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忆屯溪一中:教导处那块公告黑板</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胡征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依龙山傍率水的屯溪一中,景致秀美,一走进学校大门,左望就可以看见一棵高大的桂花树(87届校友张宏院士曾提起过的桂花树),树下有一座小小的“四合院”,“四合院”东西走向,可以东进(出)西出(进),院内有一长方形的花池,池内栽种着几株观赏树木,花池的南边一排三间是教导处的属地,分别是主任办公室、教导员室和打印室;北边是总务处的属地,分别是会计室、出纳室、勤杂室和常用杂物存储室。</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合院”东边出口,设有一块可移动的公告黑板,这块公告黑板是教导处的专属。每天学校各处室需要公告的事务,都要汇聚到汪年耀主任那里,然后通过教导员将其公示在这块黑板上。自然这块黑板是教导处的颜面,也是一中文化的窗囗。会议通知、学习布置、活动安排、文明检查、褒奖表扬等等,无所不包,公告条目要求简明扼要,粉笔字体要求隽秀飘逸,版面设计要有艺术格调。汪敦本是一辈子从事教导工作的老员工,一手漂亮的粉笔字,每天的公示就是他的杰作。汪老师退休后,有一段时间汪主任将这项工作交由我来“代办”,虽然粉笔字比不得汪老师,版面设计也有逊于汪老师,但这公示栏每天是要面对全校师生员工的,读者百千,马虎不得,必须要尽力应对,竭尽所能展示出自身的“精彩”。我这个“代办”大约无偿代办了一年,最终的收获就是汪主任以教导处名义赠我一本笔记本。再后来,从祁门瓷厂调来了专事宣传工作的潘先生,办黑板报是他的拿手好戏,这每天的公示对他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轻车熟路,得心应手。那粉笔字嘛,666;再配上精美的花边图案,每天展示的都是“新面孔”,令人耳目一新。当然我这个半瓶醋的临时“代办”自然也就歇业了!</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