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作为本案的主办检察官,我认为王永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正当防卫。我的结论是无罪,不予起诉。</p><p class="ql-block">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我找到了22个与本案类似的判例,无一例外,全部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目前这份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审查起诉报告,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任何问题。推翻它,就是推翻之前无数类似的判例,我也知道这对全国的司法系统的影响有多大。</p><p class="ql-block">三年前,我就是遵循司法贯例,将一起介于见义勇为和故意伤害之间的案件办成了后者。我不断地说服我的当事人要接受法院判决,不要上访,不要闹事。可正是这个遵循司法贯例的判决,让他送了命。</p> <p class="ql-block">他女儿是个未成年人,孩子抱着她父亲被货车撞扁的头盔,泣不成声。孩子哭着问我,我爸爸错在哪了?对他的判决公平吗?对于一个没有母亲,又刚刚失去父亲的孩子,你看着一双哭红的眼睛,你会怎么说?你能说什么?我觉得多说一个字,都苍白无力。我没有办法拿着法律条文逐字逐句地给她分析,我也说服不了我自己。</p><p class="ql-block">王永强的女儿娟娟,也是个残疾人。这是她写给我的纸条:“我爸爸是个好人”。那就请你们告诉我,我如何跟一个五岁的残疾女孩解释这一切?我说这是我们的司法贯例?改变案件定性的阻力很大,虽然我非常同情你爸爸,但是我还是要把他定为杀人犯。十几年之后,娟娟会长大,当她再看到这个纸条,她还认为她父亲是个好人吗?</p><p class="ql-block">5岁的娟娟,还有刚才我当事人的女儿,她们都是未成年人,都会长大,会步入社会,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她们手里?</p><p class="ql-block">王永强的老婆郝秀萍跳楼之后,有人跟我说过这样几句话,她说,一个母亲,为什么会扔下她狱中的丈夫和五岁的残疾女儿去跳楼,为什么?因为她绝望。她对法律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如果我们不能给她带来希望,那我们就不配穿这身衣服。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p><p class="ql-block">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感情期待吗?</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最近,我们家出了点事,我儿子为了制止一起校园霸凌,把对方打伤了。为了不留污点,能让他顺利考上大学,我三番五次地求对方高抬贵手,把这案子撤了。以致于我媳妇气不过,出手伤人,触犯了法律,被拘留。我儿子问我,我制止校园霸凌错了吗?我错哪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不知道他错哪了。</p><p class="ql-block">就发生在我们家这件事,我就在想,公平、正义,对老百姓是多么的重要,又是多么难以做到。</p><p class="ql-block">都说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而一次错误的裁判,污染的是整个水源。</p><p class="ql-block">什么是公平正义?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打心里都很同情王永强一家的遭遇。那我们就让这个同情埋在心里吗?其实,法律是什么?在老百姓那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都知道打官司难,打官司贵,那老百姓为什么还要打?不就是要公平公正义吗?</p><p class="ql-block">我知道,改变一些事情很困难,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要由谁来承担?老百姓吗?难道要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用整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吗?</p><p class="ql-block">我们手里的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452条,56681个字,从头到尾不就是4个字公平公正吗?难道这不就是老百姓想要的吗?如果我们不能替他们说话,替他们讨个公道,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p><p class="ql-block">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我希望大家摸着自己的心坎说话,作出无愧于良心决定,用真正的公平公正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讼,去回应他们的情感,去回应他们最朴素的期待,让天下每个人都明白这件事,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