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嗣同故居

行行摄摄

谭嗣同故居即大夫第官邸,前身是“谭烈士专祠”,位于湖南省浏阳市城区北正南路101号,北临嗣同路,南靠步行街,建筑面积762平方米,故居坐西南朝东北,砖木结构,为三栋两院布局,大小房舍共24间。由谭嗣同的祖父谭学琴买下并改造成庭院式民居建筑。在谭嗣同的父亲谭继洵任湖北巡抚时,因其官位显赫,奉皇上旨令,赦封为“大夫第官邸”,简称“大夫第”。<br>故居陈列了谭嗣同卧室和书房及谭嗣同读过的诗文。1879年(光绪5年),谭嗣同从甘肃回到了浏阳,在浏阳生活的3年时间里,他拜师涂启先,学习经史,博览群书,并在“大夫第”内舞棍弄剑(曾拜师大刀王五)。有一次,他的好友唐才常、堂兄见他在花园中习武,想试试他的功夫,说道:“听说你的辫子功非常厉害,玩玩看。”谭让唐才常把住辫子,果然辫走人飞,从此,唐才常跟随谭嗣同学剑习武,发展为志同道合的刎颈之交。1881年,“大夫第”院中有2棵撑天梧桐树,其中一棵被雷击倒,谭嗣同利用古树残枝先后制作了2把七弦琴,名为“雷残”(失散)、“崩霆”(现存于省博物馆)。“崩霆”琴上有泥金楷书的琴铭,而且音色纯真,音律悦耳,谭嗣同尤为珍爱,每当夜深人静,他不是弹“崩霆”琴,就是舞“风矩”剑,可见,谭嗣同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实为文武全才。<br>谭嗣同(1865—1898),长沙浏阳人,中国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维新派人士。所著《仁学》是中国近代思想史中的重要著作,被誉为“19世纪末中国的《人权宣言》”。早年曾在家乡湖南创办时务学堂,主办《湘报》,宣传变法维新,推行新政。1898年参与组织戊戌变法,失败后被杀,年仅33岁,为“戊戌六君子”之一。因其思想上超前独到的见解与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精神,被梁启超誉为“晚清思想界的彗星”。<br>1996年谭嗣同故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