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这个充满希望与梦想的时代,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种子,蕴含着无限可能与未来。而在这片沃土之上,学前教育如同第一缕温暖的阳光,温柔地照耀着他们成长的每一步。今天,让我们携手走进《学前教育法》的璀璨世界,共同探索它如何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绘制一幅幅色彩斑斓的童年画卷。</p> <p class="ql-block">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8日表决通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国家对下一代成长的深情承诺,是每一位孩子权利与福祉的坚实保障。《学前教育法》共包括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85条,全面总结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针对性地破解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学前教育法律制度体系。</p> <p class="ql-block"> 为了让大家更加直观、清晰地领略《学前教育法》的精髓所在,大家期待已久的图解终于来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p> <p class="ql-block">立法背景与意义:</p><p class="ql-block"> 填补了学前教育法律空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将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p> <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的定位与属性:</p><p class="ql-block"> 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由幼儿园等机构对3-6岁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与照护有本质区别,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p> <p class="ql-block">发展原则:</p><p class="ql-block">政府主导: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完善部门工作机制,突出政府在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p><p class="ql-block">公益普惠: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p><p class="ql-block">儿童中心:以学前儿童为中心,保障其权利,从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出发实施保育和教育。</p><p class="ql-block">多元参与:明确政府、幼儿园、家庭等各方面责任,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环境。</p> <p class="ql-block">管理体制:</p><p class="ql-block"> 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政府统筹、县级政府为主、乡镇和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卫生保健等工作。</p> <p class="ql-block">普及普惠发展规定:</p><p class="ql-block"> 明确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各级政府要扩大普惠资源供给,强化投入保障,关注特殊地区和群体,明确未按规定提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用地等行为的法律责任。</p> <p class="ql-block">保障学前儿童权益:</p><p class="ql-block"> 专设“学前儿童”一章,明确其享有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入园不得组织考试或测试,幼儿园变更、终止要妥善安置儿童,普惠性幼儿园要接收残疾儿童等。</p> <p class="ql-block">教职工队伍建设:</p><p class="ql-block"> 明确幼儿园教师、园长等人员的资质要求,加强聘用管理和背景查询等,规定从业禁止情形,要求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加强培养培训。</p> <p class="ql-block">规范保教活动:</p><p class="ql-block"> 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不得教授小学阶段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p> <p class="ql-block">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明确幼儿园设立、变更、终止的要求,政府及部门要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收费、质量评估管理,专章规定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p> <p class="ql-block"> 它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公平、优质的教育环境中茁壮成长。这部法律不仅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地位、目标、原则,还细化了教育机构、教师、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责任与义务,为构建和谐的学前教育生态系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p> <p class="ql-block"> 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