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我出生在一个宁静又带着浓浓乡土气息的小屯儿,生活在鸡鸣犬吠交织成生活乐章里已经20多年。鬼使神差,我22岁那年居然走马上任当上了村官——生产大队大队长。</i></p><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1980年农村还是人民公社建制,我们大队有11个生产小队,那年秋天我上任没几天,就碰上了一桩让双方剑拔弩张的社员纠纷,而我这是第一次处理社员纠纷的方式,还真有点“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味。</i></p> <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刚过完中秋节,我这“新官上任三把火”还没等想好先烧哪一把,棘手的事儿来了。那天刚到三队的队长家,两名社员吵吵闹闹的来找我解决纠纷。纠纷的主角是本屯儿的刘文海与张清文。张家养了两头头猪,那年代农村猪是散养的,一眼没照顾到跑进刘家玉米地,把即将收获的玉米棒子、秸秆啃得乱七八糟一大片。刘文海发现后,气不打一处来,挥舞镰刀砍伤了其中的一头猪。张清文得知后找刘文海索赔。觉得猪又不是自己故意放进去的,没看住跑进地不该给砍伤,刘文海觉得庄稼被祸害一大片也很气愤。两人各执一词,越吵越凶,围在一旁劝架的社员谁也拉不住。</i></p> <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两个人不容说话,吵得我一下子感觉脑袋多大。我和生产队长好说歹说总算劝住他俩不吵了,便一起来到纠纷的现场看了地里的情况和被砍伤的猪。张家媳妇双手叉腰,脸涨得通红,嘴里不停地说着自己的猪伤了要赔偿,赵刘家的媳妇则在一旁气得直跺脚要求赔偿玉米,那我再度劝解:“都先别吵啦,这么吵下去也解决不了问题呀,大家都是一个屯子的,有话好好说嘛!”</i></p> <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其实猪只伤了一层皮儿,地里损失也不大,两个人气头上互不相让。待场面稍微安静下来,我严肃地看向他们说道:“这事儿你们两家其实都有不对的地方,都有责任。”</i></p><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张叔您家养猪,那可得看好了,虽说不是故意放进去的,但猪进了人家地造成了损失,这就是您的责任呀。再说说刘大哥,我知道您心疼玉米,可砍伤猪也过分,邻里住着,有事都好商量是不是?”</i></p><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于是我宣布了处理意见:张家猪没看好祸害庄稼理应赔偿,但猪被砍伤但不重,刘家玉米被祸害的不多且砍伤了人家的猪,双方都有过错,各自负责自己的损失,两家各负其责、互不赔偿。</i></p><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20px;"> 接着又耐心的劝说:张淑往后可得把猪看得更紧些了。刘大哥您也消消气,别再揪着这事儿不放了,大家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闹太僵了多不好呀。”</i></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i> 两个人逐渐的消了气,相互道了歉,我这才松了一口气。要不是善良的社员通情达理,我这刚上任的第一把过火非被浇灭不可。</i></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