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说|保险真的可以避债吗?

荷香承丽红编辑

<p class="ql-block">案例:李先生和李太太经营一家皮具加工厂,两人的女儿李小花十五岁,一次夫妻二人外出购货,在回来的路上发生车祸,双双遇难。李先生生前以自己作为投保人,给一家三口买了七张保单,其中以李先生和李太太为被保险人的保单保额,共计420万元。由于生前欠银行的580万元贷款尚未还清,在夫妻二人出事后,银行毫不留情地把加工厂和唯一的一间房子收走了。即便这样,还差300万元贷款尚未还清。如果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停止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并申请用这笔保险金来优先偿还剩余的300万贷款。法院会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吗?首先,我们得知道什么情况下,保单是会作为投保人的遗产。</p> <p class="ql-block">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关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情形,我们来梳理一下:</p><p class="ql-block">一、李先生给自己买的保单:</p><p class="ql-block">1、假设保单受益人为妻子如果李太太在事故中先于李先生死亡,或者不确定谁先死亡,根据保险法42条第二点,保险金都会作为李先生的遗产处理,需要被用来偿还生前债务。因为,保单的唯一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保单就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如果李先生先于李太太死亡,李太太作为受益人获得了保险金请求权,但随后也死亡了。保险金归作为李太太的遗产处理。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同样会被用来偿还剩余债务。</p> <p class="ql-block">2、假设受益人指定为女儿无论是李太太还是李先生先死亡,都不影响女儿作为保单收益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女儿领取到保险金不用偿还其父母的债务。十五岁的李小花尚未成年,保险金可由其新的监护人管理使用。</p> <p class="ql-block">3、受益人指定为妻子和女儿由于李太太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女儿李小花成为了唯一的指定受益人,保险金由女儿领取,无需偿还父母债务。</p> <p class="ql-block">二、李先生给李太太买的保单</p><p class="ql-block">1、假设保单受益人为李先生如果李先生先与李太太死亡,或者死亡顺序不确定,则保险金作为李太太的遗产处理。如果李太太先死亡,则保险金作为李先生的遗产处理。不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保险金都要用于偿还生前债务。</p> <p class="ql-block">2、受益人指定为女儿,或者指定女儿和李先生作为共同受益人。最终都是女儿获得保险金,不用偿还生前债务。通过以上分析,只要受益人指定中没有女儿,最终保险金都会变成夫妻二人的遗产,要用于清偿债务。</p> <p class="ql-block">三、李先生给女儿买的保单:</p><p class="ql-block">1、保单缴费期限已满,或者保单具有投保人豁免功能。由于被保险人李小花并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不出现保险理赔的情况。</p> <p class="ql-block">2、缴费期限未满且保单没有投保人豁免功能。由于保单是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所以此时可能会被当作李先生的遗产处理。但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新的投保人愿意支付同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也可以变更为新的投保人继续有效。</p> <p class="ql-block">所以,保险金是否被当作遗产处理,需不需要用来清偿债务?即和有没有指定收益人有关,也和保单的结构设计有关,并不是必然可以避债。</p> <p class="ql-block">拓展分析:如果李先生没有死亡,保险事故并未发生,那他手里的保单能不能被强制执行呢?</p><p class="ql-block">1、李先生在自己欠债的情况下,明知道还不上钱,却还用手里的现金去买保险,以此来恶意避债,这种情况保单是会被撤销或被执行的。</p><p class="ql-block">2、欠债前或者欠债后但仍有充足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购买的保险,该如何处理呢?不同地区对这一问题的把握尺度不尽相同。</p><p class="ql-block">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人寿保险权益可冻结、可处分。但人寿保险合同,不可强制解除。</p><p class="ql-block">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则明确表示传统型、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以保单约定可获得的生存保险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保单红利,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均可被执行。符合条件,法院可强制退保。</p><p class="ql-block">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是,被执行人同意退保,法院可以执行保单的现金价值;被执行人不同意退保,法院不可以强制退保。</p><p class="ql-block">所以,保单是否可以作为避债的工具,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需要看资金来源,并通过保单结构设计等方面综合评定。因此,保单投保时,如何设计投被保人以及受益人,也决定了保单资产是否能实现避债功能。</p> <p class="ql-block">所以每天面访客户中有一点给客户把法定受益人改成指定真的很有意义!每天学习一点点,进步一点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