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人生 辩证感悟(五百一十五)——“无为而无不为” 天下大同和谐(下)

理平

<p class="ql-block">哲理人生 辩证感悟(五百一十五)</p><p class="ql-block">——“无为而无不为” 天下大同和谐(下)</p><p class="ql-block">理平 </p><p class="ql-block">(接上文)</p><p class="ql-block">就养生而言,“自我”因循大道,“无为”以养朴,朴“无不为”以养生。“自我”若能甘守“无为”之道性,无名之朴也就漫漫生长。随着朴的成长,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自然平衡健康,自行调节转化,身体也将会阴阳平衡,良性循环,不断实现身与朴的合一。在身体发展转化的过程中,倘若受到外来邪魔的侵袭,“我”将静以守朴,用朴来镇慑邪魔。邪魔得以镇慑,无名之朴也就能无欲,无欲则刚。能够静之以道,镇之以朴,不再产生违背大道的妄念,那么,心情就会安定,身体自然百邪不侵,从而健康长寿。</p><p class="ql-block">平衡就健康,人生理上阴阳平衡,人的身体就会健康,同理,人的心理更要阴阳平衡,当阴=阳时,就能阴阳去“耳”,日月合明,心中光明,反之,光明心中,日月添“耳”,全方位听,多听则明。一个人心中始终充满光明,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亮别人的心灯,当人人心中都能充满光明时,整个世界就会充满和谐的因子,世界和谐大同就能早日实现。</p><p class="ql-block">就治国而言,执政者若能因循大道,实行“无为之治”,即以“无为”来修订善法(遵循道的原则订立的法——善法),以善法“无不为”治国。随着符合自然规律的善法的逐步完善,公民能尽享民主、平等、自由、公正和法治,国家繁荣富强民主和谐就自然而然地能得以实现。在规律(道)面前人人平等,个个自由,倘若有不法之徒危害社会,即可用神圣的法律来镇慑他们。社会上没有了不法之徒,人人尊道贵德,法虽立而无人犯,神圣的法律也就失去了作用。这就是说,如果人人能够消除不道的观念,于“不言之教”之中,天下也就安定太平和谐大同了。</p><p class="ql-block">本章是对道经的总结,中心议题是“无为而无不为”,即老子的以道(规律)为本的思想,也是老子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命题。</p><p class="ql-block">大道无为,始终按自己的轨道运行,使得整个宇宙和谐有序;执政者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可使社会和平安定;自我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人生法则,可使自我健康长寿。这里,宇宙、社会、人生是“实”、“有”,自然法则、社会法则、人生法则是“虚”、“无”,实与虚、有与无是辨证统一的,欲治实、有,必守虚、无。自然法则是永恒不变的,所以,“无为”的目的在于寻求“朴”,即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和人生法则,治国以法,治身以朴,则“无为而无不为。”</p><p class="ql-block">大道之性体现了无私、无欲、无争、守柔、贵弱、谦恭、纯真、诚信、公平、正义、仁慈、博爱等特性,道性既是朴性,体现于人即为“上德”。人人真朴,社会自然淳朴安定,和谐大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