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 style="font-size: 20px;">这段美篇是根据2013年我在网易博客发表的《错爱劫难》来改写的。原文共二十章47200多字,撰稿和发表大约用了一个月时间。两年后我将它改名为《师生关系疑案全程追溯(打印版)》,自已也打印了一份。现将它做成美篇入编我的回忆录,因原稿就没几张配图,首次尝试用章节标题耒代替。</b></p> <p><b style="font-size: 20px;">送走75届学生,暑假开学我担任高中一年级三个班的英语,还有初中部的唱歌课。</b></p><p><b style="font-size: 20px;">这一年我虚岁35,身边两个孩子,老大11岁,老二9岁。</b></p><p><b style="font-size: 20px;">76年6月24日,Yu校长找我商量学校要参加歌咏比赛和成立文艺宣传队的事,考虑到外语教学任务不重,音乐文艺又是我的爱好,我就答应了。</b></p><h1><b style="font-size: 20px;">接下任务后我做了个规划。</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一是要创建一个乐器组,为舞台演出提供必要的音乐伴奏。我自己负责风琴手风琴伴奏,还要有学生学会拉二胡,吹笛子,敲扬琴。二是通过文娱委员组织各班文娱人才在学期结束前拿出一台表演节目。</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之后又接了个锡剧《园丁之歌》的排练演出任务。《园丁之歌》原本是湘剧高腔,是我和学生一起将它改成了锡剧。</b></h1><p><br></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那时的外语教学无需备课批改作业。考试不过是默写几个单词。因此我工作的重心就是带领学生排练节目,除了音乐课我还有午后广播教唱任务。空余时间我还打打羽毛球练练毛笔字。比起一年前的“两条路线”之苦斗和暑假里的郁闷挨批,我这样的日子可算轻松愉快了。但没想到才从75年的苦难中解脱出来,没多久又被恶浪卷入水下,几乎惨遭灭顶之灾。</b></p> <p><b style="font-size: 20px;">这次给我造成灾难的也是一名学生,跟高二(2)班那个“反潮流”学生同名不同姓,这里姑且用他的姓FENG来做叙述吧!FENG出现在我日记里已是76年暑假开学以后,那时他是高二某班班长,我是他英语任课教师。实际我们相识比这还早,应是在75年下半年,地点是学校音乐室,可能是我刚上完初中某班唱歌课或是自己在备课练琴,只见一个男生来到我旁边,主动向我提出要跟我学弹风琴。我问了一下他的基本情况,才知他也是高一学生,只是当时我没教他那个班。做教师的都喜欢好学的学生,因为他主动求教,我就随手教了他一下,后来记得他还学了几次的。</b></p><p><b style="font-size: 20px;">FENG个子高高貌似文儒书生,可却是学校学生体训队队长。76年暑假以后住校训练,那时学生没多少作业,出于对文娱和乐器的爱好和兴趣吧,他经常到我创建的乐器组来玩。而且有空(中午和下午课后)也会到我校外家属宿舍来玩---听听唱片,看看报纸,练练毛笔字,有时还帮我两个女儿看看作业,貌似她们的大哥哥。实际也可以,因他母亲比我还小一岁的。</b></p><p><b style="font-size: 20px;">大概是来我宿舍的次数多了,76年10月27日,新来的WANG书记让YU校长找我到支部办公室谈话,开始就问是否听到什么传闻,跟着就讲由于我和学生FENG接近过多,已引起同学和教师的议论。这次谈话言辞和语气都很委婉,而且首先声明你没有什么,找你谈话只是出于对教师和学生的爱护和关怀,因此我一点也没“感冒”,答应以后注意点就是了。当时我丝毫不为自己担心,而且正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是纯真的,我认为也不用完全断离。只是我关照FENG,别来得这么勤。我也不知领导是否找他谈过话,只是第二天中午先是FENG约了好友一人带一把二胡来我家,说他同学也要学二胡。过了一会,又有两批同学男生女生共七八位都上我宿舍玩来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期间排节目的学生经常来我宿舍。76年12月13日晚饭后与孩子一起去戏院看戏,走到街上遇到一位学生,他给FENG带来个口信,“下午老师喊他去骂了一顿。”12月15日上午,FENG又让他好友带给我一张字条:最后两句是这样的:“*老师永远是我的好老师,您的家就是我的家。”</b></p><p><b style="font-size: 20px;">隔天下午WANG书记,还有两位已晋升领导的LI和DU找我谈话了。书记说听到好多反映,他们看在眼里,“气”在心里。这次谈话后,我给王书记写了一份《思想汇报》,翻出底稿看了一下,不过是我对真实情况的概述和自己思想感情的表白而已,也没什么值得引述的。</b></p><p><b style="font-size: 20px;">77年1月5日,领导对我说要抓紧时间排练节目,晚上也要练,路远的可以给他们安排借宿。我觉得有点伤脑筋,因为晚上活动,会不会因为管理不周给我添点男女同学之间的麻烦事来。</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于是我写了一篇《文宣队要大兴革命之风》在队里宣讲了一下,做出几条规定。而且将这篇文章也给FENG看了,算做个提醒吧!那时学生在校谈恋爱是要受批评和处罚的。</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后来还发生了FENG代敲扬琴的女生写作文,被语文老师发现举报,他因此丢了那学期的“三好生”,为此事我批评了他,并关照他把学习搞好,期末要看他的报告单,乐器组也别来了!他倒也听话,就此不来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期末我看了他的思想小结。2月4日还给他出了六道有关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思想调查题。</b><b style="font-size: 20px;">但这次好像我没有接到他的回答。因为时近寒假,我们之间也没再联系。</b></p> <p><b style="font-size: 20px;">77年3月10号,听老师议论FENG上课无精打采还无故缺课,又听说乐器组敲扬琴的女生在活动室嚎啕大哭,还有《园丁之歌》演主角的女生被叫去了党支部,说这个女孩在厕所丢失了纸条被人捡到.....。纸条似乎是她给FENG写的情书。</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我觉得有可能FENG犯错了---犯了谈恋爱的错。</b></p><p><b style="font-size: 20px;">3月18日我到公社卫生院看牙齿,75届一个学生的母亲*医生告诉我,FENG是在隔离审查了。有这样的说法,说是教师教的?有人分析是曾经整过我的YANG**与我作对,他们为我捏着把汗呢!</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此时我才开始考虑FENG的问题或许已不是我以为的递纸条、谈恋爱的程度了,只是吃不准,这种“教师教唆说”是外人的胡乱猜测还是FENG拖我下水。回想他给我的印象我觉得不可能。</b></p><p><b style="font-size: 20px;">3月23日,我被YU校长叫去,这次还有贫管会的JIN主任和代理校长YANG,他们跟我谈话是和颜悦色的,说这次工作做得慎重,和文教局长公社什么保卫组都研究过的,谈话中说党内外校内外有别,只要在几个领导中解决。当天晚上YANG校长来我宿舍,与我拉拉家常。第二天他一天就来我家三次。我也有点奇怪,为何对我这样一个劲的显示善意。晚上我将白天写好的一份 “交心报告”交给他们,将我跟FENG的认识和关系的发展,按时间和经历的变化分成五个阶段做了一个概述,还将我对他的关心和照顾,包括他在我宿舍做点什么,我给他看过的书,讲过的话做了一个详述。报告的结尾是这样的:</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由于对他问题的性质和程度不了解,加上原本就对他了解不深,也很难考虑自己对他应承担怎样的责任。</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有一点我绝对保证:在我与FENG接触中,别说没发生过一次不正当关系。言谈中甚至从未讲过一句下流庸俗、低级趣味的话。</b></p><p><b style="font-size: 20px;">3月25日午饭前,支部几位同志找我谈话,态度比上一次严肃多了。YANG说看了我的材料很气愤,他们向我交了心,我却采取这种态度。</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55, 138, 0);">说我是“犯错误的老手”,“预先就准备好掩饰自己干坏事的正面材料。”</b><b style="font-size: 20px;">他们再“开导”了我一番,又问我准备交什么,我说,我的人生观,我的学习研究课题和文稿,奇怪的是他们对此一点不感兴趣,说要我十分,二十分钟交出一个什么“事实”来,YU还说他们已掌握了材料,有时间地点人证物证。于是我意识到在医院听到的传言是真的。</b></p> <p><br></p><p><b style="font-size: 20px;">25日晚我主动找YU校长,从他那里我了解到几点:1)FENG 是自己讲的,没有对他逼供信;2)有物证,我口袋里掉出来的东西;3)他把过程讲得很详细;4)FENG敢和我对质。头头们将这归纳为“人证,物证,时间和地点”,就凭这,他们完全相信了学生的供词?</b></p><ol><li><b style="font-size: 20px;">知道了这些我反而觉得轻松,起码我有了自辩反击的靶的。同时,我对FENG的情况做了一些基本推测,在与我接近这个阶段,估计他和排节目的女生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在被学校发现并追究以后,说是“教师教的”一来可以减轻他自己的罪错,同时也可以转移校方的视线,将矛头对准我。接下来我就围绕这个新鲜课题,将心里强烈的反感,愤懑甚至鄙视写进了一篇《思想汇报》里,</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其中一个人说“发生了关系”的口供可算人证,那我不也是 “没发生关系”的一个人证?何况,你们那个所谓“人证”已犯案数次,至少你们应该知道我是没这方面记录的吧!那凭什么信他不信我!至于物证,我实在感到好奇,</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口袋里掉出个什么东西(至今我都不知道)可以作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物证”?</b></li></ol><p><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FENG是犯了事发急乱找救命稻草,你们那些个大人怎么这样容易轻信受骗? FENG来我家的次数多着呢!拿到点我的东西有什么稀奇,但要是成不了证物,再多拿几个也不管用啊!</b></p><p><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最后那个“有时间、有地点”也极为可笑!人证,物证尚且站不住脚,不依附在“事实”上的时间地点还能证明个什么!</b></p><p><b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20px;">写完我不但轻松,而且解气。我又开始体验我的“痛快”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这篇文字我抄了好几份,除了交给支部以外,还寄出去给我几位学生以及当时已调到其他单位的原来比较熟悉的同事,有一位当时已调去县教研室工作。</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72年我在外语教学方面曾做出一些成绩,先后对外开过几堂公开课,县教研室还帮我整理过经验总结文章送往地区。我不希望我的朋友在听到传言后对我有所误解或为我担心。</b></p><p><b style="font-size: 20px;">县文教局长(也姓YANG)为我的事来了趟学校,还作了指示,说要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不要公开搞我,还要保护我的积极性。大概是因为我的“顽固”和“傲气”吧!支部背着我还是将我跟学生写的信和递的条在全体教师中读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部分是我主动交给他们审查,还有部分是他们从FENG家里拿到,还是我特别关照他好好保存的</b><b style="font-size: 20px;">)</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有教师私下跟我说,本来还要组织开我批判会的,但他说了谁会去批?那几封信也没什么好批的。</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支部的做法激怒了我,三月底我给县文教局连发了两封信。告了支部一状。</b></p><p><b style="font-size: 20px;">在3月27日给局长的信里提到“</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现在我与党支部事实上又处于对立的地位,….我是做好了思想准备,批斗也好,拘留也好,我没干过的事打死我也不会认,…希望局里能派几位同志成立专案组来审理我的问题,而且连前年的一起复审。有关材料学校有,我也有一份(大字报的底稿一大叠呢!)</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我要求对两次事件中有关的教师和学生正式做个结论。如果我是个坏教师,该法办就法办该处理就处理。在问题澄清前我也不想上课了。”</b></p><p><b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20px;">3月30日我又给局领导发了一封信,表明我已整理好可供领导了解和审核75届高二(2)班发生事件的材料:一、日记三册;二、一篇文稿《一场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阶级斗争》---一九七五届高二(2)班《教师犯错误,学生反潮流》事件真相(36页);三、附件(旁证材料)34份。</b><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最后提出,高二学军已结束,学校可能叫我上课,但本人已向支部表态,问题没弄清前不想上课了,不上班的日子将不领取国家的工资。</b><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后来我是上交了四天的工资,79年平反后发还给我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那天下午我被通知去开会,几个支部成员帮助我“提高认识”吧!我承认他们是好心,为我花了不少时间,可离开了我这个人的“客观”,又怎能谈到一起?好几次我无可奈何一笑置之。你们要升级就升级吧!</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于是我又被批对党支部的态度。并被指令专题解答这个问题。</b></p><p><b style="font-size: 20px;">第二天4月1日,我交了一份《答问题“对领导抱什么态度?”》,下面是这份答卷的摘选:</b></p><p><b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论我平时一贯态度,对领导是尊重、信任叫我干啥就干啥的,但为什么前年和今年遇上一些问题时会这么不听话呢?</b></p><p><b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首先,我认为领导基于对我的不了解,抓住了我不是问题的问题,扣我大帽子,要我做检讨,</b><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这就像给一个人治病,明明某个器官没有毛病,硬要按住了开刀一样,那让这个人怎么受得了!...。</b></p><p><b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对于现在我们所处的对立状态,领导为何一定要把责任推到我头上?我是当事人,坏事干没干最清楚。领导搞错了我,我当然就无法与领导很好合作,</b><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而且,正因为我没干,能硬到底的当然是我。</b></p><p><b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至于对领导抱什么态度?我还是认为,正确的领导应坚决服从;错误的领导要坚决抵制。</b></p><p><b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抵制的方法:</b><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从今天起到澄清我的问题为止,不当**中学的教师了。当然这段日子也就不领国家工资。**中学的一切活动我不参加---免得有人怀疑我搞什么阴谋诡计,我把自己“隔离”起来,不与校内师生谈话接触。你们也不用再来找我做工作。把我的问题和态度摊到群众中去给我处理好了。至于对领导这种态度可一起算在我的账上。”</b></p><p><b style="font-size: 20px;">4月5日下午,贫管会JIN主任来叫我去,说公社管文教的YAO*主任要找我谈话,就在学校会议室。</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YAO 对我很客气,谈话中我发现他们不再追那个“人证物证,时间地点”,而且回避了“教学生乱搞男女关系”这个问题。反过来还问我怎么想到这一点的。YAO还说,即使你有生活问题,也不会判刑的。JIN也说,“FENG**的问题严重,你听了要吓一跳。”</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我随即做出了这样的推测:这坏小子被揭发的问题中肯定有一个是发生在与我接近之前,“教师教的”已不攻自破,或许他就借此收回了对我的诬陷。我已解脱不用走那条硬拼之路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 1, 1);">但75届那个案子也翻不了了,这让我感到有点遗憾。</b></p> <p><b style="font-size: 20px;">4月21日,校长传达中央有关治安工作的指示,五一前各地统一搞一次政治运动,扫扫社会垃圾。20日公社搞了一次,抓了十来个人,就关在我们学校高二办公室的对面。对坏人实施镇压与打击,我赞成!而且心想,即使头头们不正式还我个清白,这次运动也是个证明。如果我真有问题,岂不也要被关押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还在为自己暗自庆幸呢!没想到这扫“垃圾”的大扫把也将FENG扫进来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可以料想这次可能会面临真正逼供信的他会做出怎样的反应。所以,得知再度被“咬”,我不再感到惊诧</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b><b style="font-size: 20px;">下面先介绍这一季的序幕。</b></p><p><b style="font-size: 20px;">1977年的4月27日下午,教师开会传达大庆领导做群众思想工作的经验。会议结束后,贫管会的JIN主任通知我晚上到楼上YANG的宿舍,他们有话跟我谈。起初我以为他们是在活学活用人家的先进经验,想着要再对我做点细致工作了呢!两位老人对我很客气。JIN又是搬椅子让坐又是倒茶水的,看上去也挺像。</b></p><p><b style="font-size: 20px;">然而,谈话开始不久,我忽然听出似乎我的问题还没澄清,而且,他们躲躲闪闪回避案子中间有过反复,被我问急了就说FENG是有人做了工作才改口的。还说我知道是谁。有人在背后帮我?怎么我一点不知道哇!我一直是在猜---从他们对我做工作的态度和内容上。真正确定有这样一段“反”还是在这次出现了“复”,他们再来找我,从他们的嘴里我才得到了验证:前段时期FENG确实翻过供,对我松过口。</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接下来他们又开始让我交代问题了。面对他们隐晦的暗示,我也几次表示,如果要从世界观方面挖掘以提升自己,我愿意配合接受领导的帮助,</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然而如果是要我交代言行方面有何“不可告人的秘密”,那的的确确是没有。上次没有,这次当然也不会有。</b></p> <p><b style="font-size: 20px;">5月6日又开支部整人大会了,一个大会议桌围坐二十来个党员,基本上是上次一批人好像还增加了工友。</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FENG的班主任YANG首先站起来“怒斥”了我一顿,教务处的***也批了我一通,说我“违背事实”态度“极不老实”,语文老师***认为我十分“老练”“虚伪”。</b></p><p><b style="font-size: 20px;">从支部成员提问的落脚处,我开始拼凑FENG这次诬陷我的内容,他们老是问我“套鞋”、“伞”,“电筒”晚上一起借给FENG的事。还有,“第二次还东西的时候讲了些什么?”“吃晚饭到十一点有五个小时”,叫我讲“这五个小时内与FENG做点啥?”我想这样的“时段”加上这些小“物件”应该追查的是同一天吧!</b></p><p><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整人会开到11点,大家吃宵夜。我没吃,一位老师帮我将夜餐带回。JIN,YANG,YU,GUAN四位领导一起到我宿舍找我,“不放心”我,要再给我谈谈,直谈到深夜两点多。也许他们以为我受不住压力会寻短见吧!记得后来某天我家里老鼠作祟,到街上买了点老鼠药,他们很快就知道并来关心、盘查我了。</b><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不过“自尽”这个词根本不在我的词典里,当然首先是从没进过我脑海。</b></p><p><b style="font-size: 20px;">谈到FENG的口供,YU问过他,如果*老师不承认怎样?FENG说将材料摊到群众中去,如果他撒谎,加重处理。我从头头口中得知,FENG因此要得到“从宽处理”了(就是要让他复课了,当时高中实施的是2年半学制)。他们认为FENG“基本上是老实的”。</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JIN还说了:“大人会上小佬的当吗?”</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我已经厌烦这样的被追究、被盘问了,既然他们说凭现在的“人证”和“物证”就可以做处理,那就干脆处理吧!</b></p><p><b style="font-size: 20px;">谈话中我几次提到,暂时情况摆在这里,看来没有“天赐良机”和“贵人相助”,</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我只能赔上我没偷的300元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是的,我没偷,但愿意赔!因为今后总有一天这300元要还给我的,名誉也会澄清的。</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处理就处理,而且不管让我做什么,我要求留在本地,在屈辱中我就是不低下自己高贵的头,而且要更有意义地生活下去、继续走我的路。”</b></p><p><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FEGN**从宽处理,*老师从严处理。他怎么会从宽?她又怎样会从严的?让人们去探索这中间的矛盾和背后的真相吧!”</b></p><p><b style="font-size: 20px;">5月13日我给公社DING书记写了一封信,5月15日还给FENG写了一封,想直接对他做次工作。这封信我交给领导,请他们帮我传递但学校没予理会。</b></p><p><b style="font-size: 20px;">5月15日我向支部反映高二外语课上两个学生侮辱我的事,提出FENG在未处理之前不能让他来上课,他来上课我就“罢教”。</b></p><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这段时间我外语照教,经常因学生有进步感到欣慰。还继续广播教唱,有一次教的是评弹《蝶恋花》,很难,但学生说好听!而且居然他们还学会了,我也很开心。</b></p><p><b style="font-size: 20px;">5月17日心里惦念着领导有没有再做FENG的工作,有没有将我的信交给他。</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不过我想,即使FENG又翻供了他们也会瞒住我的。不管了,我有兴趣的还是探究一下FENG诬陷我的动机。</b></p><p><b style="font-size: 20px;">FENG的心究竟坏到了何种程度?我忽然想起,此类人心地肮脏以外是否也应是狭隘的?他很可能会有强烈的忌妒心。还有,从他对感情的理解和实践出发,也许他会认为我没跟他发生关系是我对他“无情”,甚至误以为我之所以 “看不上他”是因为跟别人去“好”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会不会由此产生一种叫“妒恨”的东西,直接引发了他对我的两次诬陷?随口杜撰的“黄段”可能也源出于此。将我作为“性幻想”的对象,通过“老实交代”拉我下水耒达到他泄恨和报复的目的?社会上两性之间因为“妒恨”闹出人命案的也素有耳闻,比较起来这种诬陷又算得了什么</b><b style="font-size: 20px;">?</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但FENG的品质竟会恶毒卑鄙到这样低劣的地步?这也是让我一直迟疑难以定论的。</b></p><p><b style="font-size: 20px;">这阶段我用空余的时间读了好多本中外文学作品,见到高尔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母亲》也出版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55, 138, 0);">联想起帮助会上有位大人指责我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去腐蚀FENG**,实在是可笑之极!</b></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根据6日支部成员追问我透露出来的一些零星信息,似乎FENG只是瞎编了一次“性事”,这个范围较小,于是</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我翻阅了大致那个时段的日记,可居然找不到哪一天能包揽他杜撰案情时抛出的几个小“要件”。考虑到他有可能是将发生在几天的道具和场景给拼一起了,我的日记是不是也可以用来跟他做个“对质”?</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5月8日这天写了一篇文章。题目为《有关问题的交代,有关问题的辩解》。抄录了远远多于一天一次,两人均具备“作案”条件的相关日记片段(注明了“日期”“星期”和“天气”,概述了FENG在这些有关联的日子里在我家里主要的谈话和活动内容,还附上了给他带回家阅读的书刊标题目录。)最后建议领导根据我提供的材料再审他一次。</b><b style="font-size: 20px;">还附上这样一句:</b></p><p><b style="font-size: 20px;">“</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审讯他一次,我想看看他的态度,再决定要不要告他。”</b></p><p><b style="font-size: 20px;">5月11日,我被通知去开支部“帮助”大会,6点半一直开到11点半。谈到有反复,有好几位同志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说是自己猜的。其实最后让我确认有“反复”,还是靠领导给我露的“底”。</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这次会上YANG校长说了这样一句话 “ FENG*比你老实,我们做了工作,他都讲出来了。”(由此可见,FENG对我实施“诬陷”那还真离不开支部的工作!)我跟了他一句,“是的,你们再做些工作,他还可以说得更多!”</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 1, 1);">的确,是有这样的可能,他们可以用我日记上摘录的材料去套他,为了得到支部的从宽处理,他可以迎合支部做出更多的交代。</b></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5月13号的日记上我记录了几件也许是我有点过分敏感的事,外语课上学生借着学单词说些低级趣味的话引起的哄堂大笑,文宣队某男同学为报销来宿舍找我,遭到他班主任的大声训斥(从校门口老远传到我耳边),还有看到另外一位老师在找这位同学谈话….我成什么了?大人关照小孩要退避三丈的妖魔鬼怪,还是传染病重症患者?</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 1, 1);">这次交锋过后我准备经受更大风暴的洗涤。5月13日我给公社DING书记写了一封信,5月15日还给FENG写好一封,想直接对他做一次工作。这封信我交给领导请他们帮我传递,但学校不予理会。</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这段时间我外语照教,经常因学生有进步感到欣慰。还继续广播教唱,有一次教的是评弹《蝶恋花》,很难,但学生说好听!而且居然他们还学会了,我也很开心。</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 1, 1);">5月17日心里念着领导有没有再做FENG的工作,有没有将我的信交给他?不过我想,即使FENG又翻供了,他们也会瞒住我的。不管了,我有兴趣的还是探究FENG诬陷我的动机。</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FENG的心究竟坏到何种程度?我忽然想起,这类型的“兽”心地肮脏以外是否也应是狭隘的?他很可能也有强烈的忌妒心。还有,从他对感情的理解和实践出发,也许他会认为我没跟他发生关系是我对他“无情”,甚至误以为我之所以 “看不上他”是因为跟别人去“好”了。会不会由此产生一种叫“妒恨”的东西,直接引发了他对我的两次诬陷?随口杜撰的“黄段”应该也源出于此。将我作为“性幻想”的对象,通过“老实交代”拉我下水,以达到他泄恨和报复的目的?</b></p><p><b style="font-size: 20px;">社会上两性之间因“妒恨”而闹出人命案的也素有耳闻,比较起来这种诬陷又算得了什么?但FENG的品质竟会恶毒卑鄙到这样的地步?这也是让我一直迟疑难以定论的</b><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7年5月29日,我被叫去开会,支部只有六位同志在场。YANG和JIN说他们被局里叫去一起研究我的问题,局里有3-4个人,局长也参加了。局长还批评他们犯了“右倾”,按局长的说法,问题搞到这个地步就可以(处理)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与公社党委研究后,学校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给我办起了“学习班”。学习班就从这天开始了,时值农忙季节,学校放忙假学生不上课。学习班第一天上下午都办了,晚上还加了班。</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从YANG口中得知, FENG的问题十分严重,这次说“自小学起”就有问题。按他所犯的,可以判个五年,十年徒刑。但他们认为他态度老实,坦白交代了不少领导方面还没掌握的问题,因此他们认为他不会在九十九点上老实而在一点上不老实。</b><b style="font-size: 20px;">我听了则说:</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他正因为问题严重,需要继续咬住我,以凑齐(你们认为的)那百分之一,才可以让你们相信他的“老实”,得到你们的从宽处理。</b></p><p><b style="font-size: 20px;">听到局里的表态,预感到新一轮折腾又要降临,厌烦了那种“心跟心对不上号”的谈话,我狠狠心肠,决定将日记交给他们。希望他们在对我有个新的了解后再来跟我对话。交出日记并不奢望案件能够澄清,</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但我只是要别人相信我没有弄虚作假:说几句话、写几篇文章可以装,我这里有六本日记呢!总不可能都是做假的吧!另外,通过翻阅我的日记,有点思想有点头脑的人应该起码看出一点:我跟一般人想的和做的确实不一样。只有让他们首先认识到这一点,才有可能静下心来去思考我的全盘“供词”是否也会和他们想的不一样。</b></p><p><b style="font-size: 20px;">上午做出表态以后,午饭前JIN带了另一位同志就来我宿舍,我将六册日记加上一大包75届高二(2)班事件的原始材料交给了他们。日记的首页附了一张《给尊敬的读者同志》的简函。</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将包含两次事件的 6册日记交出去,这就相当于交出了我完整的一颗“心”!当然我坚信自己的心是健康干净的,甚至堪称“高洁”也不为过分,交给自以为医术高明的“医生”,由着他们拿到放大镜、显微镜下仔细查看(还可以跟他们自己的心去对照),如果我真有什么病(绝对不是他们和坏学生一起诬陷我的病),倒也希望他们给我查究出来,届时要动动手术我也会乖乖配合。总之我不想再由着这些好心的医生给我乱扎针乱开刀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这天晚上我提出两点要求:一、</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看我的日记以后,带着特殊的眼光来观察特殊的现象会比较科学一些;二、象这样的学习班,我认为开下去徒然浪费精力,可以升级了。要是你们不准备摊到群众中,上面两级(县里和公社)下来人找我过个场就定案了吧!我准备接受处理,将来会澄清是我一个信念,现在准备吃苦是做长期打算的。</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55, 138, 0);">当场有位老师竟斥责我这种无奈的等待是期望“四人帮”上台,***复辟。这种思路和态度饶是“革命”得有趣!</b></p><p><b style="font-size: 20px;">这一天日记的最后一句话是“</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处理了,处理了再说吧!一有条件我就上告!</b><b style="font-size: 20px;">”</b></p><p><b style="font-size: 20px;">1977年5月29日,我被叫去开会,支部只有六位同志在场。YANG和JIN说他们被局里叫去一起研究我的问题,局里有3-4个人,局长也参加了。局长还批评他们犯了“右倾”,按局长的说法,问题搞到这个地步就可以(处理)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与公社党委研究后,学校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给我办起了“学习班”。</b></p> <p><b style="font-size: 20px;">学习班就从这天开始了,其实就是大会改成了小会。时值农忙季节,学校放忙假学生不上课。学习班第一天上午和下午都开了,晚上还加了班。</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 1, 1);">77年6月2日下午两点多,YANG 和JIN来我宿舍,谈话中听口气他们倾向于相信我了。YANG还问我的感情是受什么影响,看了外国小说学了保尔?说准备再好好做做FENG的工作。</b></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我觉得在处理日记时没用毛笔抹去还是有好处的,他们一定已经检查过我原打算隐藏经过蜡笔涂抹处理过的内容,发现确实如我所说的“绝无反动黄色的东西”,更是没找到一点能支撑他们疑点的“物证”。如果有,不就马上可以拿来对付我了?</b></p><p><br></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7年7月8日下午课后按年级组交流学期总结。我最后一个发言,本来要求自己冷静沉着,可讲着讲着心里一阵难受,竟控制不住自己。YANG校长也在,在座的还有六位高二年级组的同事,有位同事对我的发言提了几个问题,我觉得不难回答,但校长似乎怕引起争执,就插进来谈自己的小结,将公社文教局的意见,还有内部的分歧也讲出来了。最后扯来扯去又回到了前面迷失的十字路口---乱引我的话和日记中的言辞来说明我的问题“排除不了”!顿时让我大失所望。</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会议结束前我对YANG提出,既然你们还是认为我是有的,就定下来作处理吧!对FENG从宽,对我从严。</b><b style="font-size: 20px;">在场有位老师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急!</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是啊!没有受过冤屈的人是体会不到受冤者度日如年的感受的!</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而且他们更想不到,我要催他们处理是因为处理了我才可以上告。</b></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7年8月4日我决定动笔给YANG校长写一封信,时间定在休假十天的中段。8月9日白天至晚间,用单线材料纸完成《给YANG**同志的一封信》,近7页。8月11日早上寄出此信。人有点吃不消了。下午发烧到38度3。</b></p><p><b style="font-size: 20px;">下面摘录几段这封信中的片段:</b></p><p><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有一个问题我想不通,而且愈来愈想不通。如果我被那姓FENG的小子咬了一口是因为自己单纯、幼稚,认不出一头披着羊皮的狼。那么,在FENG的问题已暴露,本质已为大家认清的情况下,您怎么会一屁股坐到那个流氓学生一边,口口声声说他老实(还因此要从宽处理他),而对我却咬住不放一审再审。天晓得,我从开头到现在没讲过一句违心话,没撒过一句谎。对于这点我是很有怨愤的。我认错人是自讨苦吃,可我没害人。可您呢!客观后果就是在帮着坏人诬害好人。”</b></p><p><b style="font-size: 20px;">“还有一件事也奇怪的,听到宣读对FENG的处理中有一句FENG的态度‘一再反复’,后来‘经过领导的教育’态度转为‘尚好’。我在这里指出:</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FENG**中间的‘反’是他改正错误,人性回归的表现,</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我竟不能设想,身为共产党员的领导怎么会教育一个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去顽固地坚持错误?</b><b style="font-size: 20px;"> 每每想到你们屡屡拿着我为了撇白自己主动呈交给你们的信条中的片言只语作为我犯错误的‘物证’,我既觉得气愤也觉可笑!</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世上有没有这样的杀人犯,自己主动交出了杀人的凶刀却又死命不承认杀过人的?</b><b style="font-size: 20px;">回答应该说是没有(除了精神病患者)。</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我的看法是,如果他在交刀时还附有充分说明,证明他虽有这样一把刀却没用它来杀人,即交刀的本意是为他自己辩护,那他就根本不是杀人犯。</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起码拿着这个人自己主动交出来的刀作为他杀人的“物证罪证”是站不住脚的。</b></p><p><b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20px;">我写这封信有三个用处</b><b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一、再做一次校长的思想工作;二、准备在暑假整我的学习班上作为公开信宣读(或者自己用钢板刻蜡纸印发);三、作为我的上告诉状的核心《附件》。省得我另外撰文介绍那么复杂的案情和准备辩词</b><b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20px;">。</b><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感到欣慰的是:这封信一路发挥了它的作用,一直用到地区受理我的申诉,关照县局下来进行的复查工作中。</b></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7年8月24日,“上午休息过后,见*老师独自一人坐在那里。他低声对我讲:“你这次的台风过去了!”下面讲的两句没听清。我敏感地觉得是谈我的事,他又说,你不要交日记的。我讲,不交日记真没办法弄清问题。(是的,不知内情者都要怪我错走这一步的)。他又说,‘在片里,你的事影响很大。”我说我也是要求把问题搞搞清楚不草草了事。又听到他说“这小JU(方言:小鬼)瞎说瞎说…,”大概这位老师觉得自己讲得有点多了,边说边走了出去。</b></p><p><b style="font-size: 20px;">第二天宣布课职务安排,证实了我的预感---</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他们在学习班上不能搞我了,我的态度一直“不好”,为了杀杀我的“骄气”,一是撤掉了我原来双肩挑的职务;二是尽管我还担任高二的英语课,却被安排到初一年级组,让我去做初一的副班主任。</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对我来说这些职位什么的本无所谓。我念念不忘的是给我正式做一个结论,还我一个清白!</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 1, 1);">没想到从小道传闻我的问题已澄清到正式宣布,居然还得熬过四个多月!</b></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8年1月11日,对校长失去希望以后,我转而向局长求助。写好了给局长大人一封信(信封上署名是***,信内称呼为局领导同志),第二天从邮局寄出。</b></p><p><b style="font-size: 20px;">我摘录两节:</b><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写信给县级领导当然还是希望我的问题能在县领导关怀下得到解决。再说,有这样几个有利条件:1、县里已经比较熟悉我这个案子的前后情况;2、县领导在研究解决我的问题上是慎重的,能执行政策,特别是没有轻下结论;3、听说我们学校将派来新校长,后任清前任的问题比较好下手。</b></p><p><b style="font-size: 20px;">后面一段告了YANG 校长一状,也节选一节:“我对老YANG不主持正义,不关心教师的疾苦的言行很为不满。暑假我给他写了一封7千多字的长信,前半部分详细完整地揭示了《师生关系》一案的真相,指出了他的形而上学的看法和话语,最后还对他提了几点意见。(今天附在信内的是后一小部分,前半封我有留底,如果局里需要,我会寄出。 ”</b></p><p><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可是,以后一周多时间里,给局长写的信没见动静,前后发过两封了。我决定也不再向局里求助了。</b></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8年2月25日,报上一则招收研究生的通知拨动了我的心弦。而且我年龄刚好还在里面。考研报名要持单位介绍信,3月9日我跟QI校长说了我这亇想法並递上一叠文稿。3月10日他约我谈话,新校长作风不错!他根据我提的几个请求做了答复。</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出乎意料的是他提到了日记,说支部研究后决定归还我。谈话结束以后他就将六册日记还给我了,还说学校已同意我考研的申请。</b></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8年6月9日,写就一首《盼昭雪》的小诗,寄给了新任县文教局LIU局长(省得打字了,贴图上有)。8月7日,我听从QI校长建议,到县文教局找LIU局长,不料LIU去专区开会了。遇到局里原来一个老同事HUA,请他帮我带个信给局长,听他讲这件事还是要靠下边搞,上面只会派一个人下去。于是决定再写一封信给校长。</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期间得知我考研初试没过,这本在预料之中。</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没想到的是我的“论文”出去经风雨见世面后还能被寄回来。何况我写的东西也经受了一次权威性的鉴定,至少证明我没犯什么政治性错误。也就不劳我这里的领导和同志再帮我热心“治病”了</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b></p><p><b style="font-size: 20px;">9月30日,在《人民日报》上看到一篇文章</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解铃还需系铃人---谈落实党的政策中的一个问题》</b><b style="font-size: 20px;">“我感到作者很能体谅受冤人盼昭雪的心情,对‘系铃人’提出的劝告是中肯的,批评也是一针见血的。内心涌起一种欲诉衷情的热望,何不给这位晨光同志写封信?”</b></p><p><b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20px;">10月5日发出开了两个夜工写好的给北京《人民日报编辑部》转晨光同志的信。</b></p><p><b style="font-size: 20px;">10月13日,接到《人民日报》编辑部的复函,内书</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你的信已转交给晨平同志。信中反映的问题,如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不难解决的。我们相信,随着不断落实党的政策,依靠党组织,你的问题会得到妥善的解决。”</b></p> <p><b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1978年11月30日“《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平反了!这个信息是我75届副班长的父亲ZHANG老师看到后告诉我的。带着欣喜,我花了一个小时去搜找这篇文章,终于让我翻到了。</b></p><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我们没错我们是对的,我们师生三个!(三个中的学生指的是我的正副班长。) </b></p><p><b style="font-size: 20px;">在这样大好形势的鼓舞下,我也行动起来了。写信给苏州的老同事,拜托他们为我打听一下苏州地区有无落实政策办公室。还联系了苏州的亲戚解决住宿问题。</b></p><p><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也许是因为给局长写了几封信没得到回复,心里有点怨气吧!这次我决定在去苏州前先去县文教局一趟,带张大字报去,当然不是去贴的(可以说是‘大字信’),只需请人转交到局长手里,稍稍扩大点影响吧!</b></p> <p><b style="font-size: 20px;">10月31日我抄写好2张大字报,第二天去校长那里请假。这份大字信不算长,这里摘录三节:开头是“**中学《师生关系》一案发生在1977年3月,从时间上看,那是在‘四人帮’垮台以后。然而,</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由于原办案人员受‘四人帮’思想作风的影响,一开始就对案子作出了错误判断,后来又坚持错误不改,竟也酿成了一起冤案。</b></p><p><b style="font-size: 20px;">中间一节:“这件冤案发生在‘四人帮’下台以后,对受害人算是不幸中的大幸。然而,那三、四个月的“审查”,有关领导在不同场合作出的‘排除不了’的权威性发言,</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特别是77年暑假前,在**中学全校师生大会上宣读的对有关学生所做处理决定中的有关判词,这些给教师的个人声誉和社会地位已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b></p><p><b style="font-size: 20px;">最后一节:“</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事实也是如此。但愿我们的领导在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在自己心情舒畅,社会地位得到改善之际,想一想那些无辜遭受不白之冤的同志。通过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把党的政策落实得更快更好一些!</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 1, 1);">”</b></p><p><b style="font-size: 20px;">1978年11月4号我早上到无锡,按计划先到县文教局,推说马上要乘火车将大字报请人转交给局长,我就离开了。到苏州下午一点多。晚饭前与苏州老同事老朋友见面,一起研究一个方案。11月5日通过另外一个朋友联系了地委一位姓FU的女同志。11月6日我去地委找这位女同志谈情况,她细心做了一点摘记,对两次事件的“平反”,我分别提出如下几点要求:</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75年班级事件:1、重断是非,将被颠倒的是非再颠倒过来;2、要给教师肃清全公社教师大会上受批判的不良影响;</b><b style="font-size: 20px;">77年生活问题:对我的案子明确作出结论:</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有”还是“无”,清除“教师问题排除不了的”恶劣影响。</b></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8年1月9日 “ 下午两节课后,校长找我去见XI同志,其实也在预料之中,FENG**怕关进公社保安组、怕判刑,认下了我与他有不正当关系。看来他们倒很谅解他这种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行为呢!</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至于原办案人员的错误,他们也不想从世界观的深度去挖掘。是因为他们从“常识”(这两个是校长的用词)去推断,例如我那些思考题,错误地去领会了(就是他们自己想邪了吧!)</b><b style="font-size: 20px;">。反正,过去的事嘛!冤死的人有多少!似乎不必去追究细节了。XI还说到,</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原来的判词(指学校的处理决定吧!)有牵涉到我的部分建议他们修改,适当场合重新宣布一下。原来整我的材料他带回去销毁。我提出将我上交的还给我。</b></p><p><b style="font-size: 20px;">1978年1月10日“第三节课时,BIAN老师来请我去楼上会议室,有十几位老师还有职员列席。</b></p><p><b style="font-size: 20px;">QI校长正式宣读了三条复查结论:</b></p><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原来审查的问题因“口供不实,查无实据”予以否决;对FENG的处理意见中有牵涉之处修正,处理决定不变;有关材料销毁处理。这几项与我原来提的相符合。</b></p><p><b style="font-size: 20px;">XI让我谈谈想法,我就讲了5分钟话,</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上来表示感谢,结束表表决心。中间客观分析冤案的产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四人帮》流毒未清,我也处在人生特定的遭难期,有着一般人不能理解的特殊爱好兴趣和探索研究课题。至于领导方面的判断错误,我经过数年的学习研究也能理解。</b><b style="font-size: 20px;">对我来说,颇感欣慰的是在这样的会议上我再没听到一句伤我的话。</b></p><p><b style="font-size: 20px;">之后,我向QI校长和XI同志提到75年的事,还有整我的材料。他们答应一起帮我清理。</b></p><p><br></p> <p><b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20px;">1979年1月9日见报上《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符合马列主义。脑子里闪过一念,还需要写一份材料,正面摆出错案需要纠正的几个理由。准备到时候贴成大字报呼吁一下。</b></p><p><br></p><p><br></p> <p><b style="font-size: 20px;">1979年1月22日晚饭前开始起草</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这样的大错案难道可以不纠正?》</b><b style="font-size: 20px;">大字报底稿,行动方案和日程安排基本上定下了。1月29日时值寒假,按预定计划我回学校自已买了一瓶墨汁抄好了大字报。1月30日,该错案里的连带受害人---我的班长应邀来我家刷好了大幅标语需要的方字块,写好我们将大字报和大字块贴到校门口左边的外墙上,我就回家继续过寒假了。</b></p><p><b style="font-size: 20px;">1979年2月5日写好两封信,一封给QI校长,一封给公社党委书记QIN同志。将大字报的底稿也附了一份给校长。2月6日发出这两封信,买好回校的火车票。</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2月9日QI校长告诉我,公社已列入议程。</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校长还转达了支部的意见,大家赞成让我当回外语教研组长。我表示还要考虑考虑。</b><b style="font-size: 20px;">1979年2月9日上午去公社找QIN书记,他问了我一些情况,也让我提提要求。大约谈了半小时,他说,公社已安排进去了。2月13日QI校长给我讲了领导上准备给我平反所拟的意见:大致如下:</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同志工作一贯积极负责,七五年对她工作和认识中一些问题无限上纲组织批判属极左思潮,是错误的。现正式平反,推倒一切污蔑不实之词,有关材料均予销毁。</b></p><p><b style="font-size: 20px;">1979年4月7日下午在公社召开全公社教师平反大会。我们学校只有两个。对我的宣布基本上与学校提供的相仿,中间说的好像是“宣布平反,恢复名誉”。尽管“平反”姗姗来迟,而且也未能全部满足我的要求,但能听到大会上这样宣布,我觉得也算可以了吧! </b></p><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至此为止我争得了两个冤案的“平反”。而且是同等级别的,在哪个范围整我,就在哪个范围宣布平反,恢复名誉肃清流毒。</b></p> <p><b style="font-size: 20px;">冤案平反昭雪后我主动找校长谈了一次话,后又要到FENG同学的通讯地址,与他通了两封信。从这后续调查中,我清楚地看到了FENG因犯了重则可能判刑的罪错</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后来听说他的错误还够不到判刑,估计也是吓吓他的。)</b><b style="font-size: 20px;">由此形成的异常脆弱的心理和常人不可理喻的良心泯灭。还可以看到</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外环境(主要是本校父母官)对他犯下诬陷罪的主导作用和影响力,在造成我的冤案中所占的比重---我觉得应该大过于百分之五十。</b></p><p><b style="font-size: 20px;">知道了以上一些情况,特别是他有过前后四次翻供和当时实际受到的极强的外因作用(</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有一次审他的人还谎称我已招供咬上他了呢!</b><b style="font-size: 20px;">)我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当年这小子应该没有我曾经猜想的那样恶毒,是自私胆怯的ANIMAL,而非恶毒卑劣的BEAST。借此机会也对他做个认识和评价上的纠偏。</b><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还希望当年他的失足犯错蒙羞受罚不曾对他后来的人生造成致命的负面影响,却会鞭策激励他改过自新,为民多做善事为社会多作贡献。</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