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最有良知的律师

欣赏人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在漫长的律师生涯中,我愈发深刻地领悟到,做一名律师,绝不能仅仅以挣钱为目的。那一枚枚闪耀的勋章,那胜诉后的荣耀,于我而言,都抵不过当事人真心的感激,抵不过社会对我“是最有良知的律师”这个评价。</p><p class="ql-block"> 做律师三十多年来,我曾一次获全国总工会通报表彰,三次获得省级优秀律师、四次获得市级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还曾获得本市人民群众最满意政法干警,突出贡献律师的奖项。但这些荣誉并未让我迷失,反而让我更坚定了内心深处“做最有良知的律师”的自我追求。</p><p class="ql-block"> 我所追求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是让公平和正义如同璀璨的星辰,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打官司,从不是为了简单的胜诉,而是为了定纷止争,建立起真正和谐的关系。因为我深知,一场官司,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的未来。</p><p class="ql-block"> 在执业过程中,我坚守着自己的原则。除了遵守宪法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之外,还要用做人的良知去衡量自己的言行。我个人始终认为,良知高于一切,甚至包括冰冷的法律与某些虚伪的道德。胜诉不伤无辜和弱者,败诉已竭尽全力,不昧于良心。给服务对象、当事人所出的主意,提供的咨询意见,有利于实质利益,长远利益,社会利益,且建立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上,而绝不是相反。</p><p class="ql-block"> 尽管可能少接案子,少挣些钱,凡是可诉可不诉的案子,绝不鼓动当事人去诉讼。我曾首创诉讼存在的“三多”,即可能花的钱多、跑的路多、生的气多的预先提醒。强调时间、精力和金钱的消耗。我不愿让当事人在本可避免的纷争中疲惫不堪。能调解处理的纠纷,竭尽全力去调处,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避免矛盾的激化。我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心思,去倾听双方的诉求,或者主张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那个能让争议双方都满意的平衡点。以最小的代价求得矛盾纠纷的化解。</p><p class="ql-block"> 我也不图个人虚名,不竭力追求胜诉率,去自吹自擂,达到所谓开拓案源的目的。胜诉,固然是一种令人羡慕的结果,但公平与和谐,才是我心中更为重要的价值。我相信,只有在公平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只有在和谐的氛围中,社会才能稳步前行。</p><p class="ql-block"> 每一次面对当事人那充满期待和信任的目光,我都深感责任重大。我要用我的专业知识,尤其是用我的良知,为他们撑起一片公正的天空。或许这条路充满了艰辛与挑战,但我无怨无悔。因为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心中永不磨灭的信念——做最有良知的律师,为这个世界带来更多的公平与和谐。</p>