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我读小说的速度总是很快,书中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总能使我忘记一切。</p><p class="ql-block"> 《活着》这本书却是分了几次才读完,主要是因为没有大块的时间。如果放在周末,我一定能在一天内读完。</p> <p class="ql-block"> 读书的好处在于自己可以控制速度,想快就快,想慢就慢。读书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根据作者的描述想象空间很大。</p> <p class="ql-block"> 《活着》的主人公叫福贵,是个家里有一百多亩地的富二代,吃喝嫖赌,败光了家产。去城里抓药时被国民党抓去当了两年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才重获自由返回家乡,为了能省下些钱让小儿子上学曾把大女儿送给别人去侍侯两个老人几个月。福贵的小儿子在五年级时为了献血死在医院,大女儿生孩子时死在医院,没多久,得了病的老婆也死了。四年多后,女婿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长到七岁时生病吃豆子撑死了。</p> <p class="ql-block"> 此后,福贵只能一个人过了。买了一头将要被宰掉的老牛,起了个跟自己一样的名字,一起生活了很多年,村里人说他们是“两个老不死”。</p> <p class="ql-block"> 福贵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p> <p class="ql-block"> 读《活着》的过程是揪心的。与书中人物的生活对比,倍感自己的幸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