斯特凡•格罗内尔借用维特根斯坦的术语把他们的类型学摄影的特点称之为“家族相似性”。</font></h5><br> <h5 style="text-align: right">©贝歇夫妇</h5> <h5><font color="#9b9b9b"> 综上所述,贝歇夫妇对于当代摄影的贡献和影响太过重要和广泛,我们无法简单地把他们的作品和艺术风格归置在单纯的、排他性的某一类或者某一风格里。恰如希拉•贝歇自己所说:“与图像生产相关的一切行为,都可能具有艺术性”,贝歇夫妇对摄影的艺术解放做出的贡献,对杜塞尔多夫摄影学派甚至德国艺术产生的深远影响(实际上他们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国际艺术界的执牛耳者,可艺术史学家直到后来才完全领会他们的重要性),使得他们就像一座足以让我们无比敬仰的艺术高峰,无论你往哪里去,都会涉足它的领域。(文中所用图片均来自网络)</font></h5><br> <h5 style="text-align: right">本期编辑:刘建民</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