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黑格尔的概念论</b></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黑格尔认为,概念论是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概念论”是逻辑学的前两个阶段即“存在论”和“本质论”的统一;“存在论”里的存在和“本质论”里的本质是“概念论”里的概念生成的环节和内容;“概念论”里的概念是存在和本质的基础和前提;“概念论”是“存在论”和“本质论”的哲学完成,是“存在论”和“本质论”的终极。</p> <p class="ql-block"> 在黑格尔的概念论中,“主观性”的主要任务是考察概念本身、判断以及推论等思维形式。旧的形式逻辑或者形而上学的哲学观点认为,形式逻辑是和认识的内容彼此对立的,互相孤立的;形式逻辑和它所要认识的内容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但是黑格尔并不这样认为,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即思维形式)是和它所认识的内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形式逻辑应该具有鲜活的内容,否则,形式逻辑就是僵死的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思维形式;另一方面,形式逻辑的发展是随着实际内容的发展而发展的,内容发生变化,形式逻辑也随着发生变化,否则,形式逻辑就不再具有任何时效意义。</p> <p class="ql-block"> 形式逻辑是最应该具有丰富的实际内容的,也只有和实际内容联系起来的形式逻辑才是富于生命的,也才是真正的逻辑学和哲学意义上的形式逻辑。在黑格尔看来,“即使仅仅把逻辑形式看作为思维的形式功能,就值得我们研究它们本身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于真理。一个逻辑办不到这一点,它顶多只能要求有按思维现象现有的样子作自然史式的描述那样的价值。”</p> <p class="ql-block"> 黑格尔不仅强调逻辑和真理(即内容)的符合是极为重要的,黑格尔还认为,逻辑和其他所有的学科都应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黑格尔的观点是:“逻辑在最初是作为人们所了解和理会的东西来学习的,但开始时总是难以认识其范围、深度和进一步的意义。只是由于对其他科学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以后,逻辑的东西对主观精神说来,才提高为一种不仅仅是抽象的共相,还是在自身中包含了丰富的特殊事物的共相——正像同一句格言,在理解上,青年人也许就没有阅历很深的成年人理解得深和透。这样,逻辑的东西,只有在成为诸科学的经验的结果时,才得到自己的评价;对于精神来说,它从此才表现为一般的真理,不是与其他素材和实在性并列的一种特殊知识,而是所有这些其他内容的本质。”这说明以下两点:其一,逻辑本身是抽象的共相;其二,逻辑除了是抽象的共相,还是包含着具体的丰富的实在内容的共相。</p> <p class="ql-block"> 总之,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思维形式)是和它所认识的内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逻辑和其他所有的科学都应该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逻辑除了是抽象的共相,还是包含着具体的丰富的实在内容的共相,这些共相便形成了辩证逻辑的重要内容。</p> <p class="ql-block"> (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致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