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达后的第8天,即2024年11月18日下午3点,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办在幸福社区会议室,召开沟通会议。幸福街道办人大主任罗从胜,社区党委记兼居委会主任张锐到会,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图为幸福街道办人大主任罗从胜。)</p> <p class="ql-block"> 都电业主卓炳田、郑善新、叶升东、周世康、陈玉君、冯盛章、王兴吾、刘兴华、宋宏斌、李质雪、王道清、袁代飞、翁光富、袁兵、陈林安、李维良、蒋志蓉、黄德友、向力民等21人到会。</p> <p class="ql-block"> 罗主任在正式沟通前谈到:判决书已经下来了……判决结果大体上都一样,只是在面积上金额上使过渡费存在点差别。当然,在审查的过程中,法院对对提供的一些协议、资料,包括XX的资料审查时没有对。他挨着挨着看过后,有些还要重新计算。这些事遇到的多了,你说不同的呢,挨着挨着看,它可能就会有区别。</p> <p class="ql-block"> 第一个沟通:今天,主要给大家交流一下判决书。这个判决呢,我认真看了其中的内容,大家都看得懂。看不懂,可以问问委托的律师,作一些解释。市政府这边,包括街道办也看了判决书,总的来说,(卓:是政府喊我们打官司,不是你。2023都江堰市信联办给成都市信联办的汇报里说的清清楚楚,叫预选房源、诉讼结算,咋不是政府喊的呢!)这个判决,后面也写得很清楚,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述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是我们国家的诉讼法规定了的,两审终审制。上诉可以是你们,你们认为不服,可以上诉。你们是原告,市政府和街道办作为被告,不服这个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这是国家法律规定了的。市政府收到判决书之后,也专门把相关的同志,包括法律顾问召集起来开会。研判过后,估计市政府要上诉,先把这个事给大家解释清楚。法律赋予市政府有这个责任和权利上诉。上诉的时间不会是很长,规定了在15日之内作出上诉的决定。超过了15日,那是无效。</p><p class="ql-block"> 上诉是啥子意思呢?上诉了后,就不是判决书上写了,马上就要执行。要两审终审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那么就要执行。不是,判决书上写了,咋没有执行呢。这是一个事情。</p> <p class="ql-block"> 第二个沟通:我觉得好的呢,是中间很多内容,包括我们原来签的还建房协议。我们开始担心,如果判决书它可以完全不写这个内容,作为行政诉讼的判决,它完全可以说一个没有按照行政法的规定执行,他点一点就过了,它可以不写具体的内容。如果没有这个相关的内容出来,拿到这个判决,你们也着急,我们也着急。是无法操作,无法执行的。所以,这次,法院对还建协议的内容是进行了固定。这个,你们心里就有定心汤圆了,没的必要担心。你们群里头,有人说判决书都拿了,咋没有拿钥匙给我们呢?它不是那么回事。不是判决书拿到了就拿钥匙的问题。而且,拿钥匙,后期还有很多的工作,对如何解决问题,最终会给大家一个可操作的东西。</p> <p class="ql-block"> 第三个沟通:本判决从生效之日起,不上诉就不存在,马上就生效。在90日内针对原告XXX提出的还房诉求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要上诉,肯定就有那么几个月的时间<b style="color:rgb(237, 35, 8);"><i>(行政诉讼法第88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小编注明)</i></b>,我们肯定会跟到去做相关的工作。相关工作就是补救措施的内容,钥匙咋个拿?面积多的、少的咋个找补?过渡费计算到(今年)11月份,拿钥匙算结尾了,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内容。最近,我们边上诉,就边在做这些相关的工作。拿到二审的判决书后,我们马上可以进入实际的操作程序,马上给大家一个落实。</p> <p class="ql-block"> 第四个沟通,大家可能想一年到头,今天是11月18号了,(要有点想头。)今天市政府召集开会的时候,我们也提出了,又到年底了,争取给大家一点资金借支,过冬过年的嘛!所以,这些问题你们不提,我们都在给大家着想,给大家做这方面的工作。</p> <p class="ql-block">业主卓炳田在沟通会上发表看法。</p> <p class="ql-block">业主叶升东在沟通会上发表看法。</p> <p class="ql-block">业主陈玉君在沟通会上发表看法。</p> <p class="ql-block">业主周世康在沟通会上发表看法。</p> 业主们在沟通会上。 业主们在沟通会上。 <p class="ql-block"> 罗主任和张书记与业主交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